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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

据明慧网报道的信息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四年全年,云南省至少有61位法轮功学员受到了不同形式的迫害,其中1位含冤离世,13位被非法判刑,34位被绑架,13人被骚扰。由于中共对迫害真相的封锁、不允许家人探视、暗地迫害等原因,还有许多没有报道出来的迫害事实。

目录:

一、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
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四、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
五、云南法轮功学员揭露和控诉迫害的事例
六、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官员
七、云南检察院主要责任人的恶行

一、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楚雄州法轮功学员侯发勇多次遭迫害 含冤离世

侯发勇,男,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二日生,四川泸州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由于侯发勇坚持信仰真善忍,曾经多次被绑架、抄家、关押,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监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被关押在省一监集训监区侯发勇因向监区申请,请假给家里的亲人写封信,被副监区长赵凡拒绝。侯发勇根据《监狱法》规定力争,副监区长赵凡不但不准侯发勇请假,还指使一伙犯人将侯发勇推进严管室“严管”,并且用手铐将侯发勇的双手铐在铁栏杆上,双脚又戴上铸铁脚镣,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得下脚镣,每餐只准吃二两米饭,不让吃肉类食物。这样连续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发勇体重从八十三公斤下降至六十七公斤,对侯发勇造成了严重的身心摧残。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早七点半,在云南省楚雄州“六一零办公室”密令、楚雄州国保大队支队长张会云的指挥下,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出动了上百名警察、十多辆车,侯发勇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在被非法关押在楚雄开发区公安分局期间,侯发勇被捆绑在老虎凳上刑讯逼供,侯发勇不配合,同时以绝食绝水四天抵制迫害。在他被关押在楚雄看守所期间,由于不配合看守所非法要求,在所长白付指使下被戴上五十斤重镣,还不让穿鞋、穿袜,双脚腕部肉被磨烂。最后由于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侯发勇八月八日走出看守所。

侯发勇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监狱期间,遭酷刑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导致身体出现“糖尿病”症状。二零二四年七月,侯发勇回家乡四川泸州探亲期间,突然出现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日在家中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13人,其中男性法轮功学员5人,占36%,女性法轮功学员9人,占64%。地区分别是:昆明市5人,占36.8%;曲靖市4人,占29%;红河州4人,占29%;普洱市1人,占7%。7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4人,占29%;最大年龄是83岁万家玉(红河州个旧市农民)。

表1.二零二四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十三人被非法判刑情况简表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地区 参与迫害法院 判刑时间 判刑刑期 非法罚金
温永树 50多 昆明西山区 西山区法院 2024.2 3 5000
刘志明 昆明西山区 西山区法院 2024.5.19 3.6 10000
郭伶 昆明西山区 西山区法院 2024.7.17 4 罚款不清
安顺莲 76 昆明东川区 西山区法院 2024.12.16 3.6 10000
徐亚梅 38 曲靖麒麟区 麒麟区法院 2024.4 4 8000
李红梅 45 曲靖麒麟区 麒麟区法院 2024.4 5 10000
陈忠存 60多 曲靖麒麟区 麒麟区法院 2024.4 2 5000
冯志仙 不清 曲靖麒麟区 麒麟区法院 2024.4 2 5000
万家玉 83 红河州个旧市 建水县法院 2024.7.3 3 5000
张红英 57 红河州开远市 建水县法院 2024.7.3 1.6 2500
蒋长德 59 红河州开远市 建水县法院 2024.7.3 1 1500
那粉琼 70 红河州开远市 建水县法院 2024.7.3 1 1500
苏泽生 79 普洱市普尔县 西山区法院 2024.12.21 4 40000

