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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衡阳市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周子闲、胡晓云、李玉文、符穗兰、王元秀、邓坤河、尹超群、唐衡艳、周俊慧、曹晨辉、蒋珍,二零二四年三月底至四月初被国保支队伙同派出所绑架、构陷,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被蒸湘区法院非法庭审,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周子闲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
胡晓云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
李玉文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二万元;
符穗兰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二万元;
王元秀被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两万元;
尹超群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勒索罚金二万元;
唐衡艳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勒索罚金二万元;
邓坤河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勒索罚金二万元;
周俊慧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勒索罚金二万元;
曹晨辉被非法判刑两年半(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蒋珍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勒索罚金一万元。相关责任人为:审判长唐文婧,审判员曾佑荣、罗振宇,书记员易丽君、谷慧,检察员成益辉、检察助理章伟。

一、绑架经过

据悉,本次冤案是由于二年二二年六月份开始,法轮功学员制作音频向正见网“正见广播”栏目投稿,相互配合过程中采用Signal、Telegram、Safechat 等社交软件建群进行沟通、交流引起了中共当局的注意,由公安部防范局下达、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督办、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承办、衡阳市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具体执行的所谓大案、要案。

二零二四年二月,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将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等列为重点人员,采用电话、雪亮监控平台、人工蹲守等方式进行了近一个月的密切监控,但被监控的法轮功学员却毫不知情。二零二四年三月底,衡阳市公安局进行了所谓“收网”行动。二零二四年三月底至四月初,衡阳市先后有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绑架,不管是否参与上述音频的制作,只要家里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均遭绑架和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下午两点左右,曹晨辉在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国际机场大厅被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黄辉、罗子淳等绑架。晚上十点左右,高新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志刚、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勇军,警察彭正坤、刘博涛等不法人员对曹晨辉的住所进行非法查抄,抄走光碟、手机、苹果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主机、硬盘、U盘,及法轮功书籍等物品。他被非法关押到衡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转入衡阳市看守所。

当天下午三点左右,蒸湘区公安分局蒸湘北路派出所周宇博、刘涵、刘开荣、罗荣菲等人闯进尹超群的住宅,进行非法查抄,抄走了家里几乎所有的电子存储设备,包括:台式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硬盘、U盘、TF卡,还有法轮功书籍及资料。尹超群被非法关押到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周子闲外出回家时,在住所楼下被蒸湘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周泓君、雷满辉等人蹲守绑架。随后联合派出所周泓君、雷满辉、罗正霖等不法人员对周子闲的住所进行了非法查抄,抄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移动硬盘、U盘、手机、光盘、录音笔、移动网卡等物品。他被非法关押到衡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转入衡阳市看守所。

与此同时,邓坤河、蒋珍夫妻在家中被蒸湘区公安分局国保和长湖派出所警察王敏、贺小虎、宣鹤、蒲震东、蒋炜、谈胤威等人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上午十一点左右,蒸湘公安分局警察周仲文、袁奇、何涌杰等闯入邓坤河经营的鼻炎馆非法搜查,搜走电子书、U盘、手机等物品。邓坤河被非法关押到衡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转入衡阳市看守所。

