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中级法院中共党委书记兼院长张德友十二月二十日落马,包括财新网、中新网等中共媒体都同时报道了张德友因严重违纪被调查的消息。
此前十一月二十一日,张德友亲自任法轮功学员孙景和案的审判长,非法维持九台区法院对孙景和的违法判决。
孙景和是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石羊村村民,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在其塔木镇发放真相资料的过程中,遭遇四村民殴打、敲诈勒索,四人敲诈未果转而举报求赏,九台区法院刑事二庭一审判孙景和五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就这样,侵害者逍遥法外,被侵害者孙景和继续遭迫害。
孙景和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疾病不翼而飞,做人的恶习全部改正。此事在当地有口皆碑。四百多村民签名按手印支持释放好人孙景和。
孙景和被非法判刑后,到上诉法院,即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 就是这样一个案件,无论从法律常规还是从普遍民意来说都应该无罪释放孙景和。可是张德友亲自做了本案的审判长,非常快的对这个重大冤案作出了反应,二十一日维持对孙景和的非法判决。
本来此案属于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的事情,可是张德友却表现出对法律和普遍民意的无视与敌对态度,在法律与正义面前做了不该作出的邪恶选择,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的落马只是报应的开始,更可怕的报应是老天爷让他偿还迫害正法修炼人的罪业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