1、公检法合伙枉判法轮功学员

(1)昆明七十六岁老太安顺莲被欺骗开庭、枉判三年半

安顺莲女士,七十六岁,是昆明市东川区公路管理段退休职工。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安顺莲在医院见一年轻人双脚受伤六个多月也没好,出于善念告诉他: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个字,对他的伤情恢复有益。被这年轻人恶意举报,安顺莲被棕树营派出所警察恶绑架。随后安顺莲被监视居住一年后,又被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起诉到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七月二日、十二月四日,西山区法院曾经三次拟对安顺莲进行非法庭审,由于安顺莲女士认为自己修炼真、善、忍没有错,更没有犯罪,所以三次拒绝出庭。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一时,棕树营派出所警察到安顺莲家,欺骗说带安顺莲女士去医院做检查,而安顺莲上车后,就被警察强行拉到西山区法院。两个法院人员拿一份法院十二月十六日开庭的传票要安顺莲签字,安顺莲拒绝,法院人员将传票丢在车上,就走了。

当日下午三时左右,办案警察罗秀东拿来西山区公安分局和西山区法院的逮捕令,将安顺莲拉到新华医院抽血、照片,之后将她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看守所以安顺莲病情复杂为由不收。当天折腾到半夜十二时,警察又将安顺莲拉到西山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了一夜。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十时,罗秀东等三名警察又把安顺莲女士拉到新华医院做检查,诊断为:双眼眼底黄斑部病变并炎症,无法治疗,右眼失明,左眼0.2视力(面临失明)。但是看守所仍拒收。最后,安顺莲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安顺莲老人。当天下午,西山区法院法官平坤全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对老人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2)曾被枉判十一年 残疾人郭伶又遭非法判刑四年

郭伶,一九五七年生,她因出生九个月时发高烧,患小儿麻痹后遗症,走路困难。此后,她又患上了多种疾病。直到修炼法轮大法,才使她重获新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五年中,郭伶多次遭到警察绑架、抄家,曾被枉判十一年,两次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她被关禁闭,长时间罚坐小凳等,被迫害致股骨头坏死,出狱时,她不能行走。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遭西山公安分局、海口派出所人员绑架,半年后被“取保候审”。此后一年中,她频繁遭国保、派出所警察、检察院人员跟踪、骚扰、罗织构陷材料。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郭伶遭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早八时,郭伶被劫持到昆明市新华医院检查,随后郭伶被劫持到云南省女二监关押。

(3)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温永树被冤判三年 家属控告

温永树,男,一九六八年出生,原是西南仪器厂职工,同时任教于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住昆明市海口山冲石城北村。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昆明市海口镇法轮功学员温永树被晋宁区公安局、国保非法抓捕、抄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晋宁区看守所构陷。

考虑到家里的情况,请不起律师,温永树妻子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己做丈夫温永树的委托代理人,并到晋宁区看守所让警察递进去给温永树签了委托书。但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作为温永树辩护人的妻子,却遭到西山区检察院张燕琳检察官和西山区法院主审法官普会峻的刁难和阻挠,剥夺了辩护人的权利。针对检察官和法官的违法行为,作为温永树辩护人的妻子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控告。但是温永树的妻子正当的控告事后遭到了公安部门的恐吓威胁。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西山区法院对温永树非法开庭,二月底,家属接到判决,温永树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温永树已上诉至昆明市中级法院。家属针对非法判决及此案中公、检、法的违法逐级控告。

(4)昆明市刘志明二审被非法维持冤判 家属控告责任人

刘志明,男,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被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非法抄家、抓捕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构陷。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半,西山区法院法官程艺珺对刘志明非法开庭,在开庭前十多分钟才打电话告诉其妻子成云,成云根本无法赶到法院去旁听。在给刘志明开庭的当天下午,西山区法院就将所谓判决书送达给刘志明,程艺珺对刘志明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而且判决的落款日期就是开庭的当天——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程艺珺在其做出的(2024)云112刑初386号刑事判决书中,诬陷刘志明的罪名是:阻止儿子去学校上学,阻止他接受义务教育,让儿子抄写经文(警察非法抄家时儿子抄写的法轮大法《洪吟》、《洪吟二》)作为所谓罪证,构陷刘志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是有意构陷,制造冤假错案,使无罪之人蒙受不白之冤。对此,刘志明妻子成云对程艺珺提出控告。