三月三十一日,符穗兰通过微信联系李玉文,请他到珠晖区和平小区符穗兰的旧房子里修水管。李玉文上午十点多到达,随后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巡逻大队刘敦奇、刘沛青,以及雁峰区公安分局环城南路派出所鲁轩亮、李顺凯等不法人员到小区设伏蹲守。中午十二点左右修好水管后,符穗兰和李玉文下楼即被绑架。鲁轩亮、李顺凯绑架了符穗兰,刘敦奇、刘沛青绑架了李玉文。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一点多,李玉文被刘沛清、刘敦奇劫持着到家里抄家,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U盘、光盘、TF卡、法轮功书籍等个人物品被抄走;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五点多,鲁轩亮、李顺凯等到符穗兰家非法查抄,抄走电脑、硬盘、U盘、TF卡、法轮功书籍等物品。李玉文被非法关押到衡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转入衡阳市看守所;符穗兰被非法关押到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五点左右,胡晓云在衡阳市蒸湘区太平小区附近,被石鼓区公安分局合江派出所曹磊、周超等警察绑架。下午六点左右,石鼓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凯,合江派出所曹磊、周超、周振等不法人员对胡晓云的住所进行了非法查抄,抢劫走笔记本电脑、U盘、SD卡、光盘以及法轮功书籍及资料。胡晓云被非法关押到衡阳市女子看守所。据悉:警察在监控周子闲时发现他曾与胡晓云同行,随后对胡晓云进行监控。警察通过监控追踪发现她曾与王云秀一块外出发真相资料。她被非法关押到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六点左右,周俊慧在住所停车场被蹲守的雁峰区公安分局白沙洲派出所蒋爱学、张乾锋等警察绑架。据悉绑架周俊慧的原因仅因她给了符穗兰装有法轮功资料的TF卡。她被非法关押到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七点左右,唐衡艳在家附近又被雁峰区公安分局和环城南路派出所鲁轩亮、郑向、王力等警察蹲守绑架。晚上八点左右,鲁轩亮、屈坤等不法人员对唐衡艳的住所进行了非法查抄,抄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U盘、TF卡、光盘、手机、MP4播放器、法轮功书籍及资料。据悉,这次唐衡艳被绑架的原因是警察通过监控发现她和法轮功学员符穗兰见过面。被绑架后,警察反复问唐衡艳是否认识符穗兰,如何认识的,有没去符穗兰家里,其家里摆设、布局是怎样的等等。她被非法关押到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四月二十日十二点左右,王元秀在家被雁峰区公安分局环城南路派出所鲁轩亮、周超、李顺凯、张伟文等警察绑架,警察还抄走少量真相币、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王元秀被劫持到衡阳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因身体不适非法关押到公安监管医院,身体状况好转后仍被劫回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二、构陷到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周俊慧以“取保候审”方式回家;五月二十日起,蒋珍被非法“监视居住”。其他十位法轮功学员于五月七日被蒸湘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周子闲告诉警察:法轮功教人向善,自己永远也不会改变信仰法轮功的理念;江××为了一己之私在全国开展了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污蔑、诽谤法轮功及其修炼者,因此我不仅自己要修炼,还要告诉世人真相;中共统治以来通过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八九年的六四事件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给国家、社会、老百姓带了浩劫,世人有权知道中共的本质;法轮功是被迫害的,我信仰的是法轮功的“真、善、忍”,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人都在修炼法轮功,只有中共在迫害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是中共编造的冤案;4.25和平上访没有冲击国家政府机关,把和平上访诬陷为围攻中南海,是中共为了打压法轮功而捏造出来的借口;每一宗法轮功的案子都是冤案、错案,警察每办一起案子都会增加自己的罪孽;法轮功修炼者所做的一起都是为了救人。警察问硬盘中的影片《再次成为神》是哪来的,周子闲告诉警察:自己不会告诉他们影片的来源,但坚信自己通过修炼法轮功,一定会成为神。

尹超群告诉警察:法轮功教人向善,不是×教,修炼法轮功不违法。

邓坤河告诉警察:法轮功教人做好人,使人身心健康。自己制作音频的目的是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展现信仰真善忍的美好,并让世人明白法轮功无辜被中共迫害的真相。

曹晨辉告诉警察:法轮功被中共迫害是真实的,念“法轮大法好”确实可以逢凶化吉。

为了得到唐衡艳“传播法轮功”的所谓证据,警察还不停的设坑诱供,如:“你觉得修炼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那你是否有带其他人一起修炼法轮功?”“你有这么多书籍,是不是为了赠送给其他人,或与他人一起阅读?”又如,“法轮功要求你做到真、善、忍,你觉得你真的做到了吗?你与我们公安机关的陈述属实吗?”

符穗兰、李玉文拒绝在非法拘留通知上签字,符穗兰告诉警察:自己只是普通公民,没有能力去破坏法律实施。

李玉文告诉警察:法轮功教人做好人,自己没有做违法乱纪的事,更没有破坏什么法律的实施;法轮功教人做好人,中共打压法轮功是错误的,法轮功修炼者信仰的“真善忍”是普世价值。

胡晓云、王元秀坚称修炼法轮功合法,拒绝认罪认罚。

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八月五日因证据不足此案被蒸湘区检察院退回衡阳公安,衡阳公安又于九月五日再次起诉构陷。

九月三十日,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衡阳市蒸湘区法院。蒸湘区检察院非法指控周子闲、邓坤河、尹超群、曹晨辉、蒋珍组织参与制作音频投稿至正见网的“正见广播”栏目,非法指控周子闲为音频制作的协调、联络人,尹超群、邓坤河参与音频制作,曹晨辉对如何提高音频质量进行了技术指导,蒋珍提供了交流场所。

非法指控胡晓云、王元秀的所谓证据包括:胡晓云曾与王元秀一块阅读《转法轮》;胡晓云和王元秀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七和十八日,到西渡镇第三中学附近发放了33本正见网的真相期刊《还原》;两人家中法轮功书籍及资料。不法“检察员”成益辉还以胡晓云曾被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为由,称她为所谓“特别累犯”。

为了达到构陷唐衡艳的目的,检察院将一本二零一八年前后编制的《请衡阳地区同修整体配合发出强大正念清除邪恶》的材料,把法轮功学员发正念诬陷为“炸毁国安610系统、政法委系统、公检法系统“、“意图冲击国家机关,危害国家安全”。

