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巴南区法轮功学员叶文秀,二零二一年四月被“收监”,非法关押在重庆市女子监狱。二零二三年三月,她被迫害致死,具体时间家人都不知道,望知情者提供详细情况。
叶文秀,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二日出生,家住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号附8号,二零一八年被重庆市巴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因身体原因,监外执行。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二十多年的迫害中,这是叶文秀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叶文秀曾在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二日被巴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被巴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叶文秀从家出门去赶场(土桥),遇到六十多岁的街道办社区人员卢安详,这天他休息未穿制服。叶文秀见到了,善意地讲法轮大法真相,卢安详不仅不听真相,还将叶文秀拉住不放手,同时打电话,叫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刘颖和徐世辉,然后他们几人强行将叶文秀绑架至李家沱派出所。
随后,李家沱派出所的警察对叶文秀非法搜身,并到她家中非法搜查,搜走了她的私人物品。第二天,警察宣布对她“监视居住”半年,由巴南区分局土桥派出所负责执行。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巴南区检察院向巴南区法院提出对她非法公诉。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重庆市巴南区法非法庭审叶文秀。叶文秀没有请律师,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但没说几句,就被法官宣布结束庭审。整个非法庭审大约进行一小时,没有当庭宣判结果。主审法官是刑庭庭长蒋明霞,公诉人是巴南区检察院的黄慧绘。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当时73岁的叶文秀,被重庆市巴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金额6000元。叶文秀在被非法起诉期间,因身体原因,一直是“取保候审”。
叶文秀上诉,巴南区法院在二零一八年十月下旬时给她下达了一份因血压很高和器官受损暂予监外执行一年的决定书,通知她的警察让她到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办下属的居委会报到。
被“收监”迫害致死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叶文秀与法轮功学员阳旭(阳春容)、朱忠兰、朱美英等六人,在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石洋街南环物业小区集体学法轮功书籍时,被鱼洞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叶文秀被警察放回家中;随后她又被两个警察从家中绑架。
后经落实,当时已经76岁的叶文秀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收监,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女子监狱。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阳春容、朱宗兰被劫持到重庆市巴南区看守所关押、构陷,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被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三年四月初,阳春容被非法判刑六年九个月、朱宗兰被枉判四年。
叶文秀被劫持在监狱不到两年,二零二三年三月被迫害致死,至今都不知道死因。重庆女子监狱有不可推的责任。
重庆市女子监狱,位于九龙坡区走马镇乐园村,全监舍均装有监控,包括厕所。被关在监狱里的法轮功学员只要拒绝转化,就不准上厕所,屎尿只能拉在裤子里、还不允许换裤子长达几天,只能穿干;下次又拉在裤子里又穿干,这样反复折磨,直到所谓“转化”为止。
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折磨。警察指使犯人监视、殴打法轮功学员,抓着她们的头发往墙上撞,并且不准法轮功学员洗漱,不准上厕所。吃饭、睡觉时都强迫法轮功学员骂大法、骂师父,否则就不准吃饭、不准睡觉、不准洗漱等折磨。重庆市合川区64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文凤女士,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大概是二月至三月份),在重庆市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监狱负责“转化”的狱警共有五人:唐安智(负责人)、王一迎、周小小、李静、徐诗晧。
重庆市九龙女子监狱: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乐园村金马路,邮编 401329
电话:023-65777611、023-67720291、023-65771906、023-49334345
传真:023-65771909、023-9334565
监狱长:朱德华
政 委:唐景鸿
政治处主任:陶莉
政治处副主任:胡红梅
狱政科长张勇:13500351928
教育科长李晓娟:13983256985
狱政科长:张勇 13500351928
教育科长:李晓娟 13983256985
一监区监区长:王欢、刘方明
一监区教导员:郑润
狱警:唐安智
一监区电话:023-65777500、023-65777505、023-65777506、023-65777503、023-65777504
重庆九龙坡区检察院驻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检察官):柴冬梅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地址:中国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4号
邮政编码:401147
传真:023–67086333
政务值班电话:023–67086300
投诉、举报电话:023–67086361
市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古明洪
市监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文生
市监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正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