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中共监狱系统性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五种邪恶手段
中共监狱系统性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五种邪恶手段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

(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在共产党统治的国家,监狱历来被政权当作巩固专政和打击异己的工具。而在中国,作为本世纪被迫害最严重的法轮功群体,不计其数的学员在监狱遭受了人间地狱般的非人虐待。明慧网2026年1至4月获知,16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此前2025年、2024年和2023年全年,这一数字分别为751人、764人和1188人。上述案例分布在中国大陆仅除西藏之外的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其中多数人的非法刑期超过3年,最长的13年,原因只是他们和平传播真相或拥有法轮功书籍等。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佛家修炼大法,使上亿学员身心受益,目前已弘传六大洲、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因学员人数超过中共党员人数,且修炼原则“真、善、忍”与中共的“假、恶、斗”截然对立,一九九九年七月起遭到中共的全力抹黑与迫害。

今天,中国大陆的监狱和看守所仍然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在中共操纵下,狱警指使并伙同犯人,用肉体和精神的全方位摧残折磨,系统性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思想改造,逼迫其放弃信仰的人权侵犯普遍持续;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病、致伤、致残、致疯、致死的惨痛案例比比皆是。已曝光的大量事实,揭示着中共的反人类罪行,折射出中共的魔鬼本质,本文引用近年来的一小部分案例,分为五类进行叙述。

一、剥夺最基本人权,甚至生理需求权

中共监狱针对法轮功学员,通常首先剥夺基本人权,包括不准家人会见、不准打电话、不准购物、不准活动等,甚至限制睡觉、吃饭、喝水、上厕所等最基本的生理需求,目的是迫使其“转化”。

(1)陕西女子监狱:限制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吃饭、喝水等一切基本权利

陕西省女子监狱严管监区(现第十二监区)二楼,是专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其他宗教信仰者的地方,共有九个监舍,每人都安排两名犯人“包夹”。在这里,所有法轮功学员完全没有人权和自由,一切言行都受到高压控制。毫不夸张地说,除非像木偶一样不吃、不喝、不动、不上厕所,否则任何正常的身体需求都会遭到限制、羞辱和辱骂。

所有法轮功学员只能吃黄馍(一种纯苞谷面馒头),吃后反酸、难以排泄,身体长期处于痛苦中;天热不许减衣,天冷不许加衣;都要观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视频,不看、不写所谓“思想汇报”就被从早到晚罚站或罚蹲,不论年龄大小、身体是否有病;一个月不“转化”就两个月、三个月、半年……期间只给极少量食物,只求“吊着命”,直到身体被折磨到极限。

严管监区的要求是“快快快”:吃饭快、上厕所快、洗漱快、洗衣服洗澡快。老年人稍跟不上节奏,就被禁止洗碗、禁止洗漱、禁止出监舍,甚至一天不让吃饭,有人因洗澡被催促摔倒,手腕骨折。法轮功学员强小侠,在看守所被迫害致半身不遂,转到陕西省女子监狱后,包夹靖燚故意拿走她的轮椅,拽着她快步走路,她多次站立不稳摔倒,靖燚就对她罚站,并限制她上厕所,不给饭、不给水。

法轮功学员李向红,经高压折磨十个多月,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被强制罚蹲,仅两个月,她的小腿就出现密密麻麻的红血点。期间每天早晚只给一口稀饭,中午不让吃饭;包夹宫敏华还故意在早饭前询问“思想状况”,不“转化”连一口稀饭也不给。几个月后,因她身体逐渐适应蹲的疼痛,包夹又强制她从早站到晚。宫敏华和张晓荣轮番对她洗脑、辱骂、侮辱,仍未奏效,就把罚蹲升级为“军姿蹲”,两名包夹专门盯着,不许换腿、不许动。在极端折磨下,原本身体健康的李向红右脚前掌失去知觉,身体严重贫血,血红蛋白只有 50 g/L(正常成年女性为110~150 g/L),接近休克危险线。

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罗长云,在五月的酷热天气中因太热想脱掉棉袄,已出现流鼻血,却被包夹靖燚禁止、报告,狱警李西将她关进铁笼三个月。

对于老人来说,最痛苦的莫过于不让上厕所。不“转化”的学员一天只允许上三次厕所:早上六点、下午两点、晚上十点。八小时一次的间隔,成年人都难以忍受,更别说年老体弱者。包夹还可随意减少如厕的次数,逼人尿裤子,再借机辱骂、羞辱。

(2) 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日常培训”:系统性惩罚与日常折磨

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是关押长刑期服刑人员的监狱,共设九个监区。其中,第九监区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同时也是监狱所谓“入监培训”的集中地。法轮功学员刚进入监区时,都被强迫签所谓“五书”放弃信仰。多次“谈话”仍拒签者,会在入监队的日常培训中被加入惩罚项目,包括:

◎ 双腿夹厚书坐塑料板凳:双腿并拢、上身挺直、双手放膝盖、不得动弹。塑料凳有突起棱角,久坐皮肤红肿甚至出血。体格好的会被夹更厚的书,并被威胁“书掉一次就电棍一次”。
◎ 饥饿惩罚:每天只给一个鸡蛋大小的馒头。
◎ 剥夺饮水与洗漱权:水杯被收走,不许喝水,不许洗漱。
◎ 强制熬夜:晚上要值三个班,每班约两小时。
◎ 冬季冷冻惩罚:只穿单衣被安排坐在靠窗位置,窗户大开,寒风直吹。