三、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蒸湘区法院非法庭审。非法庭审进行了一整天。旁听席上有几十人,除了家属外还有街道及政法委的不法人员。法轮功学员被戴着手铐、脚镣进入法庭,在律师的要求下法警解除了器械。参与的所谓“公诉人”有三个,律师指出起诉书等文书上只有检察员成益辉、检察助理章伟两人,另外一位不是合法的公诉人,要求其离开法庭。下午非法庭审开始时,另一公诉人不再出现。

律师指出用刑法三百条指控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法轮功学员不符合刑法三百条规定的主体条件;民政部将法轮功定性为×教不具备法律效应。

周子闲告诫参与者:这是迫害,你们将来要承担责任,人在做天在看;如果中共不迫害法轮功,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去讲真相;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迟早会被清算的。法官多次打断周子闲的自我辩护。

律师为周子闲辩护时,也被公诉人无理阻拦,公诉人甚至威胁说:某某律师,我真是受不了你,你看当事人这个态度,你还在做无罪辩护。

胡晓云在看守所内绝食反迫害,并不慎撞伤了头,身体很虚弱;70岁的王元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身体也比较虚弱。但两位法轮功学员都坚称修炼法轮功无罪,自己发真相资料是在救人。

修炼法轮功、制作音频投稿到正见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合法的。但所谓的“公诉人”成益辉、章伟却不敢面对真相,认为是什么大案、要案,对周子闲、胡晓云建议量刑七至八年。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蒸湘区法院非法判刑:周子闲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胡晓云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李玉文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二万元;符穗兰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二万元;王元秀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两万元;尹超群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勒索罚金二万元;唐衡艳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勒索罚金二万元;邓坤河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勒索罚金二万元;周俊慧 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勒索罚金二万元;曹晨辉被非法判刑两年半(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蒋珍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四、十一位法轮功学员的个人情况

1、周子闲,男,一九五六年四月出生,大专毕业,衡阳市石油公司退休员工,居住在衡阳市蒸湘区联合街道岳屏新村社区蒸湘南路。 周子闲从小就对修炼感兴趣,先后练过五禽戏、少林功夫、奇门功法等,但总感觉不是自己心中的期盼。一九九七年,他有幸遇到了法轮功,他毅然放弃了以前修炼的功法,开始修炼法轮功,漂泊的心灵从此找到了归宿。

'法轮功学员周子闲'
法轮功学员周子闲
因到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周子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衡阳市公安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因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被衡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监狱迫害。在监狱中,周子闲毫不妥协,遭到吊铐、背铐、毒打、野蛮灌食、电击等酷刑。

2、胡晓云,女,一九六五年八月出生,衡阳市制鞋厂退休员工,家住衡阳市石鼓区建设新村。修炼前胡晓云身体不好,患有尿毒症,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

'法轮功学员胡晓云'
法轮功学员胡晓云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胡晓云乘坐Z229次列车去广东深圳和丈夫、儿子团聚,在车上向乘客梁某赠送了一把印有《九评共产党》相关内容的折扇,被梁某恶告,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被广东省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她被劫入广东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从黑窝回家后,石鼓区政法委不法人员将她列为“帮教”对象,合江街道柏树嘴社区人员李淑萍和社区民警陈燕华长期以所谓“帮教”为名,对胡晓云进行骚扰。二零二二年四月,石鼓区政法委更是纠集设立了以石鼓区组织部长刘知生、合江街道办事处主任郭伟、合江街道财政所长蒋双平、柏树嘴社区书记周锐及社区民警陈燕华组成的“五包一”犯罪团伙,由这五人负责对胡晓云进行强制转化,并要求通过由合江街道、合江派出所、石鼓区公安分局、石鼓区政法委的所谓“联合验收”。

3、李玉文,男,一九六六年九月出生,从事各种家电的维修,居住在衡阳市蒸湘区俊景花园小区。李玉文自幼身体不好,经常头痛,吃过很多药都没有效果,为了治病他到处寻求奇书、神医,还练过气功,都不起作用。一九九九年李玉文在广州建筑工地做工期间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一个星期左右,折磨他二十多年的头痛病好了。有一次李玉文在路上,不小心右脚被一辆装满砂石的四轮车碾压,但他的脚一点没有受伤,他也没有找司机麻烦。

'法轮功学员李玉文'
法轮功学员李玉文
李玉文希望其他民众也能了解法轮功真相,从而受益。因制作和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和安装新唐人电视卫星接收锅,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被衡阳铁路公安处国保支队非法劳教一年,被劫持到新开铺劳教所迫害。

4、符穗兰,女,一九六七年六月出生于甘肃省兰州市,大专文化,原衡阳市雁峰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副科级退休干部,家住衡阳市雁峰区左家台。修炼前符穗兰经常无缘无故发低烧,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