(5)主治医师苏泽生被枉判四年

苏泽生,男,一九四六年生,原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院主治医师,后移居昆明市与儿子一家生活。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左右,苏泽生及妻子张贞一、儿子苏昆、儿媳张晓丹被闯昆明市盘龙区国保大队及栗树头派出所警察绑架。近八十岁的苏泽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三月初,盘龙公安分局将苏泽生、张贞一夫妇构陷至西山区检察院,又将他们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西山区法院主审法官普会竣突然非法庭审苏泽生,法庭上既没辩护律师到场、也没有家人出庭旁听。苏泽生没看见自己聘请的辩护律师,就说:“没有我的律师在场,我拒绝开庭。”法官普会竣声称苏泽生聘请律师是炼法轮功的,不能作为辩护律师。苏泽生指出:“三、四个月前我就聘请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不能请。而且哪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的人不能做辩护律师?”由于法官普会竣无视法律规定,庭审过程中,苏泽生一直保持沉默,不予配合。所谓庭审走个形式,草草结束。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庭审第二日),主审法官普会竣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事实的情况下,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强行对苏泽生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四万元。

2、云南开远市万家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判刑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法轮功学员张红英、那粉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三点二十分,在万家玉家读《转法轮》时,被开远市公安国保警察绑架,警察同时非法抄家。警察随后抄了张红英、那粉琼的家。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时,警察又从家中绑架了蒋长德,同时抢走了大量私人物品。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万家玉和蒋长德由于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四月四日,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建水县检察院检察官李俊起诉(2024)Z3号,建水县法院审判长龙叶,陪审员黄耀平、戴勇坚,书记员蒋骁开庭审理,随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2024)云2524刑初132号做出判决:八十三岁的万家玉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元;五十七岁的张红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二千五百元;七十岁的那粉琼,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一千五百元;五十九岁的蒋长德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一千五百元。

3、云南曲靖市李红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十一日,曲靖市公安麒麟分局,建宁派出所、寥廓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绑架了李红梅、陈中存、徐亚梅、浦娥眉、黄喜兰、贺泽英、赵群美、杨玉芬、颜建明和刘某某等法轮功学员。其中李红梅、徐亚梅、黄喜兰、浦娥眉被直接绑架到麒麟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其他人被释放,但仍被监视,限制人身自由,贺泽英、陈忠存被取保候审。

李红梅、徐亚梅、陈忠存、冯志仙,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被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随后,法院下达(2024)云302刑初91号判决书,审判长龚强飞,审判员朱小二,陪审员曹利静,书记员刘玉艳。

随后李红梅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徐亚梅被枉判四年,勒索罚金八千元;陈忠存被枉判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冯志仙被枉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全省有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其中昆明三十一名,楚雄市一名(在昆明被绑架),曲靖一名,省外一名(见表2)。