受罚者在整个培训过程中不得说话不得动弹,还会被“红马甲”(负责培训的犯人)辱骂羞辱。“红马甲”实时向警察汇报,以便进一步加码惩罚。警察还会在大厅或办公室掌掴受罚者,甚至往脸上喷辣椒水。若三个月的入监队期满仍拒签“五书”,便会被重新安排进入新的入监队,继续遭受同样甚至更严酷的折磨。

81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剑英与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国志因拒签“五书”,长期被困在入监队,不准购物、不准接见、不准打电话。张国志多次被警察掌掴、反复被叫去谈话,长期折磨使二人极度消瘦憔悴。

法轮功学员纪辉因拒签“五书”在入监队被关近半年,后被“包夹”王峰与警察合谋栽赃,以“散布不当言论”为由送往严管队。在被称为“狱中之狱”的严管队,他每天只能喝三勺粥,被强制长期坐板,夜间每小时被叫醒一次。体检发现脑部有瘤后,警察以“不吃药”为由对他施以电棍电击。数月后,他已骨瘦如柴。

据明慧网资料不完全统计,被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姜啸天、梁振兴、马占芳、蔡福臣、张辉、徐会建、王恩慧、杨宝森、刘庆田、白晶志、陈连东、周继安、张子友、刘延龙、姜勇、王立功、刘江,等。

(3)张华在重庆女子监狱遭生理虐待 大小便多次排泄到裤子上

重庆市潼南区法轮功学员张华,二零二四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在重庆女子监狱经受了地狱般的“转化”迫害。张华最初被关押在四监舍,被剥夺了一切活动自由,“学习”组长(也称“互监”)刘映霞强迫张华面壁坐,不准动一点。张华做任何动作,都必须向刘映霞或其他互监报告,有时还要向狱警打报告。若未获允许,连喝水、上厕所、抠背都不行,否则就要被罚抄监规、推迟睡觉时间、强制“学习”等。张华若出监舍,必须由三人“陪同”,看到对面有人过来,张华必须转过身,不准与对面的人有眼神交流,旨在摧毁人格。张华拒绝“转化”,狱警就剥夺张华接见亲人的权利、不准家人送衣服、充钱等,即便亲人充了钱,也要狱警批准,张华才能买肥皂、纸等生活用品。

二零二五年四月左右,张华被转到七监舍。“互监”钟婵(服刑人员)更恶劣,在生理上虐待张华,长时间不允许她正常如厕,张华大小便只得拉到自己身上,钟婵却不准她换洗衣服,目的就是要使张华的身体承受到生理极限,不得不“转化”。钟婵还强制张华看诽谤法轮功的视频、资料,写污蔑法轮功的各种认识、体会,她们所有的资料都来自中共的《反×教网》。如果张华不服从,就不准正常睡觉。高压的环境,使张华的血压从正常值涨到了180多。

有一次,钟婵不允许张华上厕所,张华只能尿到自己身上,内裤、棉裤、秋裤、袜子等都被尿湿。即便如此,钟婵仍不准张华更换干净的裤子,强迫张华穿了三天,尿蜇在下身,又痛又痒。

二零二五年五月,钟婵再次不准张华正常如厕,张华不得不将大便拉在身上,钟婵还是不准她换裤子。钟婵还让值夜班的犯人监视张华,一旦看张华要大便,就强行把她拎起来。钟婵叫嚣:“我不怕你去告我,我做的这一切,警官都是知道的。”第二天早上,张华再次把大便拉到身上,钟婵仍旧不让她换裤子。当天上午,狱警王一迎叫张华到教学楼“学习”(即洗脑),张华不得不穿着有大便、发臭的裤子到了办公室。张华对王一迎说:“我大便拉到身上了。”王一迎故意让张华先在办公室“学习”(洗脑)两、三个小时,直到中午十二点,才叫钟婵允许张华回监舍换裤子,目的是还逼迫张华“转化”。

之后没几天,钟婵拿来写好的“保证书”模板让张华照抄,保证不炼法轮功。张华没抄写,她们就又不准张华正常如厕,甚至规定张华必须吃完三餐,但又不能上厕所,致使张华肚子胀得难受,憋了近二十个小时。狱警和“互监”犯人长期羞辱、折磨张华,使张华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精神几近崩溃。

(4)辽宁监狱管理局恶规:不转化不准家属会见

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邬成均,五十九岁,被本溪市桓仁县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五万元,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锦州南山监狱。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邬成均的妻子及亲友去锦州南山监狱会见,被狱方拒绝,借口是他不“转化”被严管。锦州南山监狱纪委人员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有文件: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不允许会见。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报道,从二零二二年七月入监之后的八个月时间里,邬成均的妻子连续四次打电话预约锦州监狱会见,狱方都以种种理由拒绝。她到锦州监狱一站式服务大厅反映情况说:“我第一次预约说是新入监先学习一周;第二次被告知再学习半个月;第三次被告知还要学习一至三个月;第四次说是因为疫情;第五次又告诉我,他是属于严管级,不让会见。我想问一问是谁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第四十八条,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齐爽给不出依据,亲友就找到李晓辉副主任。十监区大队长(赵乐)及一个陪同警察,带着录像仪过来对话。家属问:“啥时让见?”大队长说:“什么时候转化了什么时候见。”家属又问:“邬成均被枉判八年,如果一直不转化,这八年都不让见吗?”大队长说:“对,不转化,八年都不让见。”家属又去了监狱的信访办,要不准会见的法律文件,信访办工作人员说没有,可以向监狱纪委反映情况;家属找到纪委要文件,纪委说可以向信访办要文件,还说肯定有。家属从早上八点一直到晚上五点,一天下来三个部门互相推诿,谁也不拿出文件。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法轮功学员陈宇春(又作陈玉春),因发放法轮功小册子,二零二二年二月被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和构陷,后被沈阳市辽中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被勒索罚金两万元,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出狱。在被非法关押的整个四年,陈宇春都不被允许与家属会见。他被劫持到锦州监狱后,一直戴着严管的红牌,不准购买食品,家属前往探视时被直接撵走,一年多不被允许与家人通电话。有时不让上厕所,不让洗热水澡。他还被强迫从事体力劳动,他的第二个手指因过度劳作,至今仍疼痛无法弯曲。

