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近期又获知,青海省政法委书记杨发森遭恶报被判处无期徒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政法委书记马志军遭恶报被查;原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政法委书记覃俊遭报被查。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中共邪党以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各级官员、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随意拘禁、绑架、勒索与抢夺财产,劫持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戒毒所与精神病院等场所酷刑迫害、逼迫“转化”。
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场“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级官员被查。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被审、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
一、原青海省政法委书记杨发森遭恶报被判处无期徒刑
原青海省中共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发森,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被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杨发森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杨发森,一九七一年二月出生,甘肃省古浪人。主要履历:曾经任新疆车库县县委书记;和田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和田地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二零二一年十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三年五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杨发森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杨发森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西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统一指挥下,对四个辖区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行动:城北区国保大队绑架了郑小华与一个八十七岁的女学员;城中区国保大队对郑小华小姨雷某(非修炼人)和法轮功学员李秀平(男,七十多岁)实施绑架;城西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荣香莲(女,八十多岁)绑架;城东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张秀兰(女,七十多岁)绑架。
城北区国保大队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郑小华家非法搜走电脑,打印机,两部笔记本电脑,手机,大法书籍,资料若干,现金两万多元等私人物品。据称,因她将真相资料存放在她小姨工作间,故她小姨被绑架。郑小华女士被非法关押在西宁市公安局看守所。
郑小华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与张秀兰、荣香莲,在西宁市城东区法院被非法开庭。郑小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张秀兰被非法判四年;荣香莲被非法判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格尔木市委书记汪山泉,带领市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区委书记、公安局长、国保队长、街道书记、社区主任等人约法轮功学员亢金英谈话,逼迫亢金英签“三书”。亢金英说:宪法赋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汪山泉说:“我有政法委的文件,还有机密文件你们是看不到的。”亢金英说:“这些文件不是法律,是违法的。”汪山泉说:“别给我讲什么法律,接下来的事就更不讲法律了,不签三书,我就派30个人到你家一天24小时守着,限制你一家人出行,以检修的名义,给你们停水停电。”接下来,汪山泉又到亢金英的儿子的单位恐吓单位老总说:法轮功是敌我矛盾,是阶级敌人。还给他这么好的岗位,工资拿的那么滋润,这是给他们输血,你们这个单位还想不想干了!他恐吓亢金英的儿子说:限制你一家人出行,如发生冲突,就打110来抓人。那么大年龄了出个什么状况很正常,不过我们会打120抢救,能不能抢救过来,就不知道了。亢金英的儿子被单位无理解雇。
◎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县法轮功学员薛顺蓉,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被互助县新上任国保大队长带一帮人从家中绑架,从她家中抢走了大法书、真相U盘等东西,声称薛顺蓉从手机快手发放了法轮功真相资料。不法警察单独非法审讯八十多岁瘫痪在床的薛顺蓉婆母和正在上学的姑娘,又到她儿子上学的学校非法审讯她儿子,行为十分恶劣。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薛顺蓉被海东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荒唐“理由”竟然是薛顺蓉发放的法轮大法作品“点击量”达十多万人,上级决定要判刑五到七年。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薛顺蓉被海东市平安区法院按青海省公安厅以互助县公安局编造的材料非法判刑六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青海省西宁市女子监狱迫害。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政法委书记马志军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中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志军遭恶报被查。
马志军,一九七一年生,甘肃靖远县人。主要履历:曾任民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墨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新疆政协和田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二零二一年五月,任乌鲁木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二年任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马志军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马志军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新疆乌鲁木齐市法轮功学员颜雪花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再次遭警察绑架,警察称她在二零二二年用手机转发视频。二零二四年一月,颜雪花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并被劫持到乌鲁木齐女子监狱迫害。颜雪花原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她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告诉人们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遭到中共人员及警察的骚扰、绑架、洗脑、拘留等迫害。
◎乌鲁木齐法轮功学员潘秀花、罗传梅因年前向民众讲真相,二零二五年三月初被新市区公安人员骗去问话、劫持,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第四看守所。罗传梅已经被迫害得不能行走、站立,身体非常虚弱;潘秀花(71岁)身体非常不好,也不能行走,需坐轮椅。潘秀花、罗传梅目前都生活不能自理,仍被关押在看守所。中共人员叫嚣要判她们三年多。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潘秀花、罗传梅已多次被绑架、抄家、关押,其中潘秀花曾多次被非法判刑,受尽折磨。
◎二零二四年六月中旬维吾尔族古尔邦节,乌鲁木齐许多法轮功学员都被骚扰。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威胁转化并要求放弃修炼,或说:签个字写个不炼了,我们再也不来了,有时还盛气凌人地威胁说:你以为你们干的事我们不知道吗。法轮功学员说:我们是合法公民,按真善忍做好人,怎么转化?这些警察在利益面前已经听不进去真相了,基本的道德良知都不讲了。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下午四点左右,河南省辉县市法轮功学员张永有在去新疆打工的路上,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乘警绑架、扣留,只是因为张永有随身携带了几本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书籍。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乌鲁木齐国保警察勾结河南省辉县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朱秀花。
◎新疆乌鲁木齐时年60岁的法轮功学员肖艳女士因在出租车上讲真相,二零二四年八月被乌鲁木齐新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乌鲁木齐第三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一月七日下午,乌鲁木齐米东区众和社区书记彭晴、主任高天顺及社区警察徐小磊撬锁闯入法轮功学员李晓萍家骚扰(李晓萍当天没有在家)。
三、原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政法委书记覃俊遭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九月大陆消息指出,原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政法委书记覃俊涉及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覃俊,男,海南海口人,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出生,曾任海口市琼山区区长。主要履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委常委;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历任海南省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地震局局长、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二零二五年一月起,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覃俊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覃俊任职琼山区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外语系退休女教师樊启帆出去买菜,一回到家,就被海口市琼山区中介路派出所、伙同海南师范大学保卫处警察绑架,警察还抢走了她的钥匙,返回来抄家。警察不顾家里人将房门反锁,多次推撞房门,将门锁撞弯后破门而入。前来抄家的是中介路派出所三男二女五个警察。其中一女警察三十岁左右,是海南师范大学毕业的学生,认识樊启帆老师。师范大学保卫处的领导与年岁大的女警察在“责任人”一栏签了字。这帮人进屋后抢夺法轮功真相资料近一千份、大法书籍近一百本,还有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一台、两台打印机、光盘刻录机一台、切纸机一台、平板电脑一台。
两天后警察再次来抄家。这次来了四人,抄走墨盒等物品。樊启帆的儿子樊宇疆质问这些警察为什么绑架母亲时,一女警说:是因为她写信控告江泽民。樊启帆老师被非法关押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海口市潘新两、孙廷柏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三年五月被非法抓捕,潘新两先是被关押在洗脑班,后被移到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十月二十九日被海口市琼山区法院非法审判。
消息来源:明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