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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近期被迫害情况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

(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近期,辽宁丹东市81岁法轮功学员藏永德被非法判刑一年,现在大连监狱遭受迫害;65岁的魏丽明遭非法庭审;张蕾被构陷到检察院;东港市法轮功学员刘梅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一日被东港市向阳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不法人员图谋将她送至沈阳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一、刘梅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看守所

东港市法轮功学员刘梅女士,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一日从家中出来,走出去不远,就被东港市向阳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直接送丹东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据悉,此次绑架是由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指使振安区公安分局,振安区公安分局再指使东港市向阳派出所具体实施的。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家属会见后,丹东市看守所欲将刘梅送至沈阳女子监狱关押迫害。因身体原因,监狱拒收,目前刘梅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看守所。

刘梅曾经因为工伤右手致残、严重萎缩,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基本康复。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她却因坚持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曾遭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被迫害出心脏病、肺结核、小脑萎缩,几度命危。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被东港市向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遭到当地公检法人员的司法构陷,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三千元。刘梅依法上诉,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遭丹东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之后刘梅被暂时取保,办理监外执行。

二零二三年九月,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通知刘梅去做监外执行的身体鉴定,刘梅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犯罪,所遭冤刑完全是公检法办案人员的陷害,加之这个鉴定要给她做切片手术,刘梅对此不信任,因此拒绝去做这个鉴定。十一、十二月期间,丹东市国保警察多次到刘梅及其亲属家骚扰。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及下午,丹东市警察两拨人约七、八个人到刘梅家及其亲属家,依据所谓的监控截图,查找流离在外数月的刘梅,给刘梅家属和亲属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刘梅女士遭中共迫害的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曾遭冤狱15年几度命危 辽宁刘梅又被冤判2年》《遭15年冤狱的刘梅又被枉判 上诉无果》

二、81岁藏永德被非法判刑入狱

时年80岁的法轮功学员藏永德,二零二五年十月初被丹东珍珠路派出所绑架后,非法关押到丹东市看守所。现被非法判刑一年,现在大连监狱遭受迫害。此前,藏永德曾因在丹东金山镇讲真相,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六个月,监外执行一年。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当时疫情泛滥,藏永德在路边跟民众讲,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能躲过瘟疫。这样一个为人着想的善良举动,却遭人恶告,被拉到五龙背派出所,被所在地丹东市鸭绿江边境派出所非法的监视居住六个月后转为取保候审一年,后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枉判六个月,缓期一年,勒索罚款二千。在所谓的“缓刑”期间,要求他每天手机扫脸,限制活动区域,并定期到属地鸭绿江街道办事处三楼内设的珍珠司法所去签字报到等。

三、孙艳被冤判六个月

孙艳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二日晚四时左右在家中准备晚饭,被丹东市元宝区金山派出所七、八名警察谎称摩托车肇事为由骗开家门,警察闯入后抄走了大法书和播放器等物品并将孙艳绑架,非法审讯后送拘留所,十多天后,又转到丹东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后来她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冤判六个月,勒索罚金二千。

四、魏丽明遭非法庭审、张蕾被陷害到检察院

魏丽明今年65岁,一辈子没结过婚,原来她个性很强,修炼大法使她变的平和。她母亲卧床,都是她精心照顾,侄子小时候她没少照顾,侄孙是她一手带大。她曾经被非法劳教两次(共五年),在马三家集中营中屡遭迫害。前年夏天,她还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几天。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丹东市花园派出所伙同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不法人员约7人(着便装),清晨在魏丽明家楼下蹲坑,在魏外出回家时尾随强行入室,将魏绑架后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播放器。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开庭。构陷她的所谓“证据”中有一段模糊的视频,那个人穿黑衣服背黑包,魏丽明根本就没有黑包,她平时的背包是橙色的,视频中的人不是她,这是明显的蓄意构陷。

张蕾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上午在家中,被珍珠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后被关押到丹东市看守所至今。现所谓“案卷”被构陷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五、因监控视频中有与本人相似的服装,高文媛被警察上门绑架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晚,丹东市今年62周岁的法轮功学员高文媛好端端呆在家里,兴东派出所几名警察莫名出现在门外,以“查(暖气)温度”为由欲骗高文媛开门,高文媛觉得事出蹊跷没有开。警察仍不善罢甘休,就在门外给高文媛丈夫打电话,要求他配合开门。因高文媛丈夫正在外出办事,无法马上回家,怕惊扰邻居就与警察商量次日再说。

