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五月十日】
(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近日得知,因在微信发给朋友“法轮大法好”而被沂南县国保绑架关押半年的法轮功学员庞志华,已经被秘密非法判刑一年。
庞志华,今年50岁左右,他是沂南县上埌村村民,曾经在当地梭庄小学任职民办教师。一九九六年,法轮功开始在当地洪传,庞志华有缘走上修炼之路,从此视野开阔,身心受益,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师生的爱戴和好评,有望转为公办教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遭到江氏流氓集团的全面迫害,面对巨大磨难,庞志华和当地许多法轮功学员毅然踏上进京的客车,准备为法轮功依法上访说明真相,却遭到双堠镇恶党官员于厚平、高洪斌等人的无理拦截,当时镇里那些人把他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欺骗回来后,白天把他们强行送到洗脑班戏弄,晚上关押在派出所铁笼里,受尽恶人讥讽打骂,折磨数日,强制写保证书,才获准回家。
庞志华觉的天下总得有个说理的地方。二零零零年春,他又一次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公道,结果被恶党官员强行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一个多月,被恶警勒索3000元现金后,家里人才把他领回家。而他所在的学校领导迫于压力则将他辞退掉不再用他。为了谋生,庞志华只好四处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偿还债务。
二零零八年开奥运会前期,当地政府将庞志华视为“不稳定份子”,指令双堠镇派出所于五月二十七日将其抄家绑架,恶警从其家中非法抄走了大法书、讲法录音带、部份真相资料,卫星电视接收锅1个、MP3一个,抢走手机2部;后将其非法劳教一年,投进了王村劳教所。
从劳教所回家后,庞志华成了当地恶徒经常骚扰恐吓的对象,他不得不再次外出打工。
二零二五年十月份,庞志华用手机微信给朋友发送了一条内容是“法轮大法好”的美好消息,被沂南县网警过滤窥见,庞志华随即遭到沂南县国保大队和双堠镇派出所警察协警的绑架,他被劫持到沂南县看守所逼供陷害。
半年多的时间,家人一直得不到他的消息,前不久才得知,庞志华被沂南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一年,所谓的罪名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这让人们无法理解,发给朋友一句“法轮大法好”,表达善意,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法轮大法好,全世界都知道”,即使在中国,曾经被中共谎言迷惑的许多民众现在也知道法轮大法好。
法轮功是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其教人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的理念与邪教根本不沾边。当今世界不会再有人认为基督教是邪教,但基督教在创立之初的三百年却是被当作邪教迫害的,这是人类的教训。在当今世界,是不是邪教,这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立法机构、司法部门能够判断的。说白了,这是信仰领域的话题,不是世俗权力机构有权、有资格干预的,邪教根本不是法律术语。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山东省临沂网信办:05398726332
临沂网警:05398102090
沂南网警:05393336009
沂南县公安局:05393221238
双堠镇派出所:05393775473
沂南县检察院
起诉检察官 刘兰奇
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孟庆秀检察官0539-3011918
起诉检察官助理 于方文
沂南县法院:
主审法官 尹传伟 18553917169
党组书记、院长侯培栋
审判长赵成新:0539-3221012
薛俊举 立案庭庭长;
姜召庆 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晓龙 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于 洋 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柳祥田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薛 丽为沂南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军玲 立案庭副庭长;
葛琳慧 立案庭副庭长;
刘 伟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杜芸泽 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孝杰 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王 露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沂南司法局 0539-3238148
沂南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 暴学清
委员 武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