二、暴力转化

暴力转化,即强制思想改造,是中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核心内容。目标是强迫所有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特点是狱警主导、犯人动手、分工明确、制度成熟、手段多样、灭绝人性。在剥夺基本人权的基础上,延伸出二十四小时贴身包夹、各种体罚、酷刑、毒打、电棍电击、吊铐、冷冻、灌屎、下药、辱骂、羞辱人格、封闭式洗脑、逼写认罪材料、互监连坐等各种邪恶手段,肉体与精神多重极限施压,让人生不如死。

(1)四川成都龙泉女子监狱:制度化的思想改造流程

一位曾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出狱后匿名向明慧网曝光了这个毫无法治与人性的邪恶黑窝。她表示,监狱公开叫嚣,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要达到100%,教育科制定了从入狱直到出狱的一套长期、细密的洗脑流程:

①入狱一周内,每天“学习”教育科科长廖群芳制作的污蔑法轮功及诋毁法轮功创始人的音频、视频课件,并在一周之内要签“四书”(即在监狱预制好的保证书、认罪书、悔过书、揭批书模板上签字)。
②签“四书”后,每周写一篇思想汇报。
③两个月之内,要脱离模板自己写出揭批书,然后由包夹做模拟验收的演习。
④监狱的一个监区或两个监区合并进行大会验收。
⑤验收后,要做一套诬蔑大法的试卷。
⑥之后,又是一个月巩固洗脑的“学习”,然后写出歌功中共和诬蔑大法的“总结”。
⑦出狱前还要“巩固学习”一个月,再次签“四书”。

她忆述,狱警先把她交到医保贪污犯和重刑犯两位包夹手上,她们把她扔进“2-12监区”严管室,房门紧闭,吃喝拉撒全在这个小屋里,与外界隔绝,美其名曰“个别教育”,实则封闭式强制洗脑。包夹二十四小时贴身“帮教”,专职对付她一个人,强迫她对着电视屏幕,天天听、看廖群芳从中共造谣网站等四处收集来的各种音频、视频,高分贝的谎言噪音,伴随着包夹严厉的斥喝,不绝于耳,大脑、心脏、每个细胞都非常难受。而她刚入监就被切断了卫生纸、肥皂等所有生活用品,想写申诉,不给笔纸;想见监狱领导,包夹也决不允许,叫作“特殊生活”,要想脱离此恶劣的生存环境,就必须写材料、签字“转化”。

普通罪犯晚上九点半收监睡觉,而遭“转化”严管的法轮功学员,晚上十一点才能睡觉。普通罪犯夏天中午可休息半小时,而被严管的法轮功人员中午不得休息。上厕所、洗漱等每一件生活琐事,都必须向包夹、帮教打报告请示,特别是打报告时必须羞辱自己说:“我是罪犯某某,我要做什么什么”才可能被允许,也就是不认可自己是罪犯,就不准上厕所,这是中共监狱践踏尊严、扭曲心灵的诛心术,逼迫法轮功学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自我作贱、自我侮辱,从而击垮其心理防线。

监狱最常用的体罚,名曰“四操八相”。狱警利用包夹,对不配合洗脑、拒绝“转化”的学员,罚长时间站军姿、坐军姿、蹲军姿等等。这些体罚看似“文明”,不打、不捆、不吊、不拷,其实非常残酷。比如,在高二十公分,直径二十公分的小圆凳上坐军姿,保持一动不动的姿势,不长时间就如坐针毡,臀部溃烂;或保持固定姿势站和蹲,未经包夹允许不得改变,时间一长,人会支撑不住昏厥过去,或瘫倒在地。

“我受不了了,自然就改变了姿势,龙青美和黄晓燕就从后面用膝盖猛顶、猛踹我的膝弯,强迫我蹲或坐下,或提着我的两只胳膊,把我拎起来站军姿。我承受到了极限,瘫倒在地上好几次。她们骂我是装的。”她说,“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训菊、合江县七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谢自诚(成),被包夹龙青美、黄晓燕连续罚站军姿,三天三夜不准合眼;彭焕英(音)入监时精神正常,遭四操八相等各种体罚后仍不“转化”,就被当成精神病人拘禁,不准出监室门一步,还长期被迫服用不明药物,导致精神异常,不怀好意的刑事犯嘲笑她取乐。”

刚入狱被强迫每周写的“思想汇报”之类,如果达不到狱方要求的恶毒程度,狱警就打回责令重写,包夹也会遭到狱警的训斥,于是包夹不遗余力拼凑文字,竭力诬蔑诽谤法轮功,再常常以强盖手印等方式强加给法轮功学员。廖群芳把这些材料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出版成书,毒害外界。

