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评论 » 中共强推“民族法” 分析指实为民族灭绝政策
中共强推“民族法” 分析指实为民族灭绝政策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2026年03月15日,中共全国人大近日通过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7月1日实施。有学者指出,这是中共以“团结”之名推行汉化,不仅对少数民族推行民族灭绝,同样在对汉人进行文化层面的民族灭绝。这一法律是“非常严重”的事件,值得各界深入关注与讨论。

新法内容:普通话强制推广 混居政策推进同化

据中共新华社报导,《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共七章六十五条,其核心目标被官方表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然而,从条文内容来看,该法实际上通过一系列制度化手段强化国家对民族认同、语言文化及社会结构的统一塑造。

新法要求在全国“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推动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同时规定国家机关及社会组织在公共场合若同时使用两种语言,必须在位置和顺序上“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凸显普通话的主导地位。

此外,法律还提出推进所谓“互嵌式社区建设”,即推动不同民族群体混合居住,以改变传统民族聚居格局;并要求将所谓“民族团结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培训及社会教育之中。更具争议的是,条文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向子女灌输被认定为“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

值得关注的是,该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凡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中共新法,台湾大陆委员会迅速作出回应。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12日主持例行记者会时指出,该法可视为将习近平民族工作思想法律化,关键在于要求各民族对历史与国家观念持“同样的看法”,历史与文化“只有一种解释”。

陆委会副主委沈有忠则进一步指出,该法虽表面针对境内少数民族,但因涉及境外且提及推进“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可能成为北京处理两岸问题、对所谓“台独分子”实施长臂管辖的法律依据。

分析:奥威尔式话语掩盖 新法实为民族灭绝政策

对此,美国飞天大学(Fei Tian College)人文科学系教授章天亮在其评论节目中提出了更为尖锐的分析。

他首先援引奥威尔小说《1984》中的著名口号——“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指出中共惯用手法是以正面词汇掩盖相反的实质。他说,中共所谓的“和谐社会”并非“君子和而不同”的传统含义,而是“铲除异己”;同理,“民族团结”之名之下,推行的恰恰是“团结”的反面——一套变相的民族灭绝政策。

章天亮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指出,民族认同的核心是文化而非血缘。一个人若失去母语、失去风俗习惯与文化认同,即便血统纯正,也不再能认同自己属于那个民族。中共新法强制推广普通话并将少数民族语言置于从属地位,正是从语言层面瓦解民族认同的根基。他引用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的观点:每一种语言都包含一种独特的世界观;失去语言,即失去世界观,也就不再属于那个民族。

他还指出,“互嵌式社区建设”——即推动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配合学校汉语教学与鼓励跨民族通婚,形成三管齐下的同化机制。经过一两代人之后,少数民族在语言、习俗、文化认同上将与汉族趋同,民族特性自然消亡。他以内蒙古为例:早在2020年,习近平强行推行汉语教学取代蒙古语授课时,曾引发数万学生和家长抗议;如今,这一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章天亮认为,中共不仅对少数民族推行民族灭绝,同样在对汉人进行文化层面的民族灭绝——通过篡改语言词汇的内涵、切断与传统文化的联结,令汉人同样失去真正的民族记忆与文化根基。他表示,这一法律是“非常严重”的事件,值得各界深入关注与讨论。

 

文章来源: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6/3/14/n14719109.htm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