'法轮功学员符穗兰'
法轮功学员符穗兰
因讲述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因发真相短信,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乘坐火车被非法查手机,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被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非法拘留了五天。

5、王元秀,女,一九五五年一月出生,衡阳市织带厂退休员工,家住衡阳市石鼓区湖景水岸小区。修炼前王元秀身体经常出现各种不适,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一直很健康。

'法轮功学员王元秀'
法轮功学员王元秀
6、尹超群,女,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大专毕业,衡阳市蒸湘区住建局退休员工,退休前为单位会计,家住衡阳市蒸湘区蒸湘雅郡。修炼前尹超群身体状况不好,患有脑痉挛。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脑痉挛再也没有发生。

'法轮功学员尹超群'
法轮功学员尹超群
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日,尹超群被衡阳县公安局绑架,非法关押到衡阳县女子看守所五个多月,九月八日才被释放回家。

7、唐衡艳,女,一九六四年十月出生,家住衡阳市雁峰区环城南路。她原是衡阳市棉纺厂员工,二零零三年前后棉纺厂破产,唐衡艳也被迫失业,其后主要靠做家政维持生活。唐衡艳二十多岁时遭遇过一场车祸,留下了脑震荡的后遗症,每到春天的时候,头就会象针刺一样的痛。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脑震荡的后遗症逐步消失,她通过修炼获得了健康。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八日,因讲述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唐衡艳被衡阳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了二十天,她被劫入衡阳县看守所关押迫害;雁峰区先锋街道社区综治办人员杨易和前人综治办工作人员何婷,每个季度至少上门一次对唐衡艳进行所谓“帮教”,实质上是骚扰,目的是劝说她放弃修炼法轮功。

8、邓坤河,男,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出生,家住衡阳市蒸湘区蒸湘街道金河湾小区。他二零零零年毕业于湖北省咸宁医学院,一九九八年在大学就读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身体上原有的一些不舒服症状全都消失了,感觉非常愉悦,身心受益。

'法轮功学员邓坤河'
法轮功学员邓坤河
邓坤河大学本科毕业后到山东省枣庄第四医院工作,因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公职。二零零三年,因讲述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六年年底,他和妻子蒋珍在衡阳市开始经营鼻炎馆。

9、周俊慧,女,一九七零年五月出生,家住衡阳市石鼓区十里江湾天汇。修炼前周俊慧身体健康不好,血糖较高,还患有牛皮癣、美尼尔氏综合症,二零二二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二十多天后,上述不适症状全部消失。

10、曹晨辉,男,一九八四年一月出生,二零零七年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从事纪录片的摄影和导演工作,家住衡阳市高新区天酬尚都小区。曹晨辉原来患有扁桃体肿大,二零零三年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二零零三年八月底,他乘坐火车去天津科技大学报到,在火车上阅读法轮功书籍,遭乘警恶告,天津科技大学保卫处强迫他写保证书。

'法轮功学员曹晨辉'
法轮功学员曹晨辉
11、蒋珍,女,一九八五年十月出生,法轮功学员邓坤河的妻子,家住衡阳市月蒸湘区立新路金河湾。

相关责任人如下

衡阳市蒸湘区法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立新大道以南
邮编:421001

审判长:唐文婧(刑庭庭长)
审判员:罗振宇(刑庭副庭长)18507342997、曾佑荣(刑庭教导员)
书记员:易丽君、谷慧

2、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外环路23号
邮编:421009

公诉人:成益辉(第一检察部副主任),13762473427
检查助理章伟,0734-8869602

3、衡阳市公安局

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段正浩,13786467777
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刘忠建、宋真、王鑫
衡阳市公安局网技支队:周剑、陈亚轩

4、各分局参与警察

高新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志刚
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勇军
高新分局刑侦大队黄辉、罗子淳、张哲源
高新分局警察彭正坤、刘博涛
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巡逻大队刘敦奇(17373401088)、刘沛青
高新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志刚18907347608
蒸湘分局网安大队长:周敏
蒸湘分局副大队长:宋一帆18627659700
蒸湘分局国保大队:郝爱文、王颖(18007346841)、周宇博、周仲文

蒸湘公安分局警察:袁奇、何涌杰
蒸湘区公安分局蒸湘北路派出所:刘开荣(教导员)、周宇博、刘涵、罗荣菲
蒸湘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周泓君、雷满辉、罗正霖
蒸湘区公安分局长湖派出所:王敏(所长)、贺小虎、宣鹤、蒲震东、蒋炜、谈胤威
雁峰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鲁轩亮,13973421199
雁峰分局周子淳、李顺凯
雁峰区公安分局环城南路派出所李顺凯、郑向、王力、屈坤、张伟文、周超
雁峰区公安分局白沙洲派出所蒋爱学、张乾锋
石鼓区公安分局合江派出所曹磊、周振
石鼓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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