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衡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子闲先生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在住所楼下被蒸湘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警察蹲守绑架。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他被蒸湘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这是周子闲因坚持真、善、忍信仰第二次遭中共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周子闲
二十多年来,周子闲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残酷迫害,他曾被非法拘留、非法劳教和判刑,累计冤狱逾七年,遭受了吊铐、背铐、毒打、野蛮灌食、电击、关严管室等酷刑(详见《周子闲坚持修炼法轮功 遭武陵监狱六年迫害》)。
参与为海外网站投稿 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年二二年六月份开始,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制作音频向正见网“正见广播”栏目投稿,相互配合过程中采用Signal、Telegram、Safechat 等社交软件建群进行沟通、交流,周子闲参与其中,引起了中共当局的注意,中共炮制了由公安部四局五处(防范局)下达,要求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四支队督办,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一大队承办,衡阳市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具体执行的所谓“大案”、“要案”。
二零二四年二月,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将周子闲等列为重点人员,采用电话、雪亮监控平台、人工蹲守等方式进行了近一个月的密切监控,但被监控的法轮功学员却毫不知情。
二零二四年三月底至四月初,衡阳市先后有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绑架,不管是否参与上述音频的制作,只要家里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均遭绑架和非法关押。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周子闲外出回家时,在住所楼下,被蒸湘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周泓君、雷满辉等人蹲守绑架。随后,周子闲的住所被非法查抄。警察抄走他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移动硬盘、U盘、手机、光盘、录音笔、移动网卡等物品。他被非法关押到衡东县看守所,后转入衡阳市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周子闲被非法刑拘,五月七日,被蒸湘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周子闲告诉警察:法轮功教人向善,自己永远也不会改变信仰法轮功的理念;江××为了一己之私在全国开展了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污蔑、诽谤法轮功及其修炼者,因此我不仅自己要修炼,还要告诉世人真相;法轮功是被迫害的,我信仰的是法轮功的“真、善、忍”,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人都在修炼法轮功,只有中共在迫害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是中共编造的冤案;“4·25”和平上访没有冲击国家政府机关,把和平上访诬陷为围攻中南海,是中共为了打压法轮功而捏造出来的借口;每一宗法轮功的案子都是冤案、错案,警察每办一起案子都会增加自己的罪孽;法轮功修炼者所做的一起都是为了救人。警察问硬盘中的影片《再次成为神》是哪来的?周子闲告诉警察:自己不会告诉他们影片的来源,但坚信自己通过修炼法轮功,一定会成为神。有关所谓案子及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周子闲始终守口如瓶,没有说一句牵连其他人或对其他人不利的话。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周子闲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蒸湘区法院非法庭审。非法庭审进行了一整天。旁听席上有几十人,除了家属外还有街道及政法委的不法人员。法轮功学员被戴着手铐、脚镣进入法庭,在律师的要求下法警解除了器械。参与的所谓“公诉人”有三个,律师指出起诉书等文书上只有检察员成益辉、检察助理章伟两人,另外一位不是合法的公诉人,要求其离开法庭。下午非法庭审开始时,另一公诉人不再出现。
律师指出用刑法三百条指控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法轮功学员不符合刑法三百条规定的主体条件;民政部将法轮功定性为×教不具备法律效应。
周子闲告诫参与者:这是迫害,你们将来要承担责任,人在做天在看;如果中共不迫害法轮功,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去讲真相;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迟早会被清算的。法官多次打断周子闲的自我辩护。
律师为周子闲辩护时,也被公诉人无理阻拦,公诉人甚至威胁说:某某律师,我真是受不了你,你看当事人这个态度,你还在做无罪辩护。
修炼法轮功、制作音频投稿到海外正见网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合法的。但所谓的“公诉人”成益辉、章伟却不敢面对真相,认为是什么“大案”、“要案”,对周子闲非法建议量刑七至八年。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蒸湘区法院非法判刑:周子闲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其他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二至七年。相关的责任人为审判长唐文婧,审判员曾佑荣、罗振宇,书记员易丽君、谷慧,检察员成益辉、检察助理章伟。
周子闲被中共迫害的情况,请见《湖南衡阳市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周子闲坚持修炼法轮功 遭武陵监狱六年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