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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分局及北京街派出所近年对法轮功的迫害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五月五日】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一九年以来,大连市西岗分局及北京街派出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绑架十一人;其中有两人被非法判刑;三人被非法批捕;一人现仍被非法关押。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法庭高额勒索罚金、被抢劫私人财产、被药物迫害、超期关押等情况,请见表1。
表1 大连市西岗分局及北京街派出所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区市县 绑架日期 绑架派出所 关押地点 案情进展 构陷法院 刑期 抄家 备注
1 石桂美 西岗区 2019/6/13 北京街 姚家看守所 7/26回家
2 庄淑云 2019/6/13 北京街 姚家看守所 7/26回家
3 马辉 西岗区 2019/9/19 北京街 姚家看守所转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 判刑 甘井子区 四年 抄家 遭受强制转化与洗脑
4 赵振花 2019/12/2 北京街 姚家看守所 批捕 抄家 70岁,后续情况不详
5 郭佩璐 西岗区 2020/7/7 国保绑架,西岗分局办案,北京街派出所审理 北京街派出所、瓦房店拘留所、姚家看守所、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 判刑 甘井子区 三年四个月罚金二万 抄家 遭受暴力体罚、剥夺睡眠、禁止排泄、精神折磨并伴有各种欺诈骗术,强制转化洗脑
6 张莲花 2021/6/2 北京街派出所 6/4取保回家 抄家 其丈夫当日放回
7 周丽娟 中山区 2026/3/2 西岗分局国保和北京街 回家
8 老年学员 2026/3/2 西岗分局国保和北京街 回家
9 周利柱 甘井子区 2026/3/2 西岗分局国保和北京街 姚家看守所 批捕,不准律师会见 抄家 抢劫三千元及工资卡
10 刘姓学员 2026/3/2 西岗分局国保和北京街 姚家看守所 非法关押
11 于春香 西岗区 2026/3/4 西岗分局国保和北京街 姚家看守所八区七监 批捕,不准律师会见 抄家 抄走几张纸币,拿走钱包。其女儿被绑架当日放回。为降血压,强行吃药,连扎三个吊针,送看守所。
* 马辉 西岗区 2024/3/9-10 待查 辽宁省女子第二监狱 判刑 二年以上 住地管辖北京街派出所

从表1可以看到,二零一九年以来,大连市西岗分局及北京街派出所参与绑架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还有两位家属被绑架,并当日放回。除了两人被非法判刑,三人被非法批捕,一人仍被非法关押外,有五位法轮功学员已回家,其中两人被超期关押,一人被非法“取保”回家。这些学员中女性有九人,另有两人性别不详,已知年龄最大的七十岁。

这些法轮功学员也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和抢掠,其中一人被法庭勒索罚金两万元,一人被抢劫人民币三千元及工资卡,一人被抢劫纸币及拿走钱包。

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于春香,遭受药物迫害,因她血压高,看守所拒收。她被强行吃药及扎三个吊针降血压,最后她被绑架至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另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期间不准律师会见。

北京街派出所辖区内还有一法轮功学员马辉,二零二四年三月失踪近两年,二零二六年三月明慧网报道,马辉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八监区。马辉被绑架、构陷和非法判刑的过程不明,待查。

大连市西岗分局及北京街派出所历年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数,请见图1。

'图1. 大连市西岗分局及北京街派出所历年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数'
图1. 大连市西岗分局及北京街派出所历年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数
部分绑架迫害案例:

1、大连市法轮功学员郭佩璐被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

大连市女法轮功学员郭佩璐,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被大连市国保绑架并蓄意构陷,二零二一年九月九日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上诉后,郭佩璐被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郭佩璐被劫入辽宁省第一女子监狱,遭受暴力体罚、剥夺睡眠、禁止排泄、精神折磨并伴有各种欺诈骗术,被强制转化洗脑。

