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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枉判五年 苗建国被从辽宁盘锦监狱转到锦州监狱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锦州市凌河区62岁的法轮功学员苗建国曾遭受八年半的牢狱迫害。出冤狱仅一年,二零二四年八月,他又在家中被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并遭到构陷。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凌海市法院对他非法开庭审判,枉判五年徒刑并勒索罚金六千元。他提出上诉后,中级法院仍非法维持原判。随后,苗建国被劫持押往盘锦监狱。最新获知,他现已被非法转押至锦州监狱。

八年半牢狱与家庭悲剧

苗建国,一九六四年八月生,锦州铁路东车辆段职工。他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为人和气,干活实在,是车间的业务骨干,是有口皆碑的好人。苗建国却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多次被绑架、拘留、关洗脑班,遭非法劳教、判刑共八年半牢狱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由于苗建国被绑架,他怀孕的妻子受到过度惊吓,胎盘早剥,造成八个月的胎儿死亡。二零零二年,苗建国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八年苗建国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苗建国在家中被锦州市凌河区紫禁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来他又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日回到家中。

二零二四年再遭绑架,入室抄家与多人被捕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苗建国在家中遭锦州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人员李蕾、张阔伙同大薛派出所警察等8人入室绑架、非法抄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周丽娜,当时她去苗建国家借用电源给电动车充电,跟踪而至的太和区国保警察绑架了他们两人。此前,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锦州市太和区国保大队李蕾等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桂令(60多岁)、王舟山、孟春英、刘玉荣(62岁)、许清焱、刘景菊(70岁左右)、靖素明(73岁),其中孟春英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以“退休申请”为借口的构陷

苗建国次日遭非法刑拘,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迫害的借口是:苗建国向原工作单位提出办理退休手续,原单位办公室主任张秀山称申请书里含有宣传法轮功、诋毁国家干部的语言。苗建国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二零零二年遭非法劳教迫害,被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给办理退休手续。苗建国二零二四年七月要求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情况说明”,其中讲述了他本人及家人遭迫害事实。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苗建国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二十三日,锦州市太和国保向凌海市检察院移送非法起诉,办案人李峰、张阔。十月三十日,凌海市检察院对苗建国提起非法公诉(凌检刑诉[2024]Z21号。检察官:李峰、李东宇。十一月四日,凌海市法院正式立案。苗建国的家人因屡遭警察骚扰不敢过问此案,没有为苗建国聘请律师。

二零二五年非法庭审:自辩信仰合法,仍遭枉判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苗建国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出庭公诉人李艺聪,检察官助理孙熙彤。苗建国为自己辩护,指出法轮功不是邪教,信仰法轮功合法。四月十六日,凌海市法院作出(2024)辽0781刑初226号判决,非法判苗建国五年,勒索罚金6000元。主审法官田放,陪审员王悦、李媛,法官助理铁言,书记员刘新宇。

四月二十四日,苗建国不服一审法院的枉法判决,提出上诉。锦州市中级法院下达(2025)辽07刑终66号裁定书,非法裁定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审判长李合军,审判员宋铁明、孙潇,法官助理王一赢,书记员凤丹丹。

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五年获知辽宁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16人,至少77人被非法判刑;至少368人次被绑架,至少276人次遭骚扰。5人被“收监”迫害;5人被“取保候审”,4人被“监视居住”,2人为躲避迫害被迫流离失所。警察绑架抢劫法轮功学员总计金额174,205元,法庭勒索罚金总计49万元。辽宁省仍是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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