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湖南湘潭市六旬妇女郭明清被强制失踪近一年
湖南湘潭市六旬妇女郭明清被强制失踪近一年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

湖南省湘潭市63岁的法轮功学员郭明清女士,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二十多年来多次遭受中共非法劳教和判刑,累计被关押十余年。二零二五年年初,她被原单位以“办理退休”为名诱骗至邵阳市后失去音讯,至今已近一年,下落不明。

郭明清原是湖南省邵阳市资江农药厂职工,与母亲居住在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鸦雀塘社区。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患有严重肝炎、鼻窦炎等多种疾病。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后,这些疾病全部消失。她原本因一九九六年离异而变得更加固执、偏执,但修炼大法后性格逐渐开朗、柔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郭明清因坚持向民众讲述真相,多次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恶毒辱骂、残酷体罚和酷刑折磨。她年幼的孩子只能由年迈的父母照看,本就缺乏父亲关爱的孩子又失去母亲的陪伴,性格变得极度内向孤僻。二零一七年,郭明清在湖南女子监狱遭受长期吊刑、体罚等惨无人道的酷刑期间,家中哥哥离世。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她路过中学校门口时,善意地劝几个中学生退出共青团、少先队,却被警察非法抓捕、刑拘,再次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二五年年初,邵阳市原单位和派出所人员多次来电,催促她回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并要求她退回“三年冤狱期间发的工资”,否则不予办理退休证。郭明清没有答应,一直靠捡废品维持生活。对方随后不断变换说辞:先是强迫她退钱,否则就判刑;威胁不成,又谎称“可以发钱”。长期监控她的邻居也极力劝她回邵阳“领钱”。在这种威逼利诱下,郭明清最终随他们去了邵阳,此后便彻底失踪。

二零二五年年底,有人找到郭明清的母亲,拿来一张纸却拒绝说明内容,强迫她签字。老人拒绝后,对方与负责监视的邻居强行抓住她的手按在纸上签字。老人至今不知道那张纸写了什么,只知道与郭明清有关。

其后,多批来人威胁郭明清母亲,不许将郭明清的情况告诉外人,甚至连郭明清的儿子也不能说。后来又有人上门盘问她是否对外透露过消息,并将郭明清随身带去邵阳的钱退还给老人——然而郭明清本人却“见不到”,也不给任何解释。老人要求见女儿,被明确拒绝。

郭明清自被带往邵阳后,如同人间蒸发,再无人见过她,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如今亲属想见她都被拒绝,处处遮掩,这究竟是为什么?即便她真的被拘留,家属也依法享有会见权,为何见不到人?

郭明清的遭遇令人深感不安,也让人不由得联想到胡鑫宇案——同样是被诱骗离家、被带往外地后突然失踪,家属四处寻找却求助无门,最终的结局众所周知。

执法机关和公权力本应保护善良、保护人民。当它们沦为黑暗与邪恶的帮凶甚至直接执行者时,这个社会还剩下多少希望?

在中共无神论教育下,人们被灌输“不信善恶有报”,于是无所顾忌,什么都敢做。然而现实中的因果报应却真实存在。历次政治运动后,中共为了平息民怨,往往将最底层的执行者推出来当替罪羊。例如文革刚结束,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立即自杀;七百九十三名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十七名军管人员被押往云南秘密处决,家属收到的只是“因公殉职”的一纸公文。

跟随中共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及不明真相者,其实正处于最危险的位置。按照佛经记载,迫害佛法与修炼人是最大的罪业,行恶者堕“无间地狱”。跟着中共干坏事、残害生命,尤其是迫害修佛之人,这是天大的罪孽,将来永远偿还不清。

请立即停止迫害、拒绝参与迫害,远离邪恶,多行善事,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一个善念,将决定你和家人的未来。

消息来源:明慧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