消息来源:明慧网
二零二三年被非法判刑七个月 因生命垂危被迫取保
二零二三年,石玉洁被非法判刑七个月。关押期间,她因身体极度消瘦、生命垂危,于九月二十七日被法院办理取保候审。此后近三年,她持续遭到骚扰,身心压力巨大,身体始终未能恢复。
绑架、构陷、秘密操作:二零二三年迫害经过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石玉洁在大街上行走时,被五一路派出所警察尹逊国等人绑架。她先被关押在市拘留所十五天,随后转入市看守所。
五月十六日,五一路警察跟踪石玉洁家人,随后非法搜查其住所。五月十八日,警方将她构陷到桥东检察院。桥东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曾退回五一路派出所。
七月十四日,家属得知案件被转至桥西检察院。家属多次找承办检察官董琪要求撤诉,但被以“按程序走”为由拒绝。
绝食抗议、身体急剧恶化 看守所仍拒绝放人
七月十四日律师会见时,石玉洁表示自己因抗议非法关押而绝食,被灌食两次,身体出现头晕、胸痛、咳嗽、浮肿、进食困难等严重症状。看守所曾将她带到市第一医院检查,但检查结果未告知本人,仍继续关押。
九月四日律师再次会见时,她已瘦得脱相。律师立即致电法官并向看守所反映情况,但看守所推诿称是“绝食造成的”。
事实上,石玉洁五月绝食十余天后,被灌食导致胃部剧痛,从此无法正常进食,只能靠少量流食维持生命。
九月五日开庭:瘦得脱相 法院人员惊呆
九月五日上午,桥西法院对石玉洁等人非法开庭。石玉洁步履极其缓慢,进入法庭时瘦得让在场所有人震惊。法院人员担心她随时出现危险,紧急叫来救护车和医生。
家属看到她的状态后,立即致电法官王翠芳,要求立刻释放。王翠芳称已给看守所发函,若看守所出具“需治疗”证明即可放人。
法院与看守所互相推诿 生命垂危才被取保
九月七日,家属再次向看守所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看守所推说“法院才有权放人”。法院与看守所互相推诿,完全无视石玉洁的生命危险。
在家属强烈要求及国内外营救下,九月二十七日,石玉洁终于被取保回家。当时她目光呆滞、头部不自主晃动、身体极度消瘦。
判决书下达后持续骚扰 身体虚弱仍被强迫体检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家属接到桥西法院通知,次日领取判决书:石玉洁被非法判刑七个月并罚款两千元。此后相关人员不断上门骚扰。
二零二四年六月,法院通知她到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强行体检,企图继续关押。石玉洁当时走路仍困难,家属担心她再被关押,主动花近五千元做全面检查,希望法院批准保外就医,但法院仍拒绝。
法院随后向五一路派出所下达“收监”指令。警察多次打电话要求她到派出所。石玉洁受到惊吓,不敢在家停留,只能拖着病体外出躲避。
得知警察仍在寻找她后,石玉洁因长期惊吓出现严重应激反应,精神恍惚、无法正常交流,常怀疑有人要害她,甚至不敢吃熟饭,认为“有毒”。家人不得不二十四小时照看,身心承受巨大压力。
二零二五年,为躲避持续骚扰,一家人重新租房。刚搬家几个月,五一路派出所三名警察竟再次找到新住处,要求见石玉洁。她将自己反锁在卧室,僵持近两小时。其丈夫到派出所说明她的身体状况,仍无济于事。
二零二六年再次被定位住处 六月三日被带走补刑
二零二六年四月中旬,五一路派出所再次致电石玉洁丈夫,询问住址,声称要“看看她的情况”,甚至称曾在桥西某道口看到她“走得挺快”。
为了避免骚扰,丈夫关掉手机,但警察仍再次找到新住处。
六月三日清晨,张家口市五一路派出所四名警察进入家中,坚持带她体检并收监补刑,完全无视她三年来身体始终未恢复的事实。
迫害的根源:只因坚持“真、善、忍”
三年来的持续骚扰与迫害,使石玉洁身心承受巨大压力,身体至今未能恢复。而这一切,仅仅因为她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并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的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