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江西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剥夺、扣发养老金案例
江西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剥夺、扣发养老金案例

消息来源:明慧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在一个三十五岁就可能被行业淘汰的社会里,当一个老年人被剥夺了工作、经受了牢狱之灾、遭受了巨额罚款、到了退休年龄,回到清冷的家中,又被断绝了养老金,劳累一辈子,最后却连基本生活费、取暖费都支付不起时,这个社会就不仅仅是系统性虐待老人的问题了,而是系统性的用“经济暴力”残杀这些老人。

以下是江西省老年法轮功学员部分被剥夺扣发养老金案例:

严精华:女,65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严精华三次遭枉判共计十一年十个月(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被枉判三年;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被枉判四年六个月;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枉判五年),要被非法追缴的养老金共计137397.14元,医保卡也显示“暂停参保”。另外,二零二二年十月严精华还在监狱时,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就从其银行账户上扣除了两万元的勒索罚金,既没有通知家人,银行存折上也没有任何显示,直到严精华出狱后去银行取钱时才发现存款少了两万元。刚刚结束冤狱折磨的严精华,又面临漫长的经济迫害,生活举步维艰。二零二五年六月后失踪,可能已被秘密非法关押。

陆振祥:男,终年71岁,原九江市赛城湖垦殖场渔种分场电工。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七次被绑架,遭冤刑五年。二零一六年含冤离世前被停发全部养老金。妻子王世范:女,终年79岁,原九江单位赛城湖垦殖场的会计,两次被非法劳教。王世范在二零零二年已到退休年龄,可九江县劳动人事局不给办理退休手续,赛城湖总场也早已停发她的工资,并将以前欠她的工资都非法没收了。直到二零零五年,九江县社保局才给王世范办理了退休,但给她的退休费比同等职工每月少六十元。而她的丈夫陆振祥被停发全部养老金。陆振祥这么多年被迫害得身体虚弱,无法去打工,夫妻俩就仅靠王世范的六百元退休金艰难维持生活。他们多次去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都遭到拒绝,直到陆振祥离世,他的养老金还一直被剥夺。

周美丽:女,70岁,江西省九江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被九江市永修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一六年被冤判四年半。结束四年半冤狱后,又遭经济迫害,被九江市人力社会保障局以无理讨要11万已发养老金为由,扣发养老金,断绝生活来源,现只能靠儿女的接济。

刘永英:女,63岁,是原江西省民政学校老师。二零一八年在家被绑架非法判刑两年。就在当年二零一八年正好到了她退休的年龄,单位在政法委的施压下非法开除了她的工作,使她失去了属于她的养老金。

姚爱英:女,60多岁,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法轮功学员,多次遭非法判刑。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起姚爱英的社保养老金全部被非法剥夺,每年养老金的上涨部分也被停滞。二零二五年又遭非法判刑迫害。

彭小兰:女,61岁,南昌师范学院的教职工。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家被绑架,说是从监控看到和同修见面,行政拘留十四天。回家后单位因她被行政拘留为由,自二零二四年十月开始停发一切绩效和福利。同时降低社保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左右。

余翠花:女,76岁,原国企退休工人。已依法退休并缴纳完整的养老保险。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行政拘留,被劳教两次,共计五年六个月。晚年因张贴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从二零一六年起停发养老金至今,社保以有刑事判决纪录为由拒绝恢复。而且人社部门还要求返还冤判前后领的养老金,累计要被追缴数万元。现今生活困难,身体健康也受影响。

熊美英:女,78岁,原南昌新建生米镇中心卫生院的退休护士。二零二零年三月被迫害冤狱三年零六个月期满回家,得知从二零一九年十月起退休金等一切待遇被停发了,到现在也没有发放。不但不发放,还要她返还冤狱期间领的退休金。曾用法律途径希望得到解决,法院裁定她胜诉,不用返还,但社保局还是不发放退休金。

