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于春艳女士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被警察绑架、关押。近日获悉,于春艳约一个月前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十个月。这是于春艳因修炼法轮功第二次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
于春艳今年63岁,单身独居,她在大庆市萨尔图区万峰路团结汽配城租住(东风新村万峰大市场附近)。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三名女法轮功学员到于春艳家中拜访时,被突然闯入的大庆市萨尔图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物品被警察抢劫一空。
同一时间,萨尔图公安分局警察还绑架了另外五名法轮功学员:郭敏(60多岁)、张宝荣(80多岁)、史丽(50多岁)、姜姓等,其中张宝荣老人遭绑架时发病,被送医。据警察称已经监控她们很长时间了。
其他八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放回家,于春艳被警察劫持到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
因于春艳拒绝写放弃信仰、诬蔑法轮功的所谓“三书”,当地公检法对她进行司法迫害。近日获悉,于春艳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十个月。目前,她仍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看守所。
于春艳十九年前曾遭酷刑折磨、枉判三年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让胡路龙岗分局警察闯到广厦小区于春艳经营的小吃店,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等。
因于春艳拒绝说出资料来源,龙岗分局、大庆国保警察和大庆政法委不法人员对她进行刑讯逼供,实施灌辣椒水等酷刑折磨。于春艳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看守所五个多月,期间她绝食抵制迫害,遭野蛮灌食折磨。后她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现今,于春艳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再次被让胡路法院枉法冤判。
消息来源:明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