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的情况仍然严重,二零二五年获知,1名法轮功学员含冤离世,13名被非法判刑,4名被非法庭审,2名被非法拘留,至少20人被绑架,至少5人遭骚扰。
表1.二零二五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一览
| 迫害情况 | 学员姓名,地区 | 日期、期限 | 参与迫害的机构 |
| 含冤离世 | 陈金凤,牡丹江市 |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74岁 |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爱民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爱民区法院,地明派出所,黑龙江女子监狱,黑龙江戒毒所 |
| 13人被非法判刑 | 赵兰英,牡丹江市 |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三年半 | 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道里区法院 |
| 周秀慧,宁安市 | 二零二五年三月,四年零六个月,勒索五千元 | 宁安市公安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商秀芳,宁安市 |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年半,勒索五千元 | 宁安市公安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陈静,宁安市 | 三年十个月、勒索五千元 | 宁安市公安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王丽君,宁安市 | 一年、勒索两千元 | 宁安市公安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王丽梅,宁安市 | 一年、勒索两千元 | 宁安市公安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公文学,宁安市 | 九个月、勒索两千元 | 宁安市公安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祝英志,宁安市 | 八个月、勒索两千元 | 宁安市公安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姜美玲,宁安市 | 八个月、勒索两千元 | 宁安市公安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周艳清,宁安市 | 三个月 | 宁安市公安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孙桂香,牡丹江市 |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八年 | 牡丹江市爱民公安分局,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 |
| 李振金,宁安市 | 二零二五年四月,四年 | 宁安林业第二派出所,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 关连斌,宁安市 |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四年 | 哈尔滨市公安局国保,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 | |
| 4人被非法庭审 | 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东宁市 |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三十日 | 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 |
| 2人被非法拘留 | 王老师,牡丹江市 | 非法拘留15天 | 牡丹江市长安派出所 |
| 严超,牡丹江市 | 非法拘留5天 | 新华派出所 | |
| 至少20人被绑架 | 徐桂芹(报道中曾用徐国芹),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公安局,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 |
| 卢文革,牡丹江市 | 海林市法院 | ||
| 严超、王少华,牡丹江市 | 牡丹江新华派出所 | ||
| 韩正花,海林市 | 海林市第四派出所 | ||
| 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苏英、王秀芝、孙伟丽、郎翠香、彭守凤,东宁市 | 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东宁市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刑侦大队 | ||
| 王老师、张广玲、藤春香,牡丹江市 | 牡丹江长安派出所 | ||
| 齐淑云、齐淑兰,牡丹江市 | 牡丹江七星派出所 | ||
| 陈雁微,牡丹江市 | 牡丹江大庆派出所,东安区公安分局江南第一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 | ||
| 至少5人遭骚扰 | 张淑敏,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阳明派出所 | |
| 邹晓英,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和前进派出所 | ||
| 都丽梅,林口 | 林口县南山派出所 | ||
| 赵敏茹,牡丹江市 | |||
| 陈雁孚,牡丹江市 | |||
一、1人含冤离世
二、13人被非法判刑
三、4人被非法庭审
四、2人被非法拘留
五、至少20人被绑架
六、至少5人遭骚扰
七、6人被转监狱迫害
八、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残害的部份事实
九、善恶终有报,敦促牡丹江公检法人员停止迫害
结语
一、1人含冤离世
◎遭十三年冤牢残忍迫害 牡丹江陈金凤女士含冤离世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陈金凤在中共多年持续迫害中,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含冤离世,终年74岁。陈金凤生前曾遭中共十三年冤刑迫害,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遭受了极其残酷的酷刑折磨。
陈金凤,一九五一年出生,她原是牡丹江市林业广播电视大学图书员,陈金凤曾经身体被多种疾病缠身——神经衰弱、三叉神经痛、骨质增生、附件炎、血压低、干渴症、肌无力等。陈金凤于一九九八年通过学炼法轮功,她很快无病一身轻。最重要的是,大法真、善、忍法理使她的心灵世界得到了净化和升华,陈金凤因坚持修炼大法,遭到中共残酷迫害,她曾四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身陷囹圄共计十三年。
陈金凤原本健康轻盈的身体,在中共的残酷迫害中,生活不能自理,不能站立,不能行走,终日卧床,必须得出屋时,就得靠胳膊支撑着挪凳子,轮换坐凳子挪出去。她因被灌芥末油等酷刑,造成内脏严重损伤,晚上躺下要吐一小时的粘液,全身虚热,冬天穿夏天的衣服,夏天热得有时说不出话,发不出声,牙齿脱落,口腔常年溃疡,白天进食后经常呕吐,记忆力衰退。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陈金凤含冤离世,终年74岁。
二、13人被非法判刑
◎曾陷冤狱五年余,牡丹江赵兰英又遭诬判三年半
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赵兰英女士,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在哈尔滨市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赵兰英遭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赵兰英女士是牡丹江铁路退休职工,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赵兰英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勒索、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两次、遭非法判刑一次(四年六个月)。
