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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被绑架枉判 云南楚雄市刘宜君被“收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刘宜君,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在家中照顾瘫痪十多年的母亲时,被国保警察以“上门探望”为名诱骗开门,随后遭到非法闯入、抄家和绑架,并被构陷判刑四年。因家中只有她一人照顾瘫痪的母亲,她多次向各级领导反映家庭实际情况,最终被强制“监视居住”。二零二五年七月中旬,母亲离世不到一个月,刘宜君又被警察以“收监”为名绑架,随后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诱骗开门、非法闯入与绑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一名自称是刘宜君母亲单位“十四冶四公司”工会刘丽的女子敲门,说是来探望她瘫痪在床十多年的母亲。刘宜君刚开门,刘丽身后突然冲进七、八名陌生男子,其中一人亮明身份称来自国保大队,后来得知此人名叫何勇,是国保副大队长。

当时刘宜君的母亲正坐在沙发上,被突如其来的闯入吓得大便失禁。几名警察随即非法抄家,并将刘宜君劫持到公安局审讯。当晚警方勒索一千元“保释金”,直到深夜她才被放回家,而她的母亲整整一天没有吃饭。

取保候审后被强行开庭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日,警方退回此前勒索的一千元。几天后,警察小谢带着法院人员上门送达开庭传票,通知她五月六日早上八点四十分开庭。时间过早,刘宜君无法按时到庭,她写了一封《我自己的一点情况说明》,先后走访六个部门——西路派出所、市法院、市检察院、十四冶四公司、市政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说明家中情况并请求调整时间。她还亲自找到承办法官秦晓燕,希望延后开庭时间。最终法院改为九点三十分开庭。

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法院对她非法开庭(具体情况待查)。次日下午(五月七日),法官秦晓燕带队到她家中,称“考虑家庭情况”,当场宣读判决:刘宜君被判刑四年,监视居住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十多年照顾瘫痪母亲的艰辛

二零一一年,刘宜君的母亲在厕所摔倒导致股骨头坏死,手术虽称“成功”,但半年后腰部逐渐僵硬,无法独立行走,上厕所、睡觉都需人协助。家里曾请过保姆,但在照顾过程中不慎又造成母亲两根肋骨骨折,全家焦虑不安。

刘宜君与妹妹商量后,由于妹妹在外地无法回家,三十多岁的刘宜君辞去自己非常喜欢的工作,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母亲在修炼中身体逐渐好转,但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刘宜君在前往法轮功学员朱忠富家途中,在楼下被楚雄市国保人员掐住脖子、反绑双手押走。她被带到楚雄市公安局铐在椅子上,警察整夜不让她睡觉,一名胖警察还用下流恶毒的语言辱骂她。直到凌晨五点左右警察离开,她仍被铐在椅子上,随后被送往看守所,并被非法判刑两年。

刘宜君被关押期间,八十多岁的父亲因长期照顾瘫痪的母亲劳累过度,在她出狱不久后便离世。此后,瘫痪的母亲完全由刘宜君一人照顾。十多年来,她把家里打理得干净整洁、毫无异味,去过她家的人无不称赞她的孝心,感叹如今社会能如此尽孝的人已十分少见。

再次被构陷与收监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国保再次非法闯入她家抄家、构陷。因母亲瘫痪需要照顾,她被取保候审,但最终仍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五年七月中旬,刘宜君的母亲去世。不到一个月后的八月八日,刘宜君被警察以“收监”为名绑架,随后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遭受非法关押与迫害。

关于刘宜君遭迫害的很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云南楚雄市刘宜君遭诬判 瘫痪老母面临无人照顾》 《云南法院“自导、自演”的开庭》。

参与迫害刘宜君相关部门及人员
楚雄市国保大队
楚雄市检察院 公诉人:栾娟
楚雄市法院 审判长:秦晓燕
陪审员:刘红 何加红
书记员:罗敏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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