两个月的强制洗脑过后,要对被“转化”者进行“验收”。验收前,包夹、帮教扮演验收者廖群芳,对被“转化”者做模拟演习,流程、问题和答案一遍一遍的重复。每个监区的验收项目,都由廖群芳亲自主导。她每每亲自出马,要被“转化”者当着监区众多人的面,念所谓的“揭批书”。廖群芳忙着又是录音录像,又是全方位提问,以检验真假“转化”,如:四书是不是你自己签的?揭批书是不是你自己写的?法轮功是不是×教?师父是不是骗子?师父是怎么骗你的?“转化”了后悔不后悔?出去后还炼不炼?有同修来找你怎么办?等等不一而足。如果回答不上,或表露出不情愿,验收就通不过,就会被喝令“打回原形”,“四操八相”,重新去过入监时的“特殊生活”。

通不过“验收”会被升级严管。如成立三到七个犯人的“互监组”,每人戴上胸牌,行走、排队按固定顺序,先后次序不得错乱,组长押后,排队、行走呈直线,组员之间不得超过三步远,否则就叫“脱单”。吃饭、睡觉、上厕所、走几步等,一切行动都呈板块式移动,没有互监组一起行动谁都不能挪移半步。互监组成员中一人违规,重者不仅会株连整个互监组成员受罚,甚至扩展到一个监室、一个楼层、甚至全监区连坐受罚,最起码罚晚饭后的工余时间进学习班“学习”一周、罚做义务数天。包夹还会把大法师父的照片塞到法轮功学员的裤裆内,或顶在头上、踩在脚下、贴在背上、胸口上、膝盖上、放到法轮功学员睡觉的床单、席子下面,进行侮辱,给法轮功学员制造巨大的精神痛苦。

“验收”通过后,要再“巩固”学习一个月,才下放到车间劳动。但洗脑还不算到此结束,而是长期持续,直到出狱。每周星期二下午,法轮功学员都要被集中在一起,“学习”廖群芳搞的那些垃圾音频、视频课件,然后做“课后作业”,名曰分类教育;每月写一篇所谓“思想汇报”等。冤狱即将熬到头时,监狱也不放过每一个学员,还有一个洗脑程序,即再专门“学习”半个月,重签“四书”。

“我出狱前,被要求从新把入监时签的“四书”变成自己的话再写一遍,并重新做一遍验收后的那套邪恶问卷。”她坚决不配合,狱方就每天对着她播放那些邪恶的音频、视频,对着她读邪恶的书籍,还集中了近二十多个帮教、包夹,轮番来游说、恐吓。五监区专职迫害法轮功的狱警陈静,教育科科长廖群芳,三番两次来向她宣讲她们卑鄙的改造政策,“廖群芳说,不完成她们的改造任务,她们写的出监狱评语对我出去不利,路会越走越狭窄。当地政府会重点监控我,把我列为当地区级甚至市级的重点,天上的监控,街道社区的人员、社区网格员,还有我的手机都要实行监控,我一走出家门就会被盯上;我因第一次被冤判后工龄被清零,没有生活来源,对此一概不给予救助……”

(2)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十三监区:全方位无死角“转化”

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十三监区被称为“教育监区”,实质上是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洗脑的场所。监区以中间走廊为界,南侧为普通宿舍式监室,北侧全部用于关押被强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名学员被单独关在一间监室内,安排两名包夹全天看守。

在此监区,只要学员拒绝“转化”,便被剥夺基本权利:不允许会见家属,不准购买生活用品(包括卫生纸),甚至不准洗澡。许多学员从清晨五、六点一直被关押到深夜零点以后,被迫观看诋毁法轮功的宣传片、听包夹灌输、阅读抹黑材料等。不“转化”的学员被关押的时间更长,常被以极端的疲劳方式摧垮意志。有的学员还遭受酷刑,如长时间吊铐在窗下、被剥夺食物等。

即便违心写下所谓“转化材料”,迫害也并未结束。监区还要求学员继续写各种“认识”,逼迫她们接受现代佛教理论或转向追求名利的生活方式。监区认为“彻底转化”后,还需由学员户籍所在地的政法委来“验收”,通过后才可能被分到其他监区。

十三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高丽娜(女,石家庄人)通过摄像头监控,实时观察每个“转化监室”的情况,并用对讲机向包夹下达指令。她会根据监控画面,研究每名学员的状态,再与其他狱警、包夹开会,制定针对性的转化策略,监区内每一名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都与她相关。

(3)吊铐、电击、冷冻、灌屎、下药 邓天玉在湖北汉口监狱被迫害致瘫痪

今年七十六岁的湖北省荆州市法轮功学员邓天玉,一九九八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身疾病不翼而飞。一九九九年后,邓天玉遭三次非法判刑,共计十二年,监狱的各种酷刑,把原本健康的她折磨成了残疾人。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邓天玉被投入湖北汉口监狱入监监区。监狱对邓天玉强行抽了三次、每次两大针管的血,还在她的饭里放入不明药物(详见下文第五类“药物摧残”)。邓天玉拒绝背“罪犯报告词”,贪污犯沈永葆强迫她二十四小时罚站。犯人们将邓天玉逼到走廊的尽头,整夜整夜的不让她睡觉,逼迫她写“认罪书”“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体罚的同时,诈骗犯徐晶晶和周凤玲还时不时的对她拳打脚踢、使劲捻她脚。邓天玉被折磨得手、腿都肿得发亮,脚肿得无法穿进42码的牢鞋(之前正常情况穿38码),身体日渐消瘦。犯人们还在邓天玉的凳子上贴上法轮功师父的名字。沈永葆等人写好“悔过书”等材料后,逼邓天玉在上面摁指纹。

