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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群:“血债帮”要员朱明国被判死缓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共自1999年7月20日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将许多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形成了一个以江泽民、曾庆红为首的中共“血债帮”。26年来,中共“血债帮”的许多要员以不同形式遭到恶报,有的正在自毁前程。从2025年10月2日起,我们陆续发表中共“血债帮”要员遭恶报或自毁前程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曾在海南、重庆、广东三地担任过政法委书记的朱明国,也是以江、曾为首的中共“血债帮”要员之一。

朱明国其人

朱明国,黎族,海南五指山人。1988年海南建省时,他由广东省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改任海南省委组织副部长。10年后,已官至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政法委书记的他,到重庆担任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5年后回到广东,先后任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书记、政协主席。

朱明国是从海南走出来的第一个黎族正省部级高官。

2007年,作为中共十七大代表,朱明国在广东省代表团发言说:“要预防贪官摔在批地上、倒在高楼下、毁在红包中、垮在买卖关、死在路桥边、烂在色情里。”此语七年后成谶。

2014年11月28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朱明国是中共十八大后全国落马的第七名正省部级高官。

朱明国被判死缓

2016年11月11日,朱明国被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2年至2014年,朱明国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受贿1.4亿余元,另有9104.9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朱明国的贪腐金额,共计2.3亿元,是个一边贪腐一边被提拔重用的亿元大贪官。

据大陆媒体报导,办案人员仅在其海南的一处豪宅内,就搜出了大量的黄金、钞票、金银珠宝,足足拉了十余车。朱明国有14本假护照,6本竟是女性,8本是往来香港、澳门的“工作护照”。

据知情人透露,朱明国被他的老家人知道的孩子有5个;在第一段婚姻存续期间,就和第二个女人有了孩子,到孩子出生后,才和第一任离婚,然后娶了第二任老婆。有报导说,他有9个孩子。中纪委的通报讲,他的问题之一是“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朱明国被抓后曾讲:“当一把手35年,我的体会是,如果你一把手开口了,基本上没有人反对。”“第一次你打开了潘多拉盒子之后,比如说,你第一次收了10万,那么,你再收10万和收100万,收100万和收1000万,它只不过是加了一个零。这一步迈出去之后,你没有外力的强制和组织上的干预,靠个人不容易停下来。”

朱明国欠下累累血债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之后,主要依靠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法委书记实施他的“铲除法轮功”的计划。

1999年7.20以来,朱明国先后在海南省、重庆市、广东省担任政法委书记,是全国唯一在三个省份担任过政法委书记的高官,也是江、曾在这三个地方迫害法轮功最重要的“政治打手”。

1. 在海南迫害法轮功

1999年11月13日,在海南政法委书记朱明国的操控下,海口市中级法院对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处2至12年有期徒刑,首开全国利用司法机关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先例。

2000年10月7日,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法轮功学员庄光新,被琼海市城南派出所警察抓到东风路金融大厦的豪华酒楼(七楼)审问,当晚就被迫害致死。

路透社、法新社、中央社、《世界日报》等在2000年10月18至19日对此事进行了报导。

2. 在重庆迫害法轮功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01-2006年,朱明国任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期间,至少1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分别是:邓尚媛、彭春容、唐梅君、段世琼、徐云凤、张方良、羊衍海、杜娟、聂基恒、张国珍、王季成、周良柱、莫水金、何廷煊、周良珍、张大碧、周成渝、王世碧、谢照明。

其中有副县长、大学副教授、中学老师、医生、高级工程师、退休官员、大学图书馆管理员、列车乘务员、铁通公司话务员、工人、农民等,兹举四例:

例一,副县长被迫害致死。

原重庆市荣昌县副县长张方良,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患多年的乙肝病不治而愈,彻底摆脱了折磨他长达23年的疾病痛苦。他严格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有口皆碑。

2001年10月6日,张方良在铜梁县开会时,利用工作之余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当地警察抓捕;先被关到重庆市公安局,后换押到铜梁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的8个月里,因坚持信仰,他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2002年7月9日被迫害致死,年仅48岁。

例二,女话务员被迫害致死。

重庆铁路分局铁通公司话务员唐梅君,2003年12月10日,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当地警方抓捕,被劫持到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迫害。在遭受20天酷刑折磨后,12月30日被迫害致死。

她的遗体全身是血,脖子处全是利器扎的小孔,还在淌血,十个手指呈乌血状,腰椎处一大块肉皮脱落,大腿根部也是小孔,还有被刀子划过的伤口。

例三,女列车员“被自杀”。

重庆铁路分局列车员徐云凤,40多岁,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工作积极主动,深受同事、旅客好评,多年被评为优秀列车员。2002年,徐云凤在遂宁市讲真相时,被当地警察绑架,关到遂宁市看守所达数月。期间,因不放弃修炼,受到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断。后被关押到重庆洗脑班。

2003年4月底,徐云凤的家人突然接到重庆洗脑班的电话,说徐云凤4月29日“自杀身亡”。徐云凤家人去看徐云凤时,令人十分惊奇的是:徐云凤的遗体已被化了妆。家人要求走近徐云凤看看她的身体,警察坚决不许靠近,当天即强行火化。

例四,女村民被迫害致死。

重庆市梁平县七桥镇四方村法轮功学员肖红秀,2002年4月13日深夜,被当地警察绑架,关入梁平拘留所;2003年4月被非法判刑6年,押解到永川女子监狱迫害;2004年7月被迫害致死;但家人没有见到她的尸体,只领到了骨灰盒。

3. 在广东迫害法轮功

2012年,朱明国连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同时兼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成为广东省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第一责任人,在广东也欠下了血债,兹举两例:

例一,信宜女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2012年8月13日,广东省信宜市法轮功学员苏小平,在尚文水库周边讲真相时,被当地警察绑架,关押到信宜市戒毒所,被非法拘留15天。

8月28日下午,苏小平刚回到家中,610办公室官员就找上门,强逼她签名认罪;苏小平坚决不签,610官员又将她绑架到茂名市洗脑班迫害。610官员强迫她放弃信仰,她坚决不从,被强行灌食不明药物。之后,她被迫害到小便失禁,全身浮肿,无法行动;到10月7日,被迫害致死。

例二:深圳福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六旬法轮功学员张福英,曾在医院工作。修炼法轮功前,患有慢性关节炎、风湿病、神经衰弱、肺部钙化、咽炎、低血压等多种疾病,每天吃三到四次中西药,而且经常打针、按摩,也未能治愈,苦不堪言,家里什么活也不能干。

1998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久,所有疾病不翼而飞,根本不用再打针吃药了,身体越来越好。1999年迫害发生后,她为了让中共官员和民众了解“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真相,踏上了一条充满艰难险阻的讲真相之路,一次又一次遭到迫害。

2012年11月,张福英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劫持到西丽洗脑班。期间,她的肉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以致于全身浮肿,肚子积水肿大。12月29日被送回家。2013年2月18日,含冤离世。

结语

2014年12月25日,大陆《法制晚报》报导,朱明国在海南老家的别墅里,供了很多佛像。朱明国只要回到老家,就会在佛堂里烧香拜佛。

他以为佛会保佑他贪财好色、迫害法轮佛法修炼者,这是对佛的亵渎,无异于谤佛。佛教导人“诸善奉行,诸恶不作”,佛是绝对不会保佑无底线作恶的人的,更不会保护血债累累的人的。

朱明国从海南到重庆,从重庆到广东,一路作恶,自以为聪明,最终却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文章来源: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5/12/21/n146595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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