期间,大连市西岗分局和北京街派出所参与迫害郭佩璐的事实如下: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晚八时许,郭佩璐外出回到家中,被身着便服的陌生女性制止行动,一个身着便服的高大肥胖男子,既不出示证件、也没告知姓名,自称“西岗分局的,了解一些情况”,盘问郭佩璐是否邮寄过真相信、是否修炼法轮功,郭拒绝回答。随着该男子一声令下,家中防盗门被人用万能钥匙迅速打开,进来两个同样身着便服者,一位直接进入房间,另一位在餐厅非法查抄郭佩璐的私人物品。

郭佩璐对正在非法抄家的人说:“法轮功不是邪教,中国没有法律给法轮功定性……”该高瘦、眼睛较大的男子谎称,“二零一七年已经定为邪教了。”并讽刺说:“你不是要晚上做饭么?怎么现在才回来?”郭说,“电话被监听了,我早就知道。”该男子未否认。

郭佩璐向高胖男子索要搜查证,该人拿出一张A4大小的文件,晃了一下,便匆匆收回。该“搜查证”上无任何签名及搜查案由,疑似未经立案的非法搜查。郭告诉这些人,他们在违法。高胖男子说,“不用和她废话!”授意其他人继续抄家。该人将郭佩璐拽到摆好的一圈大法真相资料前,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所谓“录像取证”。

当晚非法扣押的私人财物有:法轮功书籍资料、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两部、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移动硬盘三个、移动WiFi一台、手表、首饰、挎包(包内有钱包、现金、银行卡、mp3等)等。以上私人财物均未经当事人清点核实,未开具扣押清单,搜查现场未形成笔录,也未经当事人与其他见证人签名认可;而是非法带到其它地方清点拍照,方便凑数造假、私吞侵占。之后数年,家属多次索要却屡遭推诿,至今皆未返还。

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文件,公安搜查中必须具备以下手续:1,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2,搜查证上必须有本市公安局局长亲笔签字;3,搜查证上必须有本辖区派出所所长签字;4,搜查证上必须列出两条以上怀疑或确定犯罪事实;5,搜查必须有所在社区居委会主任或成员协同,所有抄走物品必须同在场人员和持有人查点,当场列出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员(居委会或亲属或邻居)、物品持有人签名或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附卷备案。以上法律程序在此次非法搜查过程中均不履行。

在未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的情况下,这些人将郭佩璐强行带走,形同绑架。郭被塞进一辆白色私家车,高胖男人向其上级请示后,授意将郭送到大连市西岗区北京街派出所非法拘禁。一位身着便服的中年男性,同样不出示证件,自称姓张,后改称姓王,试图让郭放弃法轮功、供出其他人, 郭未配合。

事后得知,这些不穿警服、不出示证件、不敢告知姓名、非法抄家、实施绑架的是大连市西岗分局国保,主要参与的高胖男子,姓张。他们称郭佩璐曾向时任西岗分局局长高锋寄过两次匿名真相信;他们从二零二零年四月开始对郭网络监控、监视跟踪,座机监听。实施绑架前,国保曾趁家中无人之际用万能钥匙开门入室窥伺是否有法轮功物品。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晚,通过监听座机了解到郭佩璐七月七日行程安排,遂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下午,趁郭外出之际,敲开家门。开门的是郭八十四岁外祖母,他们身着便服、不出示证件,老人误以为来者是郭的同学。进门后,他们骗取老人信息,将老人的闲叙之语伪造成所谓“证言”用以诬陷,老人对自己成为“证人”一事全不知情;这份“证人证言”自始至终从未公开。

中国《宪法》明文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通信自由。《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大连市西岗分局多年来一直在无任何法律依据下绑架构陷法轮功学员,时任局长高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未立案追查;公民邮寄一封对其错误执法的劝善信反被非法抄家、诬告陷害。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迫害中,侵害的都是公民的最基本人权。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上午,北京街派出所副所长告知郭佩璐,西岗分局决定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询问家中是否有人承担宾馆费用。郭向该所长说明法轮功在中国合法的事实,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然而未得到法律层面的回应。