一般服刑人员在入监监区待一个半月左右下队,因邓天玉拒不“转化”,狱警将她在入监监区延长了一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邓天玉被分到了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三监区(严管队)。犯人打手看狱警的脸色行事,手段有:两犯人连续三小时用下流、淫秽词语咒骂;七、八个值班犯人群殴、拳打脚踢;在禁闭室将她两手反铐吊起,脚尖触地,每天只喂一点食物;在严寒的冬天往邓天玉身上淋冷水,并打开窗户冻;在炎热的夏天把她两腿分开、两手向上,狱警王雪玲电击其胸部;将法轮功师父李洪志的名字写在床铺上,逼其睡在名字上等。

然而,邓天玉坚决不转化。三监区教育科长华云叫嚣:“我知道你以前是‘宝丰女子监狱’有名的‘江姐’,我就是要假的,假‘转化’就行。”华云和韩姓区长还专程到沙市区找邓天玉的儿子、儿媳,企图要家属配合参与“转化”。

二零二二年九月,华云和副区长涂诗曼(后被中共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表彰其忠诚)拿着碗,要犯人徐琴、汪洋、吴青、陆丽君拉大便,给邓天玉灌屎。犯人殴打、灌屎的时候,警察就有意回避、躲开。邓天玉受不了大粪,被迫在白纸上签了名字,汪洋在白纸上填写了警察所需要的内容。此后,邓天玉被转到五监区(老残队)。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汉口监狱认为已经成功将邓天玉“转化”,为邀功请赏,邀请沙市区政法委“六一零”人员、沙市区解放街办、荆江亭社区(原通衢居委会)维稳人员一伙五人参观。华云和袁姓狱警摆好摄像机,问:“法轮功是不是×教?”没想到,邓天玉斩钉截铁的说:“法轮大法是正法!共产党是最大的邪教组织,共产党不停的搞政治运动,导致八千多万中国同胞非正常死亡……”,没等她说完,华云等立刻收拾摄像机,灰溜溜的离开了。接着,监区对邓天玉施以“惩罚”,每天逼迫邓天玉抄写诽谤李洪志师父的话,邓天玉不从,就被罚站、不让睡觉、不许超市购物等。

邓天玉因被长期迫害,身体非常衰弱,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在八监区做卫生时突然嘴歪倒地。邓天玉被送到汉阳医院,检查结果是中风、脑溢血、脑梗、半身不遂。在汉口监狱医院,邓天玉被打针十天后就瘫痪了。有一天,邓天玉已经打完了吊针药水,毒贩包夹童凤仙推迟让护士来处理,导致邓天玉的肩膀血紫色肿胀、变硬。

三、故意虐杀

对于信仰坚决、无法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监狱不管其死活。即使迫害致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也非法拒绝或一再拖延保外就医,让其死在狱中或医院,也有的学员出狱几天后离世。

(1)高科在黑龙江省泰来监狱精神失常后死亡 细节仍被掩盖

哈尔滨市道外区法轮功学员高科,是哈尔滨市道外区育民小学退休教师,一九九六年末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后共计十六次被非法关押迫害,遭殴打、铐地环、电棍电击、锁在铁椅上十天十夜等。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高科因发真相台历被警察绑架,因体检血压高,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二月,靖宇派出所警察和道外区检察院图谋进一步构陷,高科被迫流离失所。警察在高科家楼下蹲坑,监控进入单元门的所有人员,甚至威胁见不到高科就抓他儿子。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高科在宾县市场买菜时,被道外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非法关押在哈尔滨鸭子圈看守所。高科绝食抗议,被警察指使两个刑事犯包夹毒打、灌食折磨至不省人事,被120救护车拉到医院抢救,四天后拉回看守所时,已经不能自理,上厕所需靠人搀扶。二零二四年二月才得知,高科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并被劫持到呼兰监狱集训队,几个月后转到黑龙江省泰来监狱。

高科被非法关押一年多期间,中共一直不允许其家属接见,被转到泰来监狱后,才有狱警打电话通知家属。二零二五年十月得知,高科在泰来监狱已精神失常,经常自言自语、哭笑无常。后又获悉,高科生命垂危,被带到泰来监狱医院抢救。二零二六年五月传出消息,高科已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日前后被迫害致死,终年约七十二岁。目前,高科在监狱遭虐杀的具体经过仍被掩盖,希望知情者勇敢站出来揭露真相。

(2)遭六年冤狱折磨伤痕累累 辽宁锦州刘万胜出狱八天含冤离世

辽宁省锦州市的刘万胜与妻子周华,分别在一九九六年、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刘万胜严重心律不齐、周华患有胃癌,是法轮大法给了他们健康的身体和幸福的家庭,并让他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然而好景不长,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整个家庭就陷入了无休止的绑架、抄家、非法关押的魔难之中。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刘万胜在锦州长途客运站附近,给过往的行人揭露“天安门自焚”的骗局时,被锦铁派出所巡防员高峰发现,高峰打电话叫来警察,绑架了刘万胜,并且带他到租房处非法抄家,期间警察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和身份证件。刘万胜的随身听、甚至香炉和几捆香都被抢走,随后他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看守所。