梁美华:女,78岁,原国企单位退休员工。已依法退休并缴纳完整的养老保险。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行政拘留,劳教,判刑迫害。二零零二年为了告诉世人法轮大法的真相去北京上访。单位以来北京接人为由,来者全程火车 飞机票 住吃等费用全部在本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此后借此扣押停发工资,每月仅发百元生活费。期间劳教一年,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被迫害入狱也没发工资(二零零三年下旬退休)迫害五年。之后因发放真相资料被迫害三年。其后发放资料迫害三年半。二零二零年迫害二年十个月。退休金自二零一六年就已经停发,至今已十年。多次去社保部门要求按照“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发放退休金。但社保部门坚持要先退回已领取的退休金然后再按照地方有关规定结算。也用法律途径解决,但因为上诉材料写了法轮功的真相被多次退回,不予与立案。

旷志华:女,63岁,原南昌县莲塘一中的教师。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被南昌县公安局绑架,后又非法关押在南昌县看守所两年,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在江西女子监狱迫害期间收到南昌县社保局的《告知书》无理剥回了被迫害期间所谓“多领”的养老金94000多元。现已结束冤狱至今一年多还在受到经济迫害仍然不发该得的养老退休金。

郑银秀:女,73岁,原南昌县武阳乡中心小学教师。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被南昌县公安局绑架,后又非法关押在南昌县看守所两年,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送往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在被迫害期间又被南昌县社保局无理剥夺了养老金15万多元,说什么服刑期不能有这个待遇,以后出狱会续上。谁知至今出狱一年多还是遭受经济迫害,停发该得的养老金。

宣海金 :女,71岁,原国企退休工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行政拘留且劳教,非法劳教两年停发工资。晚年因张贴真相材料被迫害判刑九年,迫害期间停发养老金,结束冤狱后已领养老金六年,但之后停发。从二零一八年到现在也再没发放过。晚年生活没有保障,非常困难。

孟正凤:女,60多岁,九江市柴桑区法轮功学员。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后被剥夺养老金,家庭经济上遭受严重打击,仅靠老伴的养老金维持生活。

邹六美:女,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三年二月被枉判三年。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拘役三个月,勒索罚金一千元。二零二零年八月份开始,邹六美被非法停发养老金。

邓桂英:女,72岁,原为南昌市东风印刷厂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曾遭中共人员强制洗脑、酷刑逼供等迫害,并于二零零三年、二零一九年两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体罚、奴工劳役等折磨。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八日,结束三年冤狱后,又被非法“追缴”倒扣养老金。目前她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生活非常艰难。

葛玲:女,九江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四月结束冤狱。二零二一年五月,永修县人社局停发她的退休养老金,还要追索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已领取的养老金二十七万多元。葛玲为维持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九江市柴桑区法院提起诉讼,九江市柴桑区法院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作出一审“行政判决书”,驳回了葛玲的诉讼请求。葛玲认为一审判决不公,遂向九江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江西省九江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二审二次开庭,终以无法律依据为由,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无理判决。

顾秀芳:女,赣州市章贡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赣州市章贡区国保大队派城管大队二十四小时轮班在法轮功学员顾秀芳女士住处盯梢跟踪,一天四班人,直到七月二日才撤离。七月八日,赣州市国保大队仲航和其余二人到法轮功学员顾秀芳家抄家,抢劫大法书籍、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八月十一日,仲航和派出所警察刘伟,将顾秀芳绑架至南外派出所逼供。当时,已非法强制停发顾秀芳女士个人依法所得养老金四个月。

熊泉妹,女,74岁,原企业单位退休工人,已依法退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行政拘留、劳教三年,而晚年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刑两次,累计迫害八年多。期间也多次被罚巨款上万元。地方人社部门要求返还遭非法监禁期间已领取的退休金并停发养老金一直到现在。社部局给的方案是:只要返还三年的钱并心甘情愿的签字同意他们的决定,就绪发养老金。由于本人不配合这种安排同时也是挽救这些被中共胁迫利用来做坏事的众生,所以一直没有同意这种荒唐的所谓方案。从此无收入,靠儿女供养。

以上只是江西在养老金方面的经济迫害的冰山一角。由于中共信息封锁,还有很多迫害案例有待搜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