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六月十日】
2025年06月10日,台北地检署侦办前民进党党工涉共谍案,今天(10日)侦查终结,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将邱世元、黄取荣、吴尚雨、何仁杰4人提起公诉,检察官具体求处重刑并声请法院没收犯罪所得。
前民进党党工邱世元、黄取荣、吴尚雨、何仁杰涉共谍案遭起诉
民进党民主学院前副主任邱世元、新北市议员李余典前特助黄取荣、前总统府总统办公室咨议吴尚雨、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吴钊燮于担任外交部长时期的助理何仁杰等人涉共谍案。台北地检署(北检)指出,本案是法务部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过滤情资,清查涉案人员及分析金流后,报请该署指挥侦办。

检调查出,黄取荣曾在中国经商,自2017年起遭中共情治单位吸收,返台后探询政治情资,涉嫌透过同为民进党党工的邱世元,分头向吴尚雨、何仁杰等人,刺探、搜集包括总统与副总统参访友邦的公务秘密,交付给中共情治单位。
北检今年2月间发动搜索,并约谈黄取荣、邱世元到案,讯后将2人声押禁见获准,随即再针对吴尚雨发动搜索,讯后将吴尚雨声押禁见获准。检察官过滤扣案卷证,认为何仁杰犯罪嫌疑重大,4月间针对何仁杰展开搜索,讯后声押禁见获准。
北检今天侦查终结,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及交付经核定之国家机密于大陆地区罪嫌、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泄漏、交付及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消息罪嫌,以及洗钱防制法洗钱罪嫌将邱世元、黄取荣、吴尚雨、何仁杰提起公诉,将移审台北地方法院。
检方指出,黄取荣、邱世元为获取中共情工人员的不法报酬,竟向任职政府部门具有忠诚、保密义务的何仁杰、吴尚雨刺探、收集国家机密或公务上秘密交付大陆地区,期间非短,犯罪情节重大。
何仁杰曾任国安、外交部会首长核心幕僚,竟罔顾国家对其栽培及信赖,且泄密犯罪时间甚长、泄漏重要机敏外交资讯,由黄取荣透过特定通讯软体传送大陆地区,造成国家安全重大危害,犯罪情节严重。吴尚雨恣意配合邱世元刺探,将重要机敏资讯泄漏、交付予邱世元,犯罪情节亦非轻微。
另外,黄取荣、何仁杰于侦查中始终否认犯行,屡次信口编造谎言,意图误导侦办方向,犯后态度不佳,就黄取荣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共2罪,请法院分别量处9年以上及8年以上徒刑,涉洗钱部分量处1年6月以上徒刑;何仁杰就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求处9年以上徒刑。
检方表示,邱世元、吴尚雨于侦查中自白,分别就邱世元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求处7年以上徒刑,洗钱部分求处1年以上徒刑。检方就吴尚雨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求处5年以上徒刑。
检方请法院将黄取荣、邱世元收受中共情工人员的犯罪所得依法没收。黄取荣、邱世元分别收取中共的工作报酬总计607万7,500元(新台币,以下同)(约20.28万美金)、221万6,924元(约7.4万美金)。
另外,检方指出,黄取荣为大陸地区发展组织部分,涉犯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罪嫌,其第一审管辖权属于高等法院。就此部分,已由台湾高等检察署依法侦办。
此外,盛础缨涉嫌在海外收中共情治单位现金与虚拟货币,疑提供立法院机密资料。北检4月间约谈盛础缨到案,讯后谕令20万元交保并电子监控,另案侦办中。
民进党爆出党工邱世元、黄取荣、何仁杰、吴尚雨、前立法院长游锡堃办公室助理盛础缨5人涉共谍案后,民进党彰化县、嘉义县、新北市党部分别决议将5人依程序报党中央处分。民进党中评会主委赖瑞隆5月21日表示,将5位涉案党员除名并开除党籍以正视听、捍卫党纪与国家安全。
文章来源: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5/6/10/n145281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