依据中国法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侦查期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三个特点:1,关在家属不知道的地方;2,单独关押;3,不能见律师。因而,侦查阶段当事人可能处于“失踪”状态。这一邪恶手段施于法轮功学员,实质是将黑监狱、洗脑班的迫害形式合法化运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满足:1,无固定住处;2,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的“。郭佩璐并非无固定住处,不属于第一类情形;中共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刑法》第三百条不属于第二类情形。大连市西岗分局下达的决定实则违反法律。

七月八日下午,北京街派出所办案民警张荃赫(现已调离)对郭佩璐第一次讯问,郭未留口供并拒绝签字。晚七时许,民警张荃赫谎称释放前体检,驱车将郭带至大连某医院CT检查。七月九日早,张荃赫与西岗分局一女警,仍谎称体检后释放,将郭带到大连市公安体检中心,郭不下车配合,他们找来医院几人将其抬出来强制体检,粗暴掰开一个个紧握的手指,强行录入指纹。之后,他们将郭送到大连市中心医院,以“家人已经在派出所等候”“体检完就回家”等欺骗性话语,连拖带拽、哄骗其配合。七月九日下午,回到北京街派出所,这些人便换一副嘴脸,将郭佩璐强行套上防疫服,打背铐塞到车里,驱车开往瓦房店拘留所隔离。(疫情期间,在大连市瓦房店拘留所隔离数日后转入看守所)。

路上,郭佩璐将家属联系方式告知张荃赫,让其联系家属,张表面记下。然而,公安机关并未履行其法定职责,此后当事人形同失踪,家人苦苦找寻数日,最终找到北京街派出所。办案民警张荃赫此时却拿出拘留证怂恿家属签字。

在非法拘禁的四十多个小时中,西岗分局和北京街派出所从未出示传唤证和拘留证明,未给予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不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切诉讼权利,也没有提供任何食物;郭佩璐家属自始至终没收到公检法部门任何一份法律文书或通知。

中共治下的公检法司,完全凌驾于法律。对于法律,他们不懂,也不需要懂。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声音被湮没于各种推诿与诡辩中;他们的定罪标准与当事人的“态度”有关,却与“法律”无关;他们自认为掌握生杀大权,他们滥用职权,只凭一句“国家不让炼”,就肆意采取强制措施,套用不当法律、启动和推进迫害程序。

2、大连泡崖新村一学法组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 一人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傍晚六点三十分左右,泡崖新村一学法组法轮功学员刚出门,就被十多个警察闯进门来,一进门就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大连西岗分局国保大队伙同北京街派出所),你们被举报了。当时小组有四人,当场绑架四人。周丽娟、周利柱(女)、刘姓(不知全名)和一老年学员。周利柱、刘姓学员被绑架至大连姚家看守所。周丽娟和老年学员已放回。

周利柱的身份证、工资卡不见了,家属请律师到看守所问她本人,被看守所工作人员告知,周利柱被办案人“加密”了,不让会见。律师说一般经济案给“加密”,法轮功(被迫害)从来没听说给“加密”的。

周利柱被大连西岗分局国保构陷,遭非法批捕。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家属收到大连市西岗分局国保大队邮寄的非法“逮捕通知书”。

3、法轮功学员于春香被国保警察强行吃药、扎吊针、被非法批捕

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于春香,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正月十六)上午被大连市西岗分局国保警察伙同北京街派出所非法闯入家中抄家、绑架,劫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非法拘留。

当时于春香不配合,警察要挟拿出手铐,被制止。国保警察一进屋,就问于春香的女儿:明慧实名文章是你发上去的吗?还是谁给你发的?文章是你写的吗?我们都看了。警察抄走救人的资料、几张纸币,并拿走一些私人衣物和钱包、皮包。于春香的女儿也同时被绑架到北京街派出所,当日被放回。下午,于春香的儿子、女儿赶到北京街派出所要人,被告知人已被转移走。

