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五月五日】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下达刑事判决书(2025)辽0404刑初43号,对抚顺市清原县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作出非法判决:
王南方(7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并被勒索罚款两万元;
周树友(63岁)、刘海涛、来春莲、王国忠: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每人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
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黄玉萍(64岁)、李淑琴: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并被勒索罚款一万元。
所谓“十人大案”,系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在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下,为邀功请赏而炮制的荒唐案件。其中,王国忠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已73岁,上楼都困难;李淑琴60多岁,视力障碍严重、行走需人搀扶。如此身体状况,却被强行包装成所谓“重大团伙案”。
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清原县公安局王通等警察、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王珺及望花区法院法官冮佳构陷,经历了绑架、非法批捕、非法判刑的全过程。整个指控均以《刑法》第300条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罪名,但公检法从未能出示任何法律依据。查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均无“法轮功是邪教”的任何规定。相反,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的行为,却在《宪法》《刑法》《警察法》等法律中都能找到明确的违法条文。
判决书中一字没有提相关警察的违法行为,例如:不穿警服(违反《警察法》),警察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王南方,造成王南方被救护车拉到医院急救,以及警察抢劫王南方等人家中钱财等事实。
公诉人指控王南方“到河北承德安装卫星接收器”,但庭上仅出示其手机通讯录,没有任何通话内容。公诉人还将法轮功学员之间正常的电话联系硬说成“团伙犯罪”。对此,王南方当庭否定,解释其家中售卖蜂蜜,因质量好、价格低,联系购买的人多、范围广,通讯录数量大属正常。
公诉人指控,九个社区从楼道等地方收缴上来的3000份法轮功资料,与受害同修家中被搜出的资料“相同”,从而认定这些资料是十位学员发放的。律师指出:从家中搜出的法轮功资料,只能证明当事人是个法轮功修炼者,不能证明他们就是制作和发放者。
在法庭上,家属辩护人向当庭人员概述大法洪传至今的真相,受害法轮功学员陈述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感人故事,指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个人发动的,中国法律并没有将法轮功定性,翻遍中国法律,至今,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国没有出台过任何一个官方文件说法轮功“是邪教”。
十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凌晨五点多,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包围多位法轮功学员家中。据悉,每家至少十余名警察参与。警察大肆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来春莲、胡明丽、李淑琴、黄玉萍、王国忠分别在清原县家中被绑架,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参与绑架的包括清原镇河南派出所、河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所有警察均未穿警服、未出示任何证件,并实施暴力抓捕。王南方当场被殴打致伤,由急救车送医。
随后,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胡凤菊、胡明丽遭非法逮捕。三名男性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两名女性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
清原县公安国保为“立功”,将十位学员强行定性为“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并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将构陷材料递交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十人非法起诉至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非法起诉书送达每位学员。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第一次非法庭审。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清原县国保大队造假、伪造清单、物证与案卷不符等问题。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法院在看守所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案卷漏洞百出、完全凭空捏造。面对强加指控,学员逐一否定;律师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使庭审人员无言以对。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法院在看守所进行第三次非法庭审;十九日下午两点又进行第四次非法庭审。所谓“公诉人”为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关于王南方、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刘海涛等十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四次被非法庭审》《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再次被非法庭审》《辽宁十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辩方揭警察造假》等。
参与迫害人员信息:
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王通,电话:13942309169
家庭住址:清原县清原镇中房2期12号楼2单元1002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王珺,
主审法官为望花区法院冮佳;
陪审员:赵晓颖、马义;
书记员:李海龙。
参与迫害主要责任人: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公诉人王珺 024-56809979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主审法官冮(gang)佳 024-57567257
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王通,现电话:13942309169
住址:清原县清原镇中房2期12号楼2单元1002
国保警察:张明辉 15898337447
高辉、李云鹏、修志超
清原镇河南派出所:(2023年信息)
电话:024-53052110
所长王东 13941373816
教导员李恭金 15841361546
警察张明辉 15898337447
警察王聪
清原镇河北派出所:(2023年信息)
电话:024-53077110
所长赵立华 13942353255
教导员林知远 15842369339
常联系人季冰 18741392966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号,邮编113001
院长吴亮 15641386688
副院长赵建华 18604139566
副院长罗华 18604139766
政治部肖立新
刑庭庭长冮佳 024-57567257
刑庭副庭长袁晶丽 024-57567258、18641311231
刑庭:李伊 024-57567258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4号,邮编113001
电话:024-56809936、024-56809956
检察长:白阳
副检察长:黄涌
副检察长:陈颖(主管)13591559009
政治处:024-5680995政治部主任王艳娟
第一检察部:陈希阳 024-56809979、副科长王珺
第二检察部:孙莉 024-56809931
第三检察部:王君方 024-56809965
办公室主任:吴迪 024-56809949
辽宁省清原县公安局:
局长王勇 13704935666、13214130008
政委张弢 13904233455
副局长彭越 13841334590(原抚顺市国保大队队长)
政治部主任付强 15841337345
副局长刘明 15842305333
副局长孟繁龙 13504233066
副局长庞昊 13804133366
党组成员:韩志勇 15904133277
办公室:李涛 024-53039096、18241328585
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顺城区临江路东段一号邮编113006
局长肖寒
副局长:马伟、胡益伟、王骁
政治部主任王志伟
纪检组长于振海
反恐韩廷厚 13904236810、15504937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