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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政法委官员恶报不断 或入狱或患绝症或暴毙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牡丹江是黑龙江省下辖的地级市,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官场上下乌烟瘴气,是非颠倒,追求真善忍的好人被疯狂打压与迫害。政法系统是非不分,善恶不辨,公检法人员与黑社会称兄道弟,警匪一家,例如:已经遭到恶报入狱的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闫子忠,原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局长王宪斌都涉及包庇纵容涉黑人员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再如:原牡丹江海林市公安局局长韦忠学(已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12年)及其老婆肖金凤(已遭恶报被执行死刑)、副局长许风江(已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20年)、治安民警队长赵长江(已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20年)等本身就是黑社会的组织者及主要成员。“原来的土匪在荒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已经家喻户晓,也有广泛流传的“把公安比做土匪,是对土匪的侮辱”,更揭示了黑龙江省司法的腐败与黑暗。

大批追求以“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的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同全国法轮功学员一样,由于不放弃做好人的信仰,被非法开除公职、酷刑迫害、非法劳教、非法拘留、非法判刑直至虐杀,甚至被活摘人体器官牟利,作案者还于光天化日之下嚣张至极。例如: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半夜,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高一喜夫妇被警察从家中绑架,时隔十天(四月三十日),疑被活摘器官致死。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追查国际”调查员对涉案责任人之一的牡丹江市610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朱家滨调查取证,朱家滨不仅承认把高一喜的器官活摘完卖了,还猖狂地说:老子叫屠夫,专门干活摘的!

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不需要手续、不表明身份,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完全是黑帮式的操作、流氓无赖式的嘴脸。如:二零二四年九月末,牡丹江市七十多岁老年法轮功学员徐国芹为了免遭迫害,被迫流离失所。牡丹江市警察采取土匪绑票行为劫持她的女儿作为人质,将徐国芹劫持到看守所,并勾结法院欲对其判刑,致使徐国芹的老伴悲愤交加,突发脑出血离世。

天理昭彰饶过谁,善恶有报是天理!俗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牡丹江市政法委系统遭到的恶报触目惊心。

以下是遭到恶报的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及公检法部分头目:

目录

一、牡丹江市各级政法委11个书记遭恶报 或入狱或患绝症或死亡
二、牡丹江市一线打手警察22个遭恶报案例 或入狱或患绝症或死亡
三、牡丹江市法院、检察院官员遭恶报案例

一、11个牡丹江市各级政法委书记遭恶报 或入狱或患绝症或死亡

1、原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李长生遭恶报暴毙

东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李长生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深夜突然死亡,讣告称因病医治无效死亡,时年五十七岁。李长生于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等;他长期不务正业,投机专营政治而积极迫害法轮功。他在牡丹江任职期间,对当地严重迫害法轮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王淑坤医生二零二零年六月底遭警察毒打后,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早四点二十五分去世。期间,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诬判,例如:董淑艳、张玉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戴启鸿被诬判五年,高永丽被冤判六年十个月、罚金两万元,孙士伟、高鹏光均被判六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石颖一年三个月、罚金三千元,曹淑芳将被判七年、罚金两万元等。

2、原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田立军遭恶报患绝症 死亡

田立军在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书记期间,牡丹江地区有二十余位法轮功学员被虐杀,他们是王小忠、崔存义、李宏敏、叶莲萍、汪继国、徐伏芝、王丽艳、关淑杰、吴书杰、王芳、安凤花、郭春英、宁军、杜士良、肖淑芬等;因迫害而离世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刘玉桂、宋京华、李淑文等;还有被牡丹江监狱虐杀的外地法轮功学员:潘兴福、魏晓东、李儒清、于军修等。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劳教,还有的被送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更多学员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

田立军最终遭恶报,于二零零七年患癌症,后死亡。

3、原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李长青遭恶报患绝症 死亡

李长青,男,牡丹江市副书记兼“610”头目,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患癌症死亡,遭到恶报。