◎宁安市9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牡丹江市宁安市公安局国保伙同各派出所警察,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有计划按名单肆意绑架了18名法轮功学员,包括:周秀慧、商秀芳、陈静、王丽君、王丽梅、公文学、祝英志、姜美玲、周艳清、刘桂菊、赵凤兰、董国琴、吴凤芝、崔丽君等人,并抢劫大量现金等私人财物,多人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拘役八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并被勒索罚金。
周秀慧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周秀慧,女,63岁,周秀慧曾多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八年被宁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七年被宁安市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
商秀芳被海林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商秀芳现年60岁,原牡丹江市宁安市疾病控制中心医学检验师。商秀芳曾七次被绑架到看守所;二次被非法劳教;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并遭受严重酷刑折磨。
陈静被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勒索五千元;王丽君和王丽梅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两千元;公文学被非法判刑九个月、勒索两千元;祝英志和姜美玲被非法判刑八个月、勒索两千元;周艳清被非法判刑三个月。
◎牡丹江市女法轮功学员孙桂香被枉判八年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轮功学员孙桂香女士,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在牡丹江东宁市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四月二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桂香进行了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八年。七月三十日,孙桂香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507号集训监区迫害。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下午,牡丹江西安区法轮功女学员孙桂香遭爱民区法院非法庭审。起因竟是二十多年前她不知因何故被绑架,她拒绝出卖他人,从而二十多年来她遭受一系列迫害后的继续。从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五年年底,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公安分局、“610”、市公安局前前后后勒索了孙桂香家人共计二十多万元。
◎曾遭八年冤刑,宁安市李振金又被诬判四年
牡丹江市宁安市李振金女士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被警察绑架。现获知,李振金被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诉后,二审非法维持原判。李振金现年62岁,她原住佳木斯市向阳区,后迁居到牡丹江市宁安市。李振金曾经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
◎曾陷冤狱五年,牡丹江市关连斌又遭非法判刑四年
牡丹江市宁安市法轮功学员关连斌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被哈尔滨市警察绑架并构陷。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以视频方式对他非法庭审。近日传出消息,关连斌已被道外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关连斌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持续至今二十六年多的迫害中,曾多次遭绑架、关押,曾被劫持到洗脑班强制洗脑、被非法判刑五年。
三、4人被非法庭审
◎东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三十日遭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家属聘请律师和家属辩护人做无罪辩护。针对法官、检察院公诉人的公开违法,家属辩护人和律师据理力争,庭审无法强行推进,只得跨年度延期。休庭到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或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杨奎针对法院庭审不能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提出异议。针对法院这一违法行为,杨奎的儿子当庭抗议,被法警从旁听席上驱逐出去。家属辩护人请求法庭让违法犯法的公诉人回避,针对法官的粗暴和蛮横的态度,依据法律据理力争。审判长闫俊龙数次打断律师和家属辩护人的正当陈述,并且蛮横无理的强行推进庭审,企图草草结案。当看到不能保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正义无法伸张的情况下,家属辩护人杨静、杨南溪当庭提出解除自己家属辩护资格和解除与辩护律师的合同的请求。休庭几分钟后,办理了解除手续并且提出再请其他律师的要求。
四、2人被非法拘留
◎牡丹江市王老师被非法拘留15天,现已回家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长安派出所警察到牡丹江市东安区林机小区王老师(不到70岁)家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一台电脑,数十本大法书,王老师被非法拘留15天,现已回家。
◎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严超被非法拘留5天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严超在桥北一广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桥北新华派出所警察绑架。严超被非法拘留5天,已回。
五、至少20人被绑架
◎牡丹江市徐桂芹(徐国芹)被绑架
二零二五年初,徐桂芹女儿被警察诱骗控制住,警察以徐桂芹女儿为人质要挟,把徐桂芹绑架到看守所,勾结法院欲对其判刑。徐桂芹的老伴悲愤交加,突发脑出血离世。二零二四年九月末,牡丹江市公安局的警察和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徐桂芹家,声称:疫情期间徐桂芹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过程被监控拍到了,欲对她判刑。
◎法轮功学员卢文革被绑架
法轮功学员卢文革,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在牡丹江市失踪。前不久,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通知卢文革去法院欲进一步迫害,卢文革被迫离家出走。家属四处寻找无果,估计是被公安绑架了。
