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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官张巨涛遭恶报,被中共卸磨杀驴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法官张巨涛被抓走,具体原因、罪名不详。但是,无论张巨涛表面上为什么被抓,坊间都说他是因为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恶报了。

明慧网报道中可以查证,张巨涛任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刑二庭庭长期间,不遗余力地为中共卖命疯狂打压法轮功,尤其近几年,他持续不断地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而且都是枉法重判重罚,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极大的苦难。

张巨涛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时,态度十分恶劣、蛮横,如同有深仇大恨一般,根本不讲半点法律,连最基本、最表面的法律程序都不顾。他从接手案件,到非法庭审、枉判,一路肆意妄为,剥夺当事人及家属、律师的合法权利,无理刁难。在法庭上,他无理制止当事人及律师的辩护,根本不聆听意见。经张巨涛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都被他判重刑、勒索高额罚金。

以下是张巨涛近几年作为主审法官枉判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早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张巨涛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王金平、白敏的非法庭审,最后法庭枉判王金平八年徒刑,白敏四年徒刑。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沈阳法轮功学员孙德坤、妻子邢安梅、女儿孙莺莺,因为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庭审。邢安梅被秘密诬判一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当时法官张巨涛还恶劣恐吓邢安梅说:上诉就加刑。二月二十七日,孙德坤被大东区法院诬判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孙莺莺被非法强制管教一年(监外),勒索罚款两千元。

二零二三年,三位中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只因邮寄真相信,就被沈阳市公安、国保诬陷为“犯罪团伙”,定为“大案要案”。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张巨涛不依据任何法律,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重罚。72岁的于桂春被枉判八年,被勒索罚金五万;52岁的李咏梅被枉判五年,被勒索罚金三万;80岁的张玉锦被枉判四年半,被勒索罚金两万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58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国华,因为给出租车司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被沈阳市大东公安分局国保、大东门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十月获知,二零二四年十月被张巨涛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张巨涛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对71岁的赵桂萍枉判五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对65岁的金晓峰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73岁的法轮功学员孟庆洁被张巨涛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五万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六日,张巨涛枉判58岁抚顺法轮功学员张慧强四年半,勒索罚金两万元。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张巨涛枉判68岁法轮功学员王淑华四年,勒索罚金三万元。过程中张巨涛处处刁难家属及律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76岁周凤兰出现脑血栓症状情况下,张巨涛和公安国保十余人,到周凤兰家“开庭”,枉判周凤兰三年,勒索罚款两万元。

据明慧网报道,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至少对55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主要涉案法官有:陈壮威、张巨涛、朱丽娜。近年主要涉案法官是张巨涛。

能当上法官,必熟知法律。可张巨涛明知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却公然践踏法律、滥用职权,肆意枉法冤判法轮功学员。过程中还屡现嚣张狂妄之嘴脸,突显中共无法无天打压法轮功正信的专断、强暴。张巨涛之流甘心抛弃良知卖命替中共作恶,无非就是为了讨好邪恶中共,谋求升官发财。然而,却落得被中共卸磨杀驴的可耻可悲下场。

迫害佛法,天理不容。人间报应将伴随着张巨涛的余生,地狱里的酷刑将永无止境。奉劝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不要步张巨涛后尘。好好看看奇书《九评共产党》,认清中共毁灭人类的邪恶本质,赶快停止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信仰团体,释放所有被非法绑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用心了解大法真相,善待救命的大法,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条希望的路。

注:参考文献为明慧网文章《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枉判至少55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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