二零零一年李长青被提为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李长青是当地迫害法轮功的超级打手,在任期期间,左右公、检、法机构,绑架法轮功学员,量刑、年限都要由他亲自审定,有的甚至先判刑后定罪。经他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九十人,刑期最长十五年,被非法劳教的至少四百人,被绑架、洗脑、勒索、监控达两千多人,至少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还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受尽酷刑折磨,被迫害得倾家荡产、居无定所。

潘影是原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李长青的继任者,也患上了癌症。

4、牡丹江东宁市政法委书记张秀月遭恶报被查

张秀月,男,汉族,一九六九年一月初生。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东宁市政法委书记张秀月遭恶报被查。他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任东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到各种迫害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肖华被诬判三年六个月,法轮功学员佟明慧被诬判半年。法轮功学员崔忠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七十岁的赵姓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十天。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肆意骚扰,他们是:李桂哲、李秀荣、李秀珍、荆晓华、蒋文华、赵凤梅、邰福珍、申金祥、贾立财、蒋姓法轮功学员、李姓法轮功学员及吕姓等。

5、还有6个牡丹江市各级政法委书记遭恶报,如:

▼赵金成,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初生,哈尔滨人,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原牡丹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六日遭恶报,被查;已被判入狱。

▼赵福生,男,原宁安市政法委书记、“610”头目,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退休后不长时间,脑出血死亡。

▼崔义文,原海林市政法委书记、主抓迫害法轮功的“610”,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最终遭恶报溺水而死。

▼李力,男,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黑龙江8511农场书记、政法委书记,此后他又调到牡丹江农垦分局裴德中心医院当书记,检查出脑瘤。当地医院治不了,去北京做脑瘤手术。大约三、四年后,脑瘤又复发,到北京肿瘤医院做第二次手术。术后回家后,李力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不认识人了。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遭恶报死亡。

▼孟庆林,穆棱市下城子政法委书记、“610”头目,二零零零年绑架法轮功学员时,不听好言相劝,还破口大骂,说“不信能遭报”,结果四天后得脑血栓住进医院,成植物人。

▼范维民,穆棱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例如:法轮功学员孙示伟二零零二年间非法劳教已经到期,在劳教所与“610”联系应该接回并且释放的过程中,范维民又强行私自追加孙示伟劳教期数月。范维民现也遭恶报,二零零六年六月下旬,突然一只眼视物不清,上牡丹江市大医院检查后立即去了北京治疗,一直在痛苦中煎熬。

二、牡丹江市一线打手警察22个遭恶报案例 或死亡或伤残或患绝症

1、牡丹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原支队长董京国遭恶报 自杀

董京国,男,一九五八年七月初生。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十二时许在牡丹江市龙凤公墓凉亭附近自缢身亡。他曾任牡丹江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局长,牡丹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牡丹江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任职期间,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例如: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牡丹江市公安机关召开“十八大”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局副局长张宏伟讲话,治安支队支队长董京国宣读所谓工作方案。然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跟踪、监听、偷拍等,仅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一天时间,就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他们是:庄小丽、王汝江、李桂英、孙发、韩秀芳、马淑杰、西三条路七十多岁的张姨、刁锐、方淑云、林春子、李延玲及其母亲、徐淑娟、刘姐、郎晶等。

2、牡丹江三任公安局局长遭恶报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六的十六年间,牡丹江市三任公安局长韩建、赵金成、闫子忠都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恶报——韩建已被判无期徒刑;赵金成、闫子忠已经被判刑入狱。他们各个都是迫害法轮功的一线打手,遭恶报实属必然。

①原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韩健被判无期徒刑

韩健,原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韩健在职局长期间(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牡丹江市至少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迫害致死,他们是:崔存义、高炳茹、关淑杰、高振辰、李宏敏、孙垂莲、汪继国、王丽艳、王小忠(晓忠)、徐伏芝、叶莲萍。