第二天,刘万胜的老父亲去锦铁派出所要人,告诉警察他儿子是好人,对他孝敬,天天给他做饭,照顾他,警察不予理睬。四月二十七日,老人再去派出所,却被告知准备起诉刘万胜,老人悲愤离开。锦铁派出所、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凌海市法院合谋,于九月三十日诬判刘万胜六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一年三月,刘万胜被劫入盘锦监狱,之后又被转到锦州监狱。

历经六年的冤狱折磨,刘万胜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回到家中,始终处于昏迷状态,身体不会动,也没有说出一句话,八天后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一岁。在刘万胜的两脚踝和两手腕上方,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淤血和伤口,右手腕上方的伤口呈鲜红色、冒着油。其妻子周华已在二零二四年离世。由于长年处于恐惧中,刘万胜的儿子也精神抑郁,每天靠药物维持,不能工作养活自己。刘万胜的父亲和周华的母亲,先后在他们被非法关押期间悲痛离世。一个曾经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中共毁掉了。

(3)监狱非法拖延保外就医 天津张荣秀出狱四天后离世

天津市北辰区法轮功学员张荣秀女士,一九九九年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二六年四月期间,三次非法判刑,累计被非法关押十五年。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张荣秀在外挂真相挂件,被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区分局西于庄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铁笼子里关了二十四小时,警察从她家抄走数百元真相币、电脑等物品,又勒索家属一万元钱后“取保候审”。她本来下肢瘫痪的老父亲,因她时常被骚扰,连惊带怕于二零二零年去世。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西于庄派出所两个警察到张荣秀家下传票,让她九月三十日去西于庄派出所一趟,张荣秀没有去。警察多次打电话恐吓:“不来派出所,一切后果自负。”此后,派出所警察、村治保主任兰恩良等隔三差五上门骚扰张荣秀,逼她签字放弃信仰,并以孩子的前途相威胁。因张荣秀拒绝签字,被强制赶出敬老院,挂真相挂件的事也被从新审理。二零二一年六月,派出所警察多次上门逼张荣秀在“三书”上签字,威胁说不签就带走收监;八月十日晚,张荣秀在家被突然闯入的一群警察抬进警车带走;十二月九日被天津市南开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张荣秀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被劫入天津女子监狱后,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监狱医院确诊为子宫癌晚期。家人得知后要求“保外就医”,但狱方一再拖延和拒绝,声称在监狱对她做了三次“化疗”,直到人已经没有人样、完全脱相了,才办所谓保外就医。二零二六年四月七日,张荣秀被女儿接回家时,人已奄奄一息,四天后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多岁。

(4) 吉林延吉市谷今芬在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吉林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谷今芬,二零二三年四、五月份的时候,在给百姓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延吉市北山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她很快就回家了。过了些天,检察院人员找到她,说她已经被起诉。谷今芬没有配合,之后被迫离家,流离失所。期间有一天,谷今芬回家,被警察绑架,她后来被非法判刑。由于公检法暗箱操作,至今不知谷今芬被中共司法构陷的详情,也不知她被非法判刑了几年。

二零二三年,谷今芬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监区),并被非法关押在一楼的十一号监舍。当时一楼的一零七监舍和十一号监舍是他们称的所谓的“攻坚监舍”(专门迫害拒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监舍)。

谷今芬在离世之前,已经大小便失禁,每天从十一监舍传出那些刑事犯的叫骂声、斥责声。即使谷今芬身体已经受到严重的摧残,她们也不放过。

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谷今芬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66岁。谷今芬被迫害致死后,八监区狱警及监狱官员不敢声张,为了掩盖罪恶,半夜悄悄把谷今芬的尸体抬走。

吉林省蛟河市法轮功学员王秀莲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被舒兰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仅不到三个月即被迫害致死,终年67岁。据悉,狱警操控监室长李明珠(刑事犯)以“揭批不合格”为由,几乎天天训斥她,导致王秀莲心率长期维持在110~120之间,浑身发抖。李明珠却污蔑她“装病”,拒绝送医。直到五月十日,王秀莲才被送往医院,并于当日离世。监狱因害怕承担责任,匆忙为她办理所谓“保外就医”手续。

四、药物摧残

药物摧残也是中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种常见手段,注射或在饭中放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或故意加大药量,以损坏法轮功学员的大脑和身体,不少学员出现头痛、抽搐、反应迟钝、记忆衰退、甚至神志不清、瘫痪等症状,其阴毒残忍,与魔鬼无异。

(1)郑州监狱逼许建超服用不明药物 致其身体麻木需坐轮椅 狱方拒绝保外就医

河南省郑州监狱(新密监狱),是河南省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地点之一,目前非法关押着七、八十名法轮功学员。该监狱设有十余个监区,每个监区下设两个分监区;其中九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一分监区负责车间生产劳动,二分监区负责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思想改造(转化)。普通刑事犯需在“入监教育队”接受一至两个月的学习和训练,才会被分配到各监区,而法轮功学员入狱后则很快被九监区接走。狱警通常不直接动手,而是幕后操控刑事犯动手,付金泉、白国显、周红雨等多名学员已被迫害致死。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法轮功学员许建超,从二零二三年十月进入新密监狱九监区第一天起,便遭到“二级严管”,由两名重刑犯贴身包夹监控。许建超坚持信仰,拒绝“转化”,大约两个月后,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狱警以“不转化就必须体检”相威胁,许建超明确表示自己身体健康、精神正常,不需要体检。但监狱人员不容分说,一拥而上将他按倒在地,强行给他“量血压”,他在地上拼命挣扎。狱方随后以“血压高”为由逼迫他服用不明药物,他坚决拒绝。之后狱方人员卢俊义又诱骗、威胁其家属称:“病情严重,不吃药出了问题我们不负责”,逼迫家属签下所谓“同意书”。

