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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开庭 佟晓彦指出所谓“证据”都是伪造的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法轮功学员佟晓彦女士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被桓仁县五女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构陷。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佟晓彦被强行在本溪市看守所开庭,她当天指出:本案一切证据都是伪造的,检察院是知道的,案子怎么会走到法院?!从佟晓彦被绑架、抄家到关押、起诉的全过程,充满暴力、欺骗和程序违法,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警察指使佟晓彦的房东打电话,谎称出租屋漏水。佟晓彦赶到后,立即被桓仁县五女山派出所及八卦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警察抄走电脑、打印机、资料等私人财物。

佟晓彦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批捕,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被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被强行在本溪市看守所非法庭审。

警察将佟晓彦劫持到本溪市看守所,体检显示她患有心肌缺血、脑梗、高血压等症状,看守所按规定拒收。但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成刚指使警察伪造了体检报告,强行将佟晓彦抬进看守所。王成刚指使警察将她摔倒在地,头部着地受伤。随后警察按住她的头部做CT检查。检查的病志在本溪市铁路医院(本溪市看守所监管医院)。在这种情况下,看守所女警王奈涵违规接收了佟晓彦。

佟晓彦随后被送往本溪市铁路医院。医院检查出病症,但不让她查看病历,也不告知具体情况,就要求她签字。佟晓彦拒绝签字。之后她又多次被送往铁路医院治疗,再押回看守所,反复折腾。佟晓彦目前仍感到身体不适,头疼。

佟晓彦被关押期间,家属委托律师曾多次前往本溪市看守所要求会见,但看守所每次都以“佟晓彦本人不愿见”为由拒绝,关押的事实真相被刻意隐瞒。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提审佟晓彦时,佟晓彦表明自己是零口供、没有任何签字和捺手印,将警察伪造假病志、假笔录、假签字和警察戴手套捺假手印等事实经过告诉了检察官,但检察官并没有及时行使监督、纠正与核实的职责,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公安警察复议的权力,无视公安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依然作出起诉决定,玩忽职守、徇私枉法。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佟晓彦被非法强行在本溪市看守所开庭,庭审期间非法阻止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剥夺家属的合法权益。

在庭审中,佟晓彦否定《起诉书》的一切指控,面对检察官的诬陷,佟晓彦用平和的语气讲述了自己被抓捕和被构陷的事实真相,检察官问的一些问题,佟晓彦都说与自己无关联性,并说明本案一切证据都是伪造的,检察院是知道的,案子怎么会走到法院?!检察官当时听了,没有说话;法官也在静静地听。

当时,律师告诉佟晓彦,大声说,不要害怕。事实是佟晓彦身体很虚弱,已无力大声说话。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当庭指出检察官渎职,并要控告检察官。检察官表示会整理庭审情况,然后来核实。

最后法官认真听了佟晓彦的陈述,虽然佟晓彦遭到检察官的诬陷,但她依然很平和的陈述,并告诫在场的所有公检法人员说:人在做,天在看。当庭没有宣判。

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 邮编:117299
地址: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八卦城街道府安路
办公室 电话:024-48825506
局长:仇静珠
副局长:王成刚(分管国保)、于清利
政委:李明刚

本溪市桓仁县五女山派出所
地址: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新城一期工程2号楼4-7门市
电话:024-48870811 邮编:117200

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八卦城派出所(即是桓仁镇派出所)
地址: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八卦镇天山路9号
电话:024-48868924
办案警察:王一楠,郑忠泽
国保办案人员:薛南,李男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6-1号,邮编117000
电话:024-44599388 024-44599311
明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
明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春泉
检察官(公诉人):景百红、赵景泉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育龙路198-1栋,邮编:117022
电话:024-42885588 024-42885535 咨询:024-42885673
院长:杜莉
法官:李攻科

本溪市看守所: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育人街5号,邮编117019
电话:0414-2185519
所长:夏泽西
副所长:刘超13304141107

本溪市检察院驻本溪市看守所检察室:
主任:王胜志 电话:024-45805838
检察员:车玎玎、崔志强
辽宁本溪市看守所特邀监督员:
王悦勇13942431799
孙兴昊13941405927
崔儋1594147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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