法轮功学员王小忠被酷刑致死,器官去向可疑

王小忠,男,时年三十六岁。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被阳明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桦林派出所,又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二十九日即被迫害致死。在去世前一天,他的妻子去探视,王小忠亲口对她说,公安用电棍打他,伙食也极差,第二天便死在看守所中,第三天家属才得到通知,并被告之是脑出血而死。

'中共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中共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王小忠的心、肝、肺等内脏被警方拿出来低温保存,有被活摘器官的迹象。

法轮功学员崔存义被南山派出所警察毒打致死

崔存义,男,时年五十四岁。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被东安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劫持到南山派出所,不法警察将他残忍迫害致死,既无口供又无笔录。东安公安局先扬言说其自杀,后又谎称心脏脱落而死。五月十五日才通知家属。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崔存义被打得遍体鳞伤,经法医解剖验尸,肋骨被打断五根,肺部全黑,眼睛红肿,腿部全黑,惨不忍睹。崔存义的遗体在殡仪馆停放了两年半之久才出殡,而南山派出所几名杀人警察仍逍遥法外。

法轮功学员叶莲萍遭酷刑拷打致死

叶莲萍,女,时年三十岁,大专文化,生前是牡丹江市优秀服装设计师。曾被牡丹江不法警察在网上悬赏五万元通缉,她被迫流离失所。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李富扬言:抓住叶莲萍一定打死她。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叶莲萍被绑架后,叶莲萍遭受了铐在暖气上蹲不下站不起来的痛苦;然后鼻子被灌进两瓶芥末油,再用塑料袋套住头(不法警察称为“摩托帽”)到脖子根部封严,使她喘不上气,连憋带呛几乎窒息;被拽头发满屋抡打大嘴巴子;被上肩夹大背铐酷刑折磨,叶莲萍被摧残的痛苦不堪,伤痕累累身体非常虚弱,已身心交瘁。

'中共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中共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年仅三十岁的叶莲萍被不法警察酷刑折磨、刑讯拷打致死。牡丹江不法警察乔平、李富是迫害死叶莲萍的主要犯罪凶手。

②原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闫子忠遭恶报已被判刑入狱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巡视员闫子忠遭恶报,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现被判刑入狱,其刑期官方没有公布。

闫子忠,男,汉族,一九五八年一月初生。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巡视员。闫子忠在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发生了人神共愤的法轮功学员高一喜被酷刑致死,疑被活体摘取器官的恶性案例。

法轮功学员高一喜,男,时年四十五岁,穆棱市(县级)穆棱镇河北村人。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高一喜夫妇被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副队长吕洪峰、刑警队队长于洋、市国保大队长李学军、马群等绑架,私家车被扣押,家中数万元现金在抄家过程中不翼而飞。高一喜被劫持到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十天后离奇死亡,从各种现象上表明:高一喜的离奇死亡与活体摘取器官有关。

警察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声称解剖了高一喜的遗体,还把其妻孙凤霞当成人质作为火化高一喜遗体的筹码。他们企图以解剖尸体为障眼法,销毁导致高一喜死亡以及他可能被活摘器官的一切证据。

高一喜的遗体被送到牡丹江市四道火葬场解剖室。警察不让他女儿看遗体,直到他女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们,哭得嘴都出血了,才被反绑着手臂,让她远远见一眼父亲遗容。高一喜的遗体双目圆睁,眼角有泪痕,头部有淤青;左手往左撇,右手抬高一点往右撇,紧握双拳,手指甲是青紫色,双腕铐痕明显;且身体已经僵硬,胸部鼓起,腹部特别瘪,后背往起翘没有贴到床板上;有明显的绳子捆绑的痕迹,小腿有六个明显的针眼。

高一喜家人聘请律师准备立案,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市公安局先峰分局、市公安医院等有关人员到家里,哄骗家人,想以赔钱的方式逃脱法律制裁。家人不答应,他们就阻拦律师立案。