第二天上午,警察两次给高文媛丈夫打电话找去派出所,催促高文媛丈夫,说她宣传法轮功局长让调查,要求她丈夫做工作劝妻子来派出所“说明一下情况”。高文媛认为炼法轮功时时处处做好人没有错,信仰“真、善、忍“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而无端的打压,使多少在大法中受益后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这不但使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及家人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压力和痛苦、遭受不该有的歧视与不公的待遇,更使整个社会黑白颠倒、善恶不分、人心不古、道德沦丧,每个人都受害其中。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为了澄清事实,消除民众的误解与偏见,铲除人们对法轮功的恶念,在人们心中播撒善的种子,是在匡扶社会正义、唤醒人们的善念良知。让更多的民众知道真相,从而尽早结束这场劳民伤财、旷日持久、本不该发生的对好人的迫害运动。同时,告诉人们在当下天灾人祸频发,瘟疫疾病泛滥的多事之秋,如何趋吉避凶、躲过灾难,选择美好光明的未来。这是多么无私的大善之举,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于是夫妻俩去到兴东派出所,向警察说明事实真相。警察拿一段模糊得看不清是谁、在干什么的视频,又以在高家中找到与视频中相类似的服装为由,将高文媛强行带走 “录口供”。就这样,高文媛在没吃饭、没喝水、没休息的情况下,无辜地被“审讯”到半夜。而后她又被强制体检,最后被送至丹东市看守所关押迫害。

在修炼法轮功前,高文媛曾患有类风湿性心脏病,加上倒班,身体非常虚弱,年纪轻轻时连上楼都很吃力。照顾不了孩子,只能将儿子寄住在公婆家。身体糟糕,心情难过,经常和丈夫因小事吵架,家庭关系紧张。修炼法轮功后,奇迹发生了:曾经久治不愈的顽疾不翼而飞,身轻体健,二十多年来,再没吃过一粒药(炼法轮功不是不让吃药,没有病当然不会吃药),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整个人脱胎换骨,身心净化、道德升华;事事为他人着想,处处做一个好人。主动关心、体贴、包容丈夫,买菜做饭洗衣等家务活儿全包,也不觉得累,夫妻关系和睦了。照顾公婆,每天中午去婆婆家给婆婆做饭,寒来暑往,不辞辛苦、任劳任怨。

可是现如今,就是这样一个因喜获大法身心受益,利他利社会的好人,被非法关押在本不应好人呆的看守所,原本温馨幸福、令人羡慕的家庭,如今笼罩着淡淡的哀伤。

六、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拘留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日,辛红和廉淑梅在丹东新区绿城附近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安民派出所出警将二人绑架,意欲送拘留所非法关押,廉淑梅体检时血压高达190,被送回家。辛红被非法拘留15天后回家。

程元义,二零二六年三月七日下午,讲真相时被头道派出所和丹东市公安局两名警察非法抓捕,搜家。手机和身份证被没收,警察意图将程元义劫持看守所关押迫害。后因程元义体检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

纪丽娜,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在讲真相、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兴东派出所警察绑架,要求她写保证不再发放,否则就非法关押。纪丽娜拒绝配合,后被送丹东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多天后回家。

韩玉梅,因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恶意举报,警察调监控找到她家。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她被八道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拘留所,所谓“行政拘留”十多天后回家。

中共统治下,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摄像头、监控设备,即所谓的“天眼”。可是,这些设备完全是用于服务于人民的吗?老百姓丢了自行车、电动车不容易找到,甚至在学校里丢了孩子也不一定找的到,却能因为视频里有相似的服装,就能找到老百姓家里?

