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河北东光县五名法轮功学员程桂君、宋桂芬、张文萍、门丙城、于永利与阜城县法轮功学员李珍英,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遭山东德州市宁津县警察绑架、关押构陷,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八日在宁津县法院被非法开庭。近悉,六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判刑,其中李振英四年,程桂君、于永利各三年,张文萍两年,门炳城一年六个月,宋桂芬一年,均被勒索罚金3000~10000元不等。五位法轮功学员依法提出上诉。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张文萍、程桂君、宋桂芬去邻县山东省宁津县赶集,善心给有缘人讲真相,被宁津县国保警察绑架。当日下午,宁津县国保大队警察出动多名警察,跨省到东光县,伙同当地派出所警察,闯到张文萍、程桂君、宋桂芬的家中非法抄家。同时,东光县公安局警察闯入东光县的法轮功学员门炳城、于集乡的于永利和衡水市阜城县码头镇的李珍英家中,将他们三人分别绑架和非法抄家。
这是宁津县公安局的一次蓄谋已久的对大法学员的迫害。宁津县国保大队警察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始对这几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蹲点、跟踪、定位等监控,声称对几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日常活动、信息了如指掌。
程桂君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德州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六人被宁津县检察院非法批捕。据悉,宁津县检察院曾经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九月二十四日左右,构陷案卷现再提交到宁津县检察院,主管检察官郑芳荣。十月上旬,案卷已被构陷提交到宁津县法院。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八日,六位法轮功学员在宁津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宁津法院在开庭的前三天,以“排除证人”为借口,电话通知当事人家属,提前上报每家参与旁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当事人关系等信息,并限制每家只许两名。到达法院的当事人家属和辩护律师,被告知法庭要求一个律师、一个家属辩护人依次进入法庭。当事人家属抗议非法剥夺其他直系亲属的旁听权。然而法院无视抗议,先要求律师依次进入法庭。五名家属辩护人与其交涉,未和律师一同进入,均被禁止进入法庭。
此次非法开庭出现严重违法,在家属、律师对其强烈抗议、当场报警、投诉的情况下,非法庭审上午依然野蛮强行推进。为了制止其严重违法,为了依法维护被违法剥夺的辩护权、旁听权,当事人家属被迫通过当即解聘辩护律师,使强行推进的非法庭审于下午宣布休庭。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至十三日中午,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五位学员自辩无罪,家属辩护人堂堂正正作了无罪辩护,五位聘请律师均作了无罪辩护,对公诉人的非法构陷进行了批驳,指出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种种违法事实。公诉人无言以对。
十一月十四日获悉,六位法轮功学员均遭到诬判,其中李振英遭诬判四年,于永利遭诬判三年,程桂君遭诬判三年,张文平遭诬判两年,宋桂芬遭诬判一年,门炳城遭诬判一年六个月,均被勒索罚金3000~10000元不等。五位法轮功学员依法提出上诉。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自篡权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一半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
山东省宁津县国保大队
办公电话 0534-5218110
队长李雪峰
宁津县法院院长:任运通;
刑庭庭长:范世静;副庭长:徐豪杰;副庭长:朱磊;
法官助理:商京迪,电话17853409009。
消息来源:明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