在被迫服下狱方提供的药物后,许建超出现剧烈头痛,双脚逐渐失去知觉,随后右手麻木,行动能力不断下降,最终发展到移动稍远距离就需他人搀扶或坐轮椅。二零二五年十月前后,许建超已办妥保外就医的全部手续,但监狱拒绝放人,推诿称“省检察院认为属于慢性病,需要再观察几个月”。

(2)荆州邓天玉被注射试验针药、饭中放药、大量抽血 导致精神萎靡、两腿无法走路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轮功学员邓天玉,今年七十六岁,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被沙市区“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及沙市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荆州区看守所人员把邓天玉当作小白鼠做实验,先强行从她身上抽出两大针管的血,接着给她注射不明药物;同年九月二日,再次从邓天玉身上抽出两大管血做检测;导致邓天玉老人全身抽搐,满头、满嘴起包(头上的包至今未完全消失),在地上挣扎打滚,持续两个月痛苦不堪。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邓天玉被投入湖北汉口监狱入监监区。狱方分别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十月二日、十一月上旬,三次对邓天玉强行抽血,每次都是两大针管,与荆州区看守所抽的剂量相同。

不久后,邓天玉发现,她的每餐饭里都有棕绿色、小颗粒状异物,搅拌后米饭呈浅绿色,后来得知是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邓天玉不吃,犯人就捏住其鼻子灌饭。为避开毒药,邓天玉只得选择性的吃点未粘到药物的饭。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八日,七十五岁的邓天玉结束冤狱回家。由于在荆州区看守所、汉口监狱饱受摧残,她至今中风、头上有多个包、精神萎靡、左手臂酸软无力、两腿无法正常走路,生活不能自理,还被扣发养老金、社区工作人员上门骚扰。

(3)江苏常州女子监狱对张爱东饭菜长期下药 致其剧烈头痛、反应迟钝

张爱东女士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档案室退休工程师,今年七十五岁,曾八次获国家级科学创新奖、进步奖,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因坚修法轮大法,被绑架、抄家、劳教、刑拘、判刑等累计数十次。二零二二年七月中旬,张爱东被警察绑架后下落不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位江苏常州女子监狱的犯人化名向明慧网曝光了她所目睹的张爱东遭药物迫害的事实。

作者表示,常州女子监狱共有十个监区,每个监区都有近三百个在押人,其中有三至五名法轮功修炼者。她在被关押的两、三年里,与大法修炼人近距离接触,发现这些人都是善良、正直的好人,而狱警、犯人对她们真是心狠手辣、不择手段,饭里下药是其中之一。

每次吃饭时,张爱东的饭、菜都是在最后端来,而且稀饭还会冒出泡来,有时饭、菜被搅的乱七八糟。由于给的菜、饭少,她就饥不择食的全都吃了。一天,张爱东在吃早饭时,无意中吃到一颗药,一股酸辛味,来不及吐出来,就咽下去了。吃到最后,发现饭里还有一颗药,是白色的,她就倒进厕所里了。那天下午,她剧烈头疼。真实情况是:包夹赵美鸿是保管药品的,刘兴铃、邵桂萍是轮流负责下药的;药是从魔鬼张大(监区长张云)那里领取的;魔鬼张大下令在张爱东的饭菜里下不明药物,大约持续六个多月,直到张爱东出狱前两天才停止。出狱那天,皮包骨头、走路飘忽、反应迟钝的张爱东出现在大铁门口时,亲人们都不敢相认。

五、非法接收老弱病残人员

二零二五年以来,曾被非法判刑但因病保外就医或生活不能自理、正在所谓“监外执行”的法轮功学员,遭强制非法收监的案例显著增长、持续不断,已波及十几个省,连九十多的耄耋老人也不能幸免,有人因此被折磨去世。据大庆市消息,对法轮功学员“一律收监,不准监外执行”是中共巡视组直接下达的命令。

(1)“监外执行”突然作废 山东泰安市三位老太遭“收监” 马俊亭含冤离世

二零二五年二月,山东泰安市“公检法”,突然将已经执行完毕的“监外执行”作废,下令把八十四岁坐着轮椅的韩月华、七十八岁的鹿克芹绑架到山东女子监狱;六月五日,警察又把生活不能自理的八十六岁马俊亭绑架到济南女子监狱。三位老太均于二零一九年六月被肥城市法院非法判刑、监外执行。

马俊亭是山东科技大学退休高级工程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山东科技大学无理开除,并取消了所有退休和养老保险待遇,警察还隔三差五上门骚扰,使其老伴在惊恐中离世。马俊亭年岁已高,行动必须依靠轮椅,因为有漏尿症状,每天需要换大量尿布,在家靠保姆照顾,遭绑架“收监”前已经被孩子送医住院。

在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马俊亭无法洗澡、洗衣,牢中厕所只有蹲坑,她根本无法下蹲,上厕所成为她最艰难的事。监狱的折磨令她生不如死,仅两个月就昏迷过去,这时济南监狱才让家人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将她送到医院抢救。然而为时已晚,几天后,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马俊亭含冤离世。