中国大陆公检法人员往往以《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构陷法轮功学员,这其实是根本不能成立的。首先,对于“邪教”而言,迄今为止,在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中,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即使是在当时党魁江泽民的挟持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出台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止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只是对取缔和惩治邪教活动做出了一个空泛的规定,并没有指明哪些宗教是邪教,更没有出现法轮功三个字。公安部[2000]39号文件中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其次,无论高文媛是否拥有法轮功资料,是否宣传了法轮功,都没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况且,对于高文媛这样一位六十多岁,手无寸铁、无职无权的退休妇女,有什么能力与条件去破坏国家的法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而且“宗教信仰自由”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自由,一个是宗教信仰自身存在、传播、发展的自由,另一个是公民信与不信或者信仰什么宗教的自由。所以,公民有任何载体包括书刊、光碟、标语、条幅、通信、影视等传播法轮功真相的自由。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因此,拥有法轮功书籍、资料是合法的。即使高文媛宣传法轮功,也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正当权益、也是合法的,是受中国《宪法》和《刑法》以及国际法保护的。因此,高文媛既没违法,也没有犯罪。

相反,没有犯罪事实、没有法律依据的所谓“办案”不是执法,是犯罪。《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中明确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警察说,“上面”说高文媛宣传法轮功让其调查。这样的说辞多么荒唐,而且极其不负责任!人民警察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理当为人民服务,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打击真正的犯罪。置国家现行的法律及事实于不顾,唯马首是瞻,不计其余地一味盲目听命于“上面的命令”,人为的故意“制造”出冤假错案的做法已经过时了!《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刑法》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执法犯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才是真正的犯罪,涉嫌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诸多罪名。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场对好人的打压迫害,人人都是受害者,希望参与办案的公检法人员能够秉持良知善念,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不要参与对大法弟子的迫害,还好人清白!希望更多的善良民众能够认清江泽民邪恶集团的罪恶,为自己及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辽宁丹东近期绑架法轮功学员相关部门责任人信息

丹东市政法委
书记:刘永熙:0415-2878577
副书记:杨雪晶:04152103777、18841583399

丹东市公安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
局长:欧阳群超

丹东市国保大队(白房办公)
大队长:唐殿良 手机号码:18841535353

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鸭绿江街道珍珠街255号
局长:金桥 手机号码:13942506063
国保大队队长:赵队长

丹东市法制办(白房)主任:贾云泽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邮编:118001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院长:马原野:0415-6276627
检察官:陈建(健)办公电话:0415-6276651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225-4号
法官:田晓菲:18641519287 0415-2277371
法官助理:张月姣 0415-2277315

丹东市看守所
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电话:0415-6250324
看守所所长:戴智强
女所教导员:曲楠
女所副所长:李晓兰
狱警:崔彤佳、姜以纯、齐贺、殷佳杰(音同)
驻所检察官:许可

丹东市拘留所
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狱警:马静

珍珠路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郁文街21-4-11号
电话:0415-4144778
所长:陈鹏 手机号码:18241506055
副所长:丁威 手机号码:18642596667

八道派出所:
电话:0415-2824780、0415-2876110、0415-2867110、0415-2815383、
所 长:姜 昊 手机号码:15041546999
教导员:李 钢 手机号码:13842557975

金山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金山大街118号
电话:0415-4151288
所长:盛瑞睿 手机号码:15941518292
副所长:曲世堃 手机号码:13604155232
康凯 手机号码:19824777307
教导员:施衡宇 手机号码:13942557011
纪柏成 手机号码:15104151825

兴东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锦山大街4-1号
电话:0415-2823479
所 长:杨树迁 手机号码:18441535678
教导员:汪千皓 手机号码:18341570666
警 员:冷 琳 手机号码:18242545087
警 员:徐宏阳 手机号码:13842523161

花园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山街1号
电话:0415-2252110
所长:那业良 手机号码:19274159305
教导员:马国强 手机号码:13941577732
王海滨:(职务不详)手机号码:13841591159
程东阳:副所长手机号码:13050329669
于继尧:副所长 手机号码:18704150125
尹乾:副所长 手机号码:15842598993

东港向阳派出所
电话:0415-7178736
所长:邓家亮 手机号码:13842574633
教导员:齐丹 手机号码:18341577677
副所长:周兴宇 手机号码:18242568678

头道派出所
地址:振兴区二经街50号
电话:0415-2142110
所长:李玺华 15102430101
教导员:陈建军 18242471617
副所长:王聪 15041559941

安民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民丰路36号
电话:0415-7608110
所长:丛树龙 13804151917
教导员:陈浙宁 159415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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