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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 狱警叫嚣肉体消灭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

自二零二二年二月起,重庆市永川监狱第十监区成为集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在以打造“全国文明监狱”为名的幌子下,该监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转化”迫害。十监区监狱长李幼力曾公然叫嚣“监狱是要吃人的”,十监区狱警马吉豹更露骨威胁学员:“要么转化,要么肉体消灭。”

十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手段包括以下几种:

1. 信息隔绝
新入监的法轮功学员若不认罪,便被列为“严管”对象:禁止与外界任何联系,包括直系亲属,不准写信、打电话或会见。即便家属向上级部门举报,迫于压力偶有破例,但家人写来的信件通常不会交到本人手中。狱内除被安排的包夹犯人外,学员被禁止与其他犯人交谈。包夹人员多为贩毒者、黑社会打手或伪善者。曾有学员袁志强与同监室一名非包夹犯人闲聊,狱警马吉豹便以“不服从狱警、宣传佛法”为由,指使五、六名职能犯将其按倒在地,用警棍抽打其裸露双脚,并喷辣椒水等处罚。

2. 限制消费
处于“严管级”的学员每月仅被允许消费一百元,且只能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禁止购买其它物品或食物。有的学员甚至连这微薄的一百元消费权利也被剥夺。

3. 强制洗脑
强迫学员唱颂党歌、观看污蔑大法的文章和视频,并每天必须写“思想汇报”。拒绝者遭到严厉处罚。法轮功学员伍群因在大会上驳斥狱警对法轮功的不实攻击,被狱警李幼力、周义彬、杨军同时用三根高压电棍电击,导致心脏受损。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4. 克扣食粮
在对学员进行“谈话”“转化”三至五个月失败后,学员会被列入“红色警戒”状态,早餐仅能喝少量稀饭,午晚餐饭量不到一两,只能用汤泡饭,长期处于饥饿状态。

5. 正坐体罚
被列入“红色警戒”的学员被强迫每天从早上六点挺直腰杆坐到晚上十点,坐的是为学员定制的约二十厘米高、坐面突出的塑料小凳。饮食和如厕次数被限制,只能早晨喝一小杯水。学员刘新贵(音)长期以军姿坐于小方凳上,稍有不符合标准便被强制纠正或遭脚踢等粗暴对待。耄耋之年的刘新贵在这种高压环境下病情加重,送监狱医院月余后含冤离世。

中共体罚演示图:码坐
中共体罚演示图:码坐(以军姿坐于小方凳上)

6. 剥夺睡眠
处于“红色警戒”的学员不仅白天自由被剥夺,晚间睡眠也被剥夺。表面上允许睡觉,实则指使值班犯人每隔十五分钟将学员从床上拉醒,使其无法入睡。曾被剥夺正常睡眠的学员包括陈二启、邓力平、罗旭、伍群、袁志强等。

7. 人格侮辱
狱警通常安排两三名犯人包夹监控学员,除限制言行外,还承担所谓“帮教任务”,这关系到他们能否减刑回家。因此,学员稍有不从便遭随意谩骂和殴打。受此对待的学员有陈二启、邓力平、罗旭、伍群、陈家川、黄子文、王红等。

8. 株连家人
为逼迫学员杨佐林“转化”,狱警威胁称:若你不写“五书”,就让你儿子的工作被“除脱”,届时要让你儿子来“转化”你,以此施压。

9. 公开威胁与上级默许
据称,在对拒绝“转化”、信仰坚定的学员实施“攻坚”“上手段”前,狱警会向监狱领导报告并获许可。第十监区长李幼力曾在大会上公开宣称“监狱是要吃人的”。狱警马吉豹也曾当面威胁一位学员:“你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转化,要么肉体消灭。”

永川监狱第十监区参与“转化”迫害人员:
监区长李幼力,主管“转化”迫害
副监区长刘润霖,40来岁;
原干事马吉豹,已调离十监区;
干事罗东旭,30来岁,原是教师,专职“转化”迫害;
第一分监区分监区长王成冕,30来岁;
第二分监区分监区长刘江川,50来岁;
第二分监区副分监区长陈林,30来岁;
第二分监区干事唐一鑫,近40岁,原是教师,专职“转化”迫害;
包夹犯人:周才友、杨鹏、汪德强。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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