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
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孔刚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被苏家屯分局国保与解放派出所警察非法入室绑架、抄家,大量财物被警察抢劫。孔刚随后被恶意构陷移送至新民市检察院,并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遭非法批捕。目前他被关押在苏家屯区看守所。
在家中遭警察撬门入室绑架与抢劫经过
以苏家屯分局国保副队长宋政和为首的相关人员,为谋取私利、捞取政绩,长期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他们在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持的情况下,采取非法跟踪、监听、监视、蹲坑等手段,对修心向善的学员实施绑架与构陷。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晚,宋政和伙同解放派出所警察跨区对孔刚实施迫害,非法跟踪并定位其在沈阳的住处,蹲守多日。当晚,孔刚在家中时,警察持续敲门,谎称只是“见一面”。敲不开门后,他们找来开锁人员,非法撬门闯入公民住宅。最先进入的两名警察未穿警服,也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或工作证件,其中一人对孔刚说“来看看你”,另一人则开始到处拍照。
随后又有五、六名警察闯入,同样未穿警服、未出示证件。在没有合法手续、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这伙人对孔刚住处进行了整夜非法抄家,明目张胆抢劫公民合法财产。孔刚随身的钱包、钥匙被抢走,另有两万元现金等私人财物被公安人员夺走,且未出具任何扣押清单。
次日清晨,警察将孔刚劫持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公安分局办案中心进行非法审讯。孔刚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十二月十一日,孔刚被押入苏家屯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入所数日后,孔刚身体出现异常,血压一度高达220。为达到非法拘禁的目的,看守所每天逼迫他服用降压药。
苏家屯分局国保将编造的构陷材料提交至新民市检察院。新民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罔顾事实,伙同苏家屯公安参与对孔刚的迫害,并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做出非法批捕的决定。
拒还现金与程序违法问题
孔刚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被绑架后,公安机关未在法律规定的24小时内通知家属,致使孔刚与外界失联。直到二零二六年一月四日,办案警察才通知孔刚姐姐到解放派出所签署拘留通知书;一月十六日孔刚遭非法批捕后,家属又被要求签署逮捕通知书。
律师会见孔刚后获悉,警方非法扣押了两万元现金。家属向解放派出所索要该笔款项时,被推诿至国保大队;到苏家屯公安局国保大队时又被门卫阻拦。家属致电国保副队长宋政和要求返还,宋政和拒不归还,称这两万元“都是零钱,是准备打印做真相币用的,是所谓证据”,因此不予返还。警方在无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仅凭猜测扣押公民合法财产,试图将其作为非法证据构陷当事人。经家属据理争取,宋政和改口称是否归还需向领导汇报,若获批准则返还。
综上,参与绑架与迫害孔刚的办案警察已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与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新民市检察院作出非法批捕决定的办案检察官,在明知或应知大量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不严格审查案情,未尽法律监督职责,对无犯罪事实的公民作出批捕,已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曾遭非法劳教与判刑迫害的背景
孔刚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曾遭中共当局非法劳教与判刑迫害。二零零一年,孔刚被关押在本溪教养院期间,因拒绝向邪恶妥协,与其他几位坚定学员一同遭到政委陈重维、副院长吴刚及管理科人员的集中迫害。孔刚等人绝食抗议后遭野蛮灌食。其后在铁岭教养院期间,因拒穿号服,遭大队长与狱警李冰用电棍电击、戴脚镣并被罚站。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孔刚在单位上班时被苏家屯分局解放派出所王普俊、陈明旭等人绑架;当日下午,副所长王普俊带队到孔刚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其非法拘留。十一月十八日,苏家屯分局下达逮捕通知书,孔刚被关押在苏家屯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孔刚遭苏家屯区法院非法庭审,随后被判刑三年,押送至本溪监狱关押迫害。
家属担忧
孔刚再次被绑架关押并面临司法迫害,令家属极为担忧。尤其是孔刚年迈的父亲身体欠佳,去年已多次住院,儿子再遭迫害无疑给家庭带来更大负担与痛苦。
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区公安分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8号 邮编110101
咨询电话:024-89820716
信访电话:024-89821110
024-89821110、024-89832148、024-31488510
苏家屯国保大队
电话:024-89820716、024-31489950
国保队长:张忠余 13609836668
教导员:韩平 13504972023
副大队长:宋政和 13504972023、13940019795 (多次参与迫害)
沈阳市苏家屯分局解放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北街11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13115 024-89801110
监督电话:024-89820706
所长:孙浩 警号109000
教导员:刘扬 警号114251
副所长:路博文 警号116538
副所长:师清淼 警号108637(办案警察)
副所长:郑佳乐 警号108498
办案警察:姓金 电话15541599699,
案件办理队:
吕成龙 警号114202、高子淞 警号114100、金寒桐 警号114971
汤皓嵓 警号 114059 、黄禄平 警号114927、李奇霖 警号114945
社区警务队:
杜向阳 警号114303、崔岩 警号113942、张杨 警号114394
吕忠伟 警号114278、佟玉超 警号114212、杨彦林 警号 113946
张其斌 警号114131、贾改革 警号114312、谢琦(女)警号114042
王欢(女)警号114978 、万帅(女)警号104678
杜莹(女)警号114325、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公安分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09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526537
国保大队:024-23507464
政保科:024-23864045
沈阳市苏家屯区看守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路 邮编110168
电话:024-89805440 、024-89843110、024-89570281、024-89832062、024-89532110、024-89851110、024-89813115、024-62170110
新民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新民市南郊路18号 邮编:110300
电话:024-27600201、024-87851881
监督办:024-27600280
电邮:chn1439897@163.com
检察长:石敬昆 024-87500050、18002400032、
副检察长:毛文友,厉智,王卓文
政治部主任:袁广宇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高广权、陈思含、位国宇
第一检察部 电话:024- 81590027
第一检查部主任:张越
第二检查部主任:陈思含
第三检查部主任:王守印
以往参与迫害的检察官:
刘铁冰:024-87852000
王皓:024-81590025
王爽:024- 81590027
陈洪岩:(监督办主任)024-27509805、13604908722
消息来源:明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