高一喜妻子孙凤霞在国内外正义人士的持续关注下被取保候审;高一喜八十多岁老母亲姜自香在悲愤中离世;高一喜的二姐高秀清从北京回牡丹江给弟弟高一喜鸣冤,讨回公道,遭到牡丹江公安国保的不断迫害,二次被非法行政拘留,多次遭到骚扰。

③原牡丹江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赵金成遭恶报成阶下囚

赵金成,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初生,二零二二年年十一月十六日,赵金成遭恶报被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但没宣判具体刑期。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历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在这六年中,他主导实施了三次大规模的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案件:

▼二零零四年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明艳、王明柱、付雅贤、佟秀芹、王萍等。法轮功学员王士珍在酷刑折磨下,精神失常。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于真杰、赵京春、朱秀成、王慧琴、刘秀英、李海峰、肖祖光、孙桂珍、李焕芝、宫呈阁和他七十多岁的父亲宫有斌等被绑架。

▼二零零八年四月至六月,法轮功学员周秀慧、孙霞、丁淑华、李艳波、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被绑架,并遭遇上绳等酷刑。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如:朱秀成(牡丹江师范学院某系主任)被非法判刑五年半等。

3、18个一线打手警察遭恶报情况

附表 牡丹江一线打手警察遭恶报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与年龄 在牡丹江所任职 遭恶报者作案案例 遭恶报简单情况
1 王景波 指导员 绥芬河公安局派出所 逼迫法轮功学员踩师父的照片,不踩就罚款,开除法轮功学员家上学的学生。 一次车祸中被撞,死亡。
2 聂某 原所长 牡丹江市兴隆看守所 诽谤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突然暴毙。
3 赵欣 所长,死时四十多岁。 原绥阳镇派出所 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死于酗酒。
4 王贵友 教导员 原东宁公安国保大队 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在上坟时心脏病发作,在回家的路上死亡。
5 邹庆林 队长 原东宁国保大队队长 骚扰过四、五十位法轮功学员,逼迫法轮功学员踩师父像片。 退休后得了尿毒症,死了。
6 刘海峰 所长,死时三十多岁 林口县原南山派出所 恶意诽谤大法,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采用各种酷刑折磨迫害。 二零零七年,去外地公出,遭遇车祸暴亡。
7 陈叶荣 警察,死时四十岁。 牡丹江市大庆派出所 卖力绑架、殴打法轮功学员,非常凶残。 得胃癌死了。
8 李亚军 警察,死时三十九岁 牡丹江市大庆派出所 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 因脑血栓死亡。
9 朱再良 警察 牡丹江监狱 指使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关连斌关禁闭,法轮功学员金宥峰(已被迫害致死)吊铐迫害。 殃及唯一的儿子死于车祸,而车内其他人都安然无恙。
10 稀金远 警察 东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其恶行殃及家人。 二零二零年初,他儿子在绥芬河特警训练时从车上掉下来摔死。
11 李树志 警察 牡丹江市祥伦派出所 多次到北京绑架法轮功学员。 摔了个跟头导致脑出血,不治死亡。
12 胡敏 管理员 东宁市公安局看守所 侵吞法轮功学员的钱。 二零零二年酒后骑摩托车,撞树暴亡。
13 郜德荣 政保科科长 原绥阳林业公安局 二零零一年四月到省里参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表彰”会。 去哈尔滨开会途中,出车祸断腿。
14 王连玉 警察,时年三十多岁 林口县原南山派出所 恶意诽谤大法,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采用各种酷刑折磨迫害。 二零零三年,突发脑出血,留下后遗症不能上班。
15 吕庆臣 所长 林口县原看守所 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采用各种酷刑折磨迫害。 退休的当年,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16 王宪斌 局长,时年五十五岁。 牡丹江市公交分局 二零一九年七月七日遭恶报,被查,后被判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7 谢俊峰 民警,时年五十一岁。 牡丹江监狱 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日,突发心脏病死亡。
18 张光辉 所长,时年四十六岁。 牡丹江市东安分局江南第一派出所 二零二零年“清零行动”中骚扰法轮功学员。 患癌症,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死亡。