(2)云南马玲被强制收监 第二天即下病重通知

今年六十九岁的马玲女士,是云南大学图书馆退休副研究馆员,曾因修炼法轮功遭非法劳教、判刑累计九年半,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在昆明市大绑架案中再次被抓。在昆明市看守所,马玲的下身出现流血及其它不明异物症状,体检报告显示,她患有多种疾病,腹腔内有一个直径五厘米的恶性肿瘤。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西山区法院对马玲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同时非法“取保候审”,马玲从昆明市看守所回家,并对一审非法判决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一日,西山区法院一审法官杨辉亲自将中院维持原判的二审非法裁定送到马玲手中,并口头称她这种体检状况,基本就是监外执行,每个月到司法所报到一下。但九天后,十月二十日,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警察罗秀东打电话改口称,法院说涉及到收监问题,要做一次体检。警察随后带马玲到云南新新华医院、延安医院做了抽血、CT等检查,均显示诸多问题,体检结果送到了看守所和监狱。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马玲到昆明市中级法院申诉再审窗口递交了申诉状,要求对自己被非法抓捕并冤判三年的冤案启动再审程序并改判无罪。十二月二十三日,马玲被警察强行带走再次体检,随后被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两天后转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入监当天,医生即告诉家属,马玲年纪大、体检结果病情多,可能肿瘤会继续长大、恶化,对周围神经组织造成伤害,也会转移到远处的脏器;同时阴道流血不止,会出现感染,导致休克等。第二天,马玲被送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病情加重至重度贫血,医院下了病重通知。

十二月二十九日,家属向监狱递交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狱方迟迟不予答复。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家属前往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反映情况,一月十九日监狱电话告知家属,称马玲暂时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首要原因就是她“不认罪”(即坚持申诉)。事实上,暂予监外执行有明确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马玲的检查报告也均是省级三甲医院的诊断结果,完全符合严重疾病范围。狱方拒绝保外就医不仅违法,而且毫无人性,等于变相虐杀。

(3)黑龙江鸡西监狱非法接收94岁生活不能自理的徐树君

原住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的徐树君、王传云夫妇,都是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两人在鸡东县悬挂真相条幅,被鸡东县公安局追查,后“取保候审”放回。二零二一年九月,鸡东县法院枉判夫妇二人各三年,并勒索罚金各一万元。两位老人也被鸡西市社保局停发养老金,生活陷入困境。鸡东县法院随后企图将徐树君夫妇送入监狱,他们被迫离家流亡。鸡东县公安局国保为将他们送监,长期跟踪照顾父母的女儿,最终查到他们的租住地。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之后,国保警察、检察院、社区人员等频繁上门诱骗,谎称要“给案子画句号”“办保外就医”“为老人好”,多次带徐树君到医院体检或住院。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王传云在惊吓中含冤离世。徐树君因老伴离世与长期惊吓,身体状况急剧恶化:瘦了十多斤,只能卧床,需用尿不湿,几乎失聪,每天只能喝少量粥。连上门骚扰的警察都惊讶地说:“老头怎么瘦成这样了。”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法官盖秋海却对家属称:“老人不够监外执行条件。”“鸡西市人民医院没人敢给签字,要去哈尔滨鉴定。”“不去就交给公安局处理,公安局也会把他送监狱。”此时徐树君已完全不能自理,根本无法承受长途颠簸。一月二十二日,鸡东县公安局两名警察到家给徐树君拍照,并称“每月会来一次”。一月二十四日,盖秋海再次威胁家属:“虽然生活不能自理,只要能吃饭,就可以送监狱。”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盖秋海给徐树君的家属打电话说:“医生说徐树君还能活五、六年,关三年还能活两、三年。”他女儿听到如此丧尽天良的话哭了,反问:“是哪个医生说的?让他给签个字,证明还能活五、六年!”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盖秋海等二男一女到徐树君家,送达《黑龙江省鸡东县法院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四月二十日上午,鸡东县公安局国保七男一女,拿着两个担架到徐树君家,强行将他劫持到鸡东县医院,公安人员两人一班、四小时一换岗轮流看守,并在病房安装摄像头监控。三天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94岁的徐树君被鸡东县公安局警察用120急救车劫持到鸡西监狱。

结束语

法轮大法是佛法。中共控制媒体喉舌,把教人“真、善、忍”、使上亿人祛病健身的法轮功栽赃污蔑成“×教;操纵政法委、“公检法”,将众多修心向善、和平传播真相的好人,甚至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绑架到监狱;再以“狱警立功、犯人减刑”为诱饵,构建起完整的邪恶链条,把监狱作为专门“转化”及虐杀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无所不用其极。二零二三年,中共司法部网站在对成都女子监狱的表扬中,赫然出现所谓“推动实现‘顽固犯’转化率95%”;近年来,很多监狱更是把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目标提升到百分之百。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往往还要被法院勒索数千至数万的罚金、被社保局永久停发养老金、出狱后被警察反复骚扰恐吓等。这一切不止是践踏中国宪法中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也是国际法中与纳粹同罪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更是传统文化中诽谤佛法、迫害佛法的滔天罪恶,所有参与迫害者都将在恶报中相应偿还其犯的一切罪。 善恶有报。历史上的基督教、佛教等正教,都曾遭到巨大的魔难,结果暴政均土崩瓦解,正法正信却流传千古。解体中共恶魔,结束这场二十一世纪最大的人权灾难,是人类共同的责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