◎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严超和王少华被绑架,现已回家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严超和王少华在桥北一广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桥北新华派出所警察绑架。严超被非法拘留5天,已回,王少华是“取保候审”,现在家。
◎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韩正花被绑架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韩正花被海林市第四派出所带去检查身体,因检查出有病,也不放人。后又被带到牡丹江铁路医院打针,被继续迫害。
牡丹江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韩正花,今年八十多岁,二零二四年一月,韩正花被海林市国保大队绑架,后又被取保候审,被勒索罚金一万五。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海林市国保大队,伙同林海社区、海林市第四派出所到韩正花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和真相币,师父法像。韩正花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因韩正花身体出现病业假相,被非法监外执行。
◎东宁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女)、苏英(女)、王秀芝(女)、孙伟丽(女)、郎翠香(女)、彭守凤(女)等九人被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东宁市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刑侦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王秀芝、孙伟丽、郎翠香、彭守凤等四人已经回家。申金祥、贾艳凤、苏宏、苏英、杨奎五人仍被非法关押。八月十九日,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将构陷申金祥、贾艳凤、苏宏、苏英、杨奎等五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移交到海林市检察院。八月二十五日,苏英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
◎牡丹江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长安派出所警察到牡丹江市东安区林机小区王老师(不到70岁)家非法抄家。绑架了三位法轮功学员,包括王老师、张广玲和藤春香。当天晚五点半以后,张广玲和藤春香,因为年龄已过70,未被拘留,回家,王老师被非法拘留15天,现已回家。
◎黑龙江省牡丹江七星派出所绑架迫害齐淑云、齐淑兰姐妹俩
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齐淑云、齐淑兰,于二零二五八月十五日遭牡丹江七星派出所绑架。被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姐姐已回家,妹妹在八月二十九日被提走。妹妹家中的大法书、师父法像,及打印机、电脑等个人物品被抄走。
◎牡丹江市七旬法轮功学员陈雁微被劫持到看守所
牡丹江市73岁法轮功学员陈雁微老太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被大庆派出所警察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30天。陈雁微老太太已被检察院非法批捕,陈雁微曾经被非法劳教;三次被非法拘留。
六、至少5人遭骚扰
◎牡丹江市阳明区阳明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张淑敏
二零二五年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阳明派出所两名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张淑敏,两次到张淑敏早餐店,询问张淑敏住在哪里。张淑敏把大法真相讲给他们听后,他们就走了。
◎黑龙江牡丹江警察欲绑架法轮功学员邹晓英未果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及下辖前进派出所警察,闯入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邹晓英家中抄家抢劫,并声称有人举报。邹晓英在劝说警察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要犯下迫害正信的大罪的过程中,血压突然升高,身体出现异常。家属忙拨打“120”急救。警察抢走邹晓英的手机等私人物品,并要求家属去签字。
◎林口县南山派出所罗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都丽梅
黑龙江省林口县西街派出所管片民警罗姓警察,和另一名警察,在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到法轮功学员都丽梅家骚扰。九月九日,警察敲都丽梅家门,问她丈夫电话号码并记在本子上,又问:都丽梅在家吗?他看看。警察又问你还炼法轮功吗?不炼吧?都丽梅说:我浑身都是病,不炼法轮功早就死了!她丈夫说:你是新来的,以前的人都知道。在十月二十五日与二十八日期间,林口县南山、西街(二所合并)派出所警察给法轮功学员都丽梅家人打电话,要求家访。站前派出所警察去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家里所谓的看看(骚扰)。
◎黑龙江牡丹江市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赵敏茹被骚扰
中共“九三阅兵”前夕,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警察到刚从外地探亲回来的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赵敏茹家骚扰。
◎陈雁孚被警察敲门骚扰
陈雁微的妹妹陈雁孚,70岁,二零二五年十月底、十一月初遭到警察敲门、电话、盯梢跟踪等持续不断的骚扰。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八点,陈雁孚遭到警察的敲门,后来演变成砸门。警察心虚怕被认出面容,故意将陈雁孚家防盗门的“猫眼”蒙住;九点,又来持续不断的砸门;下午又数次来砸门,直到晚上十九点才离开。随后十一月三日九点十五分,陈雁孚家又遭到警察持续不断的敲门,后来变成砸门。下午一点四十四分,又遭到警察电话骚扰。
七、6人被转监狱迫害
◎两年前遭诬判六年,黑龙江75岁彭建普被劫持入狱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法轮功学员彭建普,两年前遭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警察多次欲将他劫持入狱,因多次体检不合格,一直被所谓保外就医。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穆棱市第一派出所警察强行劫持彭建普入狱。彭建普现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彭建普今年75岁,家住穆棱市八面通镇。他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警察绑架、关押,他曾被非法劳教三年,两次遭冤刑共计九年半。
◎黑龙江省宁安市姚翠平被非法关押在柴河拘留所
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未执行扣押)。直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姚翠平被以检查身体为名扣押,现被关押在柴河拘留所。
◎黑龙江绥芬河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入狱
黑龙江绥芬河市法轮功学员李鹏、张忠、申玉国二零二五年二月末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二零二五年四月初被劫持到黑龙江省泰来监狱。李鹏的妻子王磊二零二五年三月初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
