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辽宁省营口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高秀华(女),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非法抄家、至今仍被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
十月二十四日上午,高秀华家中来了几个客人。突然有人敲门,她的家人把门打开。来人是:营口市公安局西市分局金牛山派出所的三个警察,他们说找高秀华。高秀华从卧室走出来,和来的警察交谈了半小时之久,闯进的警察就绑架了高秀华,同时开始非法抄家。其中一名警察推开卧室门一看,家中还有几人,警察不分青红皂白就不许来她家的人走,结果另三人也一同被绑架。一人当天被放回家,另两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半月都已回家。高秀华被非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迫害。
高秀华为人善良、大度,与亲朋邻里相处融洽,只因修炼了法轮大法,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中共的警察就到她家把她骚扰、非法抄家绑架。
高秀华曾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营口市站前区公安分局、营口市西市区国保大队、站前区建设派出所警察在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长达两年。期间,高秀华被逼做奴工,一直无偿干着打磨锡纸的有毒的活,二十几个人吃喝拉撒睡全都在同一囚室中,吃的是清水煮白菜,说是白菜汤,其实只有几个白菜叶和几条白菜帮。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她遭营口市西市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被营口市西市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在沈阳马三家子监狱遭受迫害,于二零一八年年底回家。她的退休养老金也被扣发两年半。
因长期受迫害,又营养不足,原本身体健康的她,出狱时身体不佳,走路、干活力气和原来的她判若两人。期间,由于着急上火,她的丈夫身体受到伤害。她在家,家务活和事情都由她主持;她被迫害,一家三代身心都受到摧残。
七年后的她,也同样在家,就因为修炼真、善、忍又遭警察非法抄家绑架。迫害打乱了她家平静的生活秩序。仅仅因为思想信仰,就被如此非法关押迫害,更不可理解的是,她是按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
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大法,是修佛的,她教人向善,成为为他的生命。所以法轮大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书籍是教人向善的经典书籍,拥有法轮功出版物没有任何违法之处。同时,大法学员(法轮功学员)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都是合法的,大法学员没有抢夺、侵占他人利益,更没有对任何人及政府部门构成威胁,他们只是按真、善、忍做事做人,回归传统,播撒善的种子。应该得到赞扬,这是人间正道。退一步讲,法律惩处行为,信仰的思想构不成犯罪。
《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根据宪法的规定,信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传播法轮功资料都是合法的。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才是违法的,是对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肆意践踏和侵犯。
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而这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在网上输入“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然后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全文)。在此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世俗权力机构是否有权做这种认定,但是即使在打压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时期,中国政府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中并没有法轮功。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了《第50号文件》,该文件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签发,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务院公告了该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并将其刊登在《国务院公报》二零一一年第28期上。该文件废止了16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个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第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
发布这份《国务院公报》的人和有关部门,从《宪法》从任何法律讲都没有违法,他们的行为即维护了国家法律,又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了美好的未来,理智智慧的行使着权力。而那些:王立军、薄熙来、周永康等人包括地方政法委、610 、国保、警察等参与迫害的人已被清算。那些参与迫害又没得到恶报的人,是上天看你还有良知再给你机会,请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法轮大法是佛法。迫害修佛人就是自毁,人生在世多积福德才是最关键的,一时一世的幸福太渺小。人生在世几十年转瞬即逝,为所谓的“上级”造罪太不值。
无条件释放高秀华,是有关部门行善的机会,请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为自己生命的未来多积福德!
与这次绑架有关的相关部门领导及警察信息:
辽宁省营口市邮政编码:115004
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西市分局金牛山派出所
办公电话:0417—4820892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文萃街14号
参与绑架的警察不清楚姓名,金牛山派出所警察的部份手机号:
王继伟:13840735456
姜久龙:18741761100
柴玉森:15640733258
姜 华:15040798231
白基荣:13941739909
王天洋:18041723334
张志忠:13940772345
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赵涵斌,男,营口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417-3610075 办公地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一号
胡刚,男,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办公电话:0417-3611577
杨玉坤,男,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 办公电话:0417-3611416
张昕,男,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反恐专员。 办公电话:0417-3611416
马 英,女,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办公电话:0417-3611416
张庆军, 男, 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办公电话:0417-3611416
雷明军,男,营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办公电话:0417-3611416
杨卓,女,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办公电话:0417-3611416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公安分局
办公电话:0417¬—4836184
李克柏,男,营口市西市区公安分局局长:
办公电话;0417—4804223
办公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05号
辽宁省营口市看守所电话:0417——2831083
消息来源:明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