于春香当时被其中三个男警察和两个女警察(姓名待追踪)带到大连北京街派出所非法审讯,并非法搜身,要求脱鞋光脚站在地下室瓷砖上,被于春香拒绝。警察声称于春香出去发东西,拼凑根本没有的所谓“证据”(寻找小白鞋之类所谓特征的衣装,想构陷于春香,于春香并无此类的衣物)。于春香被非法转移到大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连市姚家看守所。因她血压高,大连姚家看守所拒收。警察非法强行给于春香吃药(所谓降血压的药),强行连扎三个吊针(是所谓的治高血压)。

三月四日(正月十六)那晚,于春香在公安局木板上整整坐了一夜。三月五日(正月十七)早八点至九点间再次被警察劫持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八区七监。

三月五日上午,西岗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打电话给于春香犯人女儿,让她去分局,拿回其母亲的衣服、鞋子私人物品,要求家属签字、按手印拿回,不然就不给;并要求在所谓的“拘留通知单”上签字、按食指手印。于春香的女儿拒绝签字、按手印,被两名警察要挟,抢夺了拿在手里的“拘留通知单”。家属要求邮寄,被拒绝。

三月十七日,于春香被大连西岗分局国保构陷,遭大连西岗检察院非法批捕、并向家属邮寄了“逮捕通知书”。 西岗检察院负责检察官是:安佳(女),电话:0411-82116521,西岗检察院电话:0411-82116564。

三月二十三日,家属请律师到大连姚家看守所会见于春香,被看守所告知,必须办案机关同意才可会见。家属联系西岗分局国保大队,被告知办案负责人不允许会见,不透露办案负责人的名字和任何信息,不透露所谓案情信息,只说“保密”,不允许透露。律师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种情况,不让律师会见的,是明明白白的违法行为。现在于春香的儿女很着急,在国保违法不透露任何信息的情况下,他们担忧妈妈的人身安全。

结语

法轮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学员都是修佛向善之人。迫害修佛之人,其罪大之无边。中共迫害法轮大法,选择与神斗,其下场不言而喻,这就是为什么迫害法轮功二十七年,法轮功不但没被消灭,还越来越壮大,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书籍被翻译成五十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发行。

中共信奉无神论、进化论、斗争哲学,战天斗地,自建政以来才百年历史,和平时期与人斗,历次运动迫害死八千万中国人。如今迫害法轮大法,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利,犯下了这个星球从未有过的邪恶。中共的祖师爷马克思信奉撒旦邪教,撒旦是恶魔,所以中共是真正的魔鬼邪教。

《九评共产党》中说:“历史的教训是:共产党的任何承诺都不能相信,任何保证都不会兑现。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了共产党,就会在什么问题上送掉小命。”

人在作天在看。二零零二年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发现的“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揭示了“天灭中共”是天意(见图2)。每个入党、团、队的人,都曾宣誓为它奋斗终身,就是它的一份子,它所做的坏事,欠下的人命,都得替它偿还一份。如今全球退党服务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已有4.6亿民众退出了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中共就象一艘即将沉没的千疮百孔的破船,只有跳船才能自救,才能不给中共做陪葬。

'图2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国家地质公园门票'
图2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国家地质公园门票
大法弟子冒着生命危险讲真相、劝三退真的是在救人,救度那些可贵的中国人,包括那些不明真相、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

公务员办案责任终身制,当迫害法轮功这场政治运动结束,清算的时候,那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你们怎么办?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吗?枪口抬高一厘米,你不能不打,你可以打不准呀!要给自己留后路,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你们自己。

愿更多的中共人员看清形势,了解真相,明辨是非善恶,远离中共、退出中共,停止迫害,真正为自己和家人负起责任来,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附录:二零二二年中国大陆非法判刑情况统计表 (18KB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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