三、牡丹江市法院、检察院官员遭恶报案例

1、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徐志国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徐志国,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徐志国,男,汉族,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初生,黑龙江巴彦人。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任:伊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牡丹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徐志国在牡丹江任职期间,对当地诬判法轮功学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案例有:

惧怕真相曝光 秘密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的精心策划和实施下,牡丹江市一百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五十余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其中二十八位被非法判刑,多位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四年年初,因传递真相资料被绑架的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由爱民区法院秘密非法审判。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在不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不准反驳,不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非法强行判决。牡丹江师范学院刘智渊、申春花夫妇,文化局演员车桂兰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十年以上重刑,分别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牡丹江尖山子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零二年被绑架的程玉环、刘桂华、肖淑芬、徐伏芝等法轮功学员被行刑逼供,非法判刑。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法轮功学员徐伏芝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八年借“奥运维稳”之名,诬判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六月初,牡丹江国保警察勾结穆棱国保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和不修炼的普通人大斌,大斌由家属托人花钱被“赎回”。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数次上绳。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当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非法开庭,法院外公安警察和多名不法人员对一百多名亲朋好友及法轮功学员施以驱赶、呵斥、拍照、录像、推搡、殴打、绑架,拒绝他们旁听,最终绑架了三十多人。法轮功学员赵柏亮被诬判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都被诬判四年。

牡丹江穆棱市法院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法轮功学员的恶意陷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枉判法轮功学员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三年零六个月。宫呈阁依法上诉,被非法维持枉判。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晚,牡丹江宁安市法轮功学员周秀慧、孙霞、丁淑华、李艳波被东京城林业局第一派出所绑架,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被宁安市法院诬判: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

二零零八年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戴启鸿五年、侯喜才四年。

▼法轮功学员黄晏林被非法重判九年

黄晏林,牡丹江宁安市东京成镇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由于不放弃追求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到各种迫害,其中,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黄晏林在监狱里被中共迫害了九年之久,历经各种酷刑折磨。

▼老年法轮功学员张宏艺被诬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七十二岁的牡丹江西安区法轮功学员张宏艺给路人讲真相,被诬告,被先锋公安分局(西安区)警察绑架、抄家。同年八月十二日,西安区检察院将张宏艺非法起诉到西安区法院,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功学员张连生被偷偷诬判五年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张连生,被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偷偷诬判五年。而且法院、检察院不通知家属,家属去法院、检察院询问也不告诉。

▼画家、法轮功学员于宗海被诬判重刑十二年,迫害致残

牡丹江市图书馆画家于宗海,于二零零一年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被诬判十二年。

▼法轮功学员于长兰被诬判四年

牡丹江市桦林镇法轮功学员邱秀琴、于长兰、王淑娟和她的哥哥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晚十九点左右,被牡丹江市国保大队杨丹蓓和桦电分局不法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于长兰被诬判四年。

2、其他遭恶报的法官、检察官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原牡丹江市检察院检察长,黑龙江省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世斌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牡丹江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正吉(非中共党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遭恶报,被查。

东宁县法院审判长卢国兴,多次枉判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车祸将腿摔断。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副院长孙宝良,专门负责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经他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三十多人,其中非法劳教十多人,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达十七年。孙宝良于二零零三年五月遭到恶报,被检查患有食道癌。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佛弟子,罪恶滔天,必遭天谴!不但要受到天理的严惩,还要受到人间法律的审判。那些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各级政府不法人员、公检法不法人员,哪个有好下场了?! 俗话说:害人就是害己。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有关人员猛醒,别再被眼前的蝇头小利蒙蔽了双眼,在不知不觉中做了中共的殉葬品。法轮功学员无怨无恨,就是希望每个人在大是大非面前,都能守住良知,也就是守住自己及家人的一个美好的未来;在天灾人祸肆虐、恶报事例频传的今天,远离中共邪党,与其划清界限,跳下中共这艘贼船,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保平安!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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