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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晓峰和赵桂萍被枉判上诉 沈阳中法非法维持原判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金晓峰和赵桂萍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裁定维持一审冤判:金晓峰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赵桂萍五年,勒索罚金三万元。

'金晓峰'
金晓峰

金晓峰,今年65岁,自修炼法轮大法以后,他整个人脱胎换骨,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按照法轮大法所倡导的“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而且变成了一个无私为他、乐于助人的大好人。总能听到亲戚、同事、朋友和邻居说:“晓峰真是个好人,如今社会世风日下,唯利是图,像晓峰这样的好人不多了,这样的好人难找啊。”

'赵桂萍'
赵桂萍

赵桂萍,71岁,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更是变得真诚、善良,每天都精力充沛地忙里忙外,身体非常健康,完全不象七十多岁的老人。她真心对待亲朋好友,乐于助人。家人对她的评价是:“赵桂萍真是没有缺点,太善良了,这些乐于助人的事在她看来就是平平常常……她怎么可能去危害社会,简直是太荒唐了,公安就是胡乱抓人!”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金晓峰和赵桂萍在路边说话时,遭到沈河区国保、泉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和非法抄家,公检法不法人员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二人作为所谓“同案”诬告、构陷。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金晓峰和赵桂萍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二人遭到大东区法院一审非法判刑:金晓峰三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赵桂萍五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金晓峰和赵桂萍依法提起上诉。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上诉案于由沈阳市中级法院受理。二审期间,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和赵桂萍的律师辩护人,分别向主审法官姜辉依法递交了相关法律文书,履行辩护义务,行使辩护权利。然而,主审法官姜辉及合议庭成员公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反法庭程序审理本案,试图剥夺亲友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非法讯问当事人,拒绝公开开庭,并向辩护人催要辩护意见,企图继续制造冤假错案。

辩护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控告,并申请法官姜辉回避。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志文渎职、不作为,对回避申请、回避复议申请不作任何回复。主审法官姜辉拒不回避,对两位当事人的上诉理由及两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概不采纳。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姜辉对上诉案非法裁定维持原判的。

金晓峰接到裁定书时,拒绝签字。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收到裁定书,打电话联系法官姜辉。姜辉知道对方的身份后,随即挂断了电话,拒不沟通。金晓峰家属将继续依法申诉、维权,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金晓峰被绑架构陷、关押在看守所近一年,在迫害中身心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与痛苦。修炼前,金晓峰曾患有的慢性胃病,在非法拘禁期间复发,每顿饭不敢多吃,夏天气温已逐日升高,但他只想喝热水,可看守所却不给在押人员提供热水。每天夜里,他还被安排站班,备受煎熬。近一年时间,金晓峰的体重暴减近四十斤,人变得消瘦虚弱,健康状况令家人担忧。

因为法轮功学员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无论身处任何环境,都能以自己的言行和修为向身边的世人展现及证实法轮大法的美好。许多在押人员都明白了真相,他们说最敬佩的就是信仰法轮功的;有的人很有文化,称赞法轮功真是净土,最敬佩炼法轮功的;有的人也在走二审程序,当看到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二审法院维持冤判后,他们既悲愤又失望的说:连他们(法轮功)这么好的人都没改判……大家感同身受,都说公检法太黑暗了,全是逼着人认罪,中国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公检法是一家,把这么好的人关进来,简直是黑白颠倒、善恶不分了,真的该遭天谴了……众人议论纷纷。

金晓峰和赵桂萍被迫害的更多细节,请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判金晓峰三年、赵桂萍五年》、《对金晓峰、赵桂萍开庭 沈阳大东法院全程违法》。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及人员信息:

沈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编:110013
信访接待电话:024-22763192
院长:王志文,电话:024-22763001
刑三庭:电话:024-22763756
刑三庭庭长:贾敏飞,电话:024-22763564
审判长(副庭长):姜辉,电话:024-22763733
审判员(法官):于晓微,电话:024-22763172
审判员(法官):宋永政,电话:024-22763668
法官助理:金梁,电话:024-22763731
书记员:郑金玲,电话:024-22763871

沈阳市沈河区泉园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9-11号 邮编:110065
值班电话:024-24229076
所长:高明 电话:15502612787
值班所长:王允菲 警号:108942
办案警察(副所长):赵洋 警号:109516 电话:13022404040
办案警察:刘晓明 电话:13998869972
办案警察:胡云坤 警号:113142 电话:13840358099
办案警察:郭浩源 警号:106852 电话:18525117334
参与办案警察:吴晓萌 警号:109230;李兴东 警号:113106;
肇宝怡、陈林、隋冰、赵娇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邮编:110011
办公室电话:024-24844572
值班室:024-24849109
局长:李刚
副局长、政委:王笑春 警号:100800(分管纪检、国保大队)
副局长:纪旭(协助王笑春)
国保大队:024-24859695、24842260、24850789、24844574
国保大队长:杨文清
副大队长:徐宝军 手机:13840333009
办案国保警察:任杰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89号 邮编:110044
检察长:韩壮 电话:024-62199001
承办检察官:胡丹 电话:024-88363310
检察官助理:孙金子 电话:024-88363310
出庭公诉人:王宇(女)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 邮编110041
一审参与迫害人员:
院长:戴兵 电话:024-28319999
审判长(主审法官):张巨涛 电话:024-28319571
审判员(法官):朱丽娜 电话:024-28319578 13079298207
陪审员:李平
书记员:张晓彤

沈阳市政法委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1号 邮编:110169
电话:024-22718747,024-25842329,024-23106009
书记:谷军营

沈阳市沈河区政法委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02号 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6859、024-24847639、024-24842005
政法委书记:张智(女)

沈阳市大东区政法委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邮编:110042
电话:024-24337062、024-88501303、024-88503258、024-24312688
大东区610办:024-24344563
政法委书记:周凯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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