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王凤华女士,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被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分局国保大队、云杉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她被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近日获悉: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王凤华已被劫入内蒙古女子监狱关押迫害。这是她第二次被枉判入狱。

王凤华
王凤华,56岁,家住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八家村。她与丈夫王艳平都修炼法轮大法。王艳平在28岁时患上“手麻病”,白天还能勉强干活,到了晚上却疼痛难忍、彻夜难眠,药物和治疗均无效,痛苦之下甚至产生轻生念头。当时孩子只有四岁。就在他绝望之际,有人向他介绍了法轮功,使他重燃希望。修炼后,他的“手麻病”不知不觉痊愈,精神状态明显改善,也改掉了许多坏习惯。夫妻二人因此对法轮大法心怀感恩。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晚,王凤华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者恶意举报,随后遭元宝山分局国保大队与云杉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元宝山看守所。七月一日,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对她非法批捕。
王凤华被绑架后,她的女儿王雪梅为母伸冤,顶住来自政法、公安系统的威胁恐吓,实名控告参与迫害的公安及检察院官员。此后,赤峰市元宝山区政法委、公安局开始策划绑架王雪梅。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云杉路派出所指导员王浩然、警察韩璐及一名张姓警察等四人闯入王雪梅家,对她实施绑架并抄家。王雪梅随后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王凤华被构陷至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上午,元宝山区法院对王凤华非法开庭。庭审期间,她的哥哥王国祥被元宝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至平庄派出所非法讯问,并被非法拘留五天。庭外,法轮功学员孟祥芝也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元宝山区法院对王凤华非法判刑两年。她提出上诉,但赤峰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维持原判。据法院内部人士透露,二审只是走形式,法官无权决定,判决早由政法委定好。
近日确认: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王凤华已被劫入内蒙古女子监狱(又称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曾被枉判七年,在内蒙古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下午,王凤华与法轮功学员翟翠霞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四合村向村民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者举报,遭元宝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元宝山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九月,元宝山区法院分别对王凤华、翟翠霞非法判刑七年和四年。同年十一月末,她们被劫入内蒙古女子监狱。
内蒙古女子监狱“攻坚组”长期采用毒打、罚站、熬鹰、坐小板凳、关小号、皮鞋踩脸、电棍电击、冬天泼冷水、室外冷冻、灌药等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有的学员被迫写下所谓“四书”后,还要接受所谓“考验”“验收”,并在大会上念“四书”。被分配到各监区后,又被强迫超负荷奴役劳动。吃饭、上厕所都有严格限制,每天睡眠最多四、五小时,完不成任务就遭惩罚、严管。警察还会将他们认为“思想不稳定”的学员重新调回“攻坚组”迫害,称为“回炉”。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王凤华出狱后,仍多次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抄家、绑架、关洗脑班等迫害。
据明慧网初步统计,二零二五年赤峰地区共有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少六人被非法判刑。其中,赤峰市新城区学员崔毅立女士被枉判一年零八个月;巴林左旗学员李玉芬女士被非法判六年。
内蒙古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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