李鹏、王磊、申玉国、张忠、姜学军五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庭审,李鹏、王磊、申玉国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张忠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姜学军被非法判刑八个月,五人各被勒索处罚金2000元。之前姜学军的家属还被勒索9万元。
八、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残害的部份事实
◎王磊遭黑龙江女子监狱“转化”迫害,两次绝食抵制
牡丹江绥芬河市法轮功学员王磊女士,因传播法轮大法真相于二零二四年一月被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十月被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二零二五年三月初被关押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八监区。监区长肖畅、副监区长范婷婷、狱警刘某某对王磊进行“转化”迫害,逼坐小板凳、逼写侮辱大法的言词,王磊因此两次绝食抵制迫害,遭到狱警野蛮灌食,并遭集训监区5组狱警王鑫酷刑折磨。
◎陈雪艳遭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
陈雪艳女士是牡丹江法轮功学员,今年69岁。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她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日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她应于二零二七年二月九日出狱。
陈雪艳被绑架前身体挺好,现在被八监区迫害的出现了高血压、心脏病的症状。据悉,陈雪艳刚入狱时被迫写了放弃修炼的所谓“三书”, 监狱“610”人员梁雪在所谓“考试”时,陈雪艳给梁雪讲法轮功真相,结果她被拽出了审讯室,被拘押在大厕所的水房里,犯人陈洋打她耳光,还有做“转化”的原竟芳、王舒等人把屋里地上放上水,让陈雪艳在水里站着,把鞋全泡湿了,吃饭喝水全限制。看管的刑事犯两个人两小时一换,从早晨四点多钟就去,一直到晚上九点半才让回监舍睡觉,不让换洗衣服。这样连续迫害将近一个月。陈雪艳现在不写思想汇报,什么字也不签,被“五联保”时时看着。现在狱警还在对她施压:现在不转化,等到回家时也得通过当地“610”、单位、派出所等来接。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王新民结束冤狱回家
被非法关押在齐齐哈尔泰来监狱的牡丹江76岁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新民,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结束四年半冤狱,于当天回到家中。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不让打电话,不让写信,每月被限制消费150元,致使王新民老人严重营养不良,身体极度虚弱,走路打晃,即使这样,还被拉到派出所交接。
九、善恶终有报,敦促牡丹江公检法人员停止迫害
◎原牡丹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启凡被判刑
原牡丹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启凡,二零二一年九月被查,已经判刑入狱,刑期不详。李启凡,男,汉族,于一九五五年五月生,黑龙江嫩江人。佳木斯市检察院原检察长。
◎牡丹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董京国自缢死亡。
董京国曾任牡丹江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局长,牡丹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牡丹江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任职期间,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十二时许,董京国在牡丹江市龙凤公墓凉亭附近自缢死亡。
◎黑龙江省东宁市委书记孙吉舜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消息,牡丹江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孙吉舜遭恶报,被查。孙吉舜在东宁市(县)任职期间(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对当地严重迫害法轮功负有领导责任。
◎黑龙江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党委书记赵广民遭恶报
据黑龙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消息,原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现已经改名为:北大荒集团)牡丹江管理局党委书记赵广民遭恶报被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赵广民于五月二十二日被查。现年七十岁的赵广民本该享受儿孙绕膝的晚年之乐,但由于参与迫害法轮功而不知悔悟,终遭恶报,即将面临牢狱的晚年生活。
赵广民,男,汉族,一九五五年生。 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宝泉岭分公司经理、副书记;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党委书记。赵广民在任牡丹江管理局党委书记期间,对该局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原黑龙江省宣传部长张效廉遭恶报被提起公诉
二零二五年九月九日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黑龙江省宣传部长张效廉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已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张效廉,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四月生,山东梁山人。张效廉虽然在牡丹江任市委书记仅四个月(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却发生了群体绑架数十位法轮功学员并勒索钱财的案例: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经过一段时间的电话窃听、蹲坑、盯梢等下作手段后,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对几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量的电脑、录音机、大法书、大法资料等私人物品。
结语
中国有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天灭中共在即,希望到目前还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吸取教训,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守住良知,不要迫害良善,不要成为中共迫害好人的帮凶和替罪羊。
世界需要真善忍普世价值,当更多一个人相信真、善、忍的力量,更多一个人了解真相,社会就多一分安宁与平和,少一分戾气与暴力,这是对任何人都有好处的。法轮功学员是在传播真相、善意与福音,让更多人了解真相,不与邪恶为伍,回归传统,选择善良,敬天信神,就可以得到神佛的护佑,在这天灾人祸频发的时代,就可以远离灾祸,拥有平安、健康与幸福。
消息来源:明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