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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狱三年半 吉林王秀莲又被枉判三年半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得知,蛟河市六旬法轮功学员王秀莲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过程不详。

王秀莲,今年六十多岁,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王秀莲曾在二零一二年被秘密判刑三年半,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王秀莲等几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蛟河市公安局河北街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刘慧清家,将王秀莲和刘慧清绑架。随后,又一波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袁恩柱家,将袁恩柱、张淑琴夫妇绑架。

当天中午,王秀莲被劫持到蛟河市公安局天岗派出所。大约下午两点多,王秀莲又被劫回到河北街派出所。警察一直非法审问她与刘慧清和袁恩柱是否有联系,绰号叫“大原儿”的天岗派出所警察把一摞纸捲成纸棍,抽打王秀莲的脑袋,叫她承认发了有五十多本真相资料。

'酷刑演示:纸棍抽打'
酷刑演示:纸棍抽打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晚九点,王秀莲、刘慧清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取保候审”放回。袁恩柱、张淑琴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八月六日,袁恩柱、张淑琴各被吉林市下辖的舒兰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分别被非法关押到吉林省第二监狱和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王秀莲被迫流离失所 被劫回再遭枉判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王秀莲接到了蛟河市公安局办案人潘全野的电话,让她到公安局来一趟。王秀莲去了之后,被潘全野带到舒兰市检察院,走“法律程序”,办“取保候审”。

王秀莲知道,这是蛟河市公安局在司法陷害她。几天后,她离开蛟河市,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左右,流离失所半年多的王秀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当地警察绑架,后被蛟河市警察劫回,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之后,王秀莲被当地公、检、法继续构陷,当过程不详。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获悉,王秀莲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王秀莲曾经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王秀莲、丁玉彬、李淑梅、李学花四名女法轮功学员乘出租车去蛟河市白石山镇后柳村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蛟河市公安局白石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在蛟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被刑讯逼供。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吉林市大兰旗小白山看守所。

在之后的九个月时间里,王秀莲、丁玉彬、李淑梅、李学花四位法轮功学员一直在看守所被奴役,并被蛟河市法院秘密非法判刑:李学花被非法判刑五年,李淑梅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王秀莲、丁玉彬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二年九月中旬,王秀莲、丁玉彬、李淑梅、李学花被秘密劫入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结束冤狱回家还不到半年的王秀莲,被蛟河市河北街派出所片警姜佰胜等绑架到沙河子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五天。

如今,六十多岁的王秀莲又被吉林省蛟河市当地的中共公、检、法人员合伙构陷,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相关信息:
舒兰市法院
地址:吉林省舒兰市舒兰大街5449号(邮编132600)
联系电话:0432-68258346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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