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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七旬老太王海燕遭诬判四年入狱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甘肃省兰州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海燕女士,因在二零二四年三月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白银市靖远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并遭到司法构陷。二零二五年九月,白银市白银区法院对她非法判刑四年。王海燕随即提出上诉,但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白银市中级法院仍非法维持诬判。目前,王海燕被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

王海燕被绑架、构陷经过

王海燕,一九五五年出生,家住兰州市。二零二四年三月,她回白银市娘家探望88岁的老母亲。期间因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人跟踪并恶意举报。三月八日,白银市靖远县公安分局警察将她绑架并非法拘留,随后关押在白银市白银区看守所。同一天,王海燕的妹妹和儿子也遭到警察绑架。

妹妹王梅艳遭绑架、取保候审

王海燕的妹妹王梅艳,一九六三年出生,今年63岁。她长期回娘家照顾母亲,也常听姐姐讲述修炼法轮大法后的身心受益,因此相信“法轮大法好”,并偶尔随姐姐一起向民众讲真相。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王梅艳被靖远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当天即被取保候审。

儿子张向龙被跨市绑架、抄家后取保

王海燕的儿子张向龙,一九八三年出生,今年43岁。王海燕被绑架后,靖远县公安局警察当天赶到兰州市,将张向龙绑架,并分别非法抄了王海燕和张向龙在兰州的家。

在确认张向龙没有修炼法轮功后,警察当天将他取保候审。

非法起诉与两次庭审

约在二零二四年九月,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将王海燕、王梅艳和张向龙非法起诉至白银区法院。

白银区法院分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和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两次非法开庭审理三人。

根据法律规定,庭审期间不得对当事人使用戒具(包括手铐、脚镣)。然而,王海燕在庭审中遭到法官报复性虐待:

• 第一次开庭:王海燕被戴手铐,律师要求解除,法官拒绝。
• 第二次开庭:王海燕被戴手铐和脚镣。脚镣通常只用于重刑犯或死缓犯。
• 开庭初始,法警给她戴的是前铐;休庭和午休期间,竟改为背铐。

为王海燕及其家人辩护的律师也遭到法庭多种刁难。

非法判刑与上诉遭维持

据悉,白银区法院约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对王海燕非法判刑四年。王海燕随即上诉,但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白银市中级法院仍非法维持原判。目前,王海燕老人被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法院:
审判长杨华 0943-8269532、13893058109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
检察官张晶 15193028171
副检察长张勇 13893098000
政治部主任郭彦明 13893057726
检察官助理陶维琦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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