表2.二零二四年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情况简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地区 被绑架时间 绑架单位 被非法关押地 抄家 备注
李焕珍 80多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批捕
张秀珍 65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批捕
张家惠 82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夏存芬 71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尹琼英 87 昆明市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批捕
桂明珍 77 昆明市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李竹秀 73 昆明市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王玉兰 73 昆明市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西山区公安局 抄家 关押一夜
刘翠仙 72 昆明市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批捕
刘晓萍 67 昆明市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批捕
黄云匀 60多 昆明市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朱琴 50多 楚雄州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关押在拘留所 抄家 拘留15天
肖玉霞 60多 昆明市 2024.6.6 官渡区国保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马玲 67 昆明市 2024.6.6 五华区国保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张稷 39 昆明市 2024.6.6 五华区国保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毕胜 61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西山区看守所 抄家 批捕
郑翠兰 77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马燕 60多 昆明市 2024.6.6 莲华派出所 关押在拘留所 抄家 拘留15天
杨惠芳 57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批捕
管学恒 40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当天回家
周永珍 不清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名不清 不清 昆明市 2024.6.6 辖区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苏昆 50多 昆明市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西山区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张晓丹 50多 昆明市 2024.6.6 棕树营派出所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张竞波 50多 昆明市 2024.5.11 易门国保警察 关押地点不清 抄家 批捕
青云庆 50多 昆明市 2024.5.11 易门国保警察 关押地点不清 抄家 批捕
王伟 50多 玉溪市通海县 2024.5.11 易门国保警察 关押地点不清 抄家 批捕
欧雪辉 50多 昆明市 2024.8.13 晋宁国保警察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批捕
尧祖明 50多 昆明市 2024.8.13 晋宁国保警察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批捕
周叙琳 68 昆明市 2024.8.13 晋宁国保警察 昆明市看守所 抄家 取保候审
某某 40多 昆明市 2024.8 晋宁国保警察 当时释放
姜允楠 61 昆明市 2024.1.11 吴井派出所警察 五华区看守所 抄家 开庭
梁云 50多 曲靖市 2024.12.10 曲靖市国保 曲靖看守所 抄家 批捕
游全芳 55 成都市 2024.7 丽江国保警察 丽江市古城看守所 抄家 批捕

1、昆明公安设“1.6专案”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在昆明市公安局主导下,由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负责,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五华区国保大队、盘龙区国保大队、官渡区国保大队,以及多个区派出所警察倾巢出动联合绑架法轮功学员,公安警察称此次绑架为“1.6专案”,非法抓捕了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李焕珍(八十多岁)、张秀珍(六十五岁)、张家惠(八十二岁)、夏存芬(七十一岁)、苏姓学员、尹琼英(八十七岁)、桂明珍(七十七岁)、李竹秀(七十三岁)、王玉兰(七十三岁)、刘翠仙(七十二岁)、刘晓萍(六十七岁)、黄云匀(六十多岁)、朱琴(五十左右)(住梁源小区,楚雄人)、肖玉霞(六十岁)、马玲(六十七岁)、张稷(三十九岁)、苏昆(五十左右)、张晓丹(五十左右)、毕胜(六十一,昆明公交公司司机已经退休)、郑翠兰(七十七岁)、马燕(六十多岁)、杨惠芳(五十六岁)、管学恒(男,四十多岁)、周永珍(年龄不清)、还有一名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等二十五人。

当天被释放的有:桂明珍、苏姓学员、张家惠(六月六日取保候审回家)、管学恒(六月六日当天因身体体检不适宜关押取保候审回家),另外,王玉兰(抄家后被抓到西山分局关了一晚,第二天六月七日取保候审回家),朱琴被非法抄家后劫持到西山分局,关了一晚,第二天被送拘留所行政拘留(具体几天不知道)。

七月十二日被非法逮捕的法轮功学员有李焕珍、张秀珍、尹琼英、刘翠仙、刘晓萍、马玲、毕胜、刘翠仙、杨惠芳等九名法轮功学员。

2、昆明法轮功学员欧雪辉、尧祖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八月中旬,昆明法轮功学员欧雪辉(五十多岁)、周叙琳(六十八)、尧祖明(五十多岁)及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到昆明市晋宁区讲真相时遭恶人举报,被绑架,后被昆明市晋宁区国保警察到昆明住地上门抄家,随后欧雪辉、尧祖明被关押到昆明看守所,周叙琳被取保候审,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欧雪辉、尧祖明、周叙琳三人被构陷至西山区检察院。

3、昆明张竞波等三名法轮功学员遭玉溪易门警察绑架、抄家

昆明法轮功学员张竞波、青云庆和玉溪法轮功学员王伟,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到易门绿汁镇游玩。返回昆明几天后,张竞波(女,五十多岁)突然遭玉溪市易门国保警察到昆明从家中绑架、抄家,据说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玉溪市法轮功学员王伟(男,五十多岁),两人被非法关押在玉溪市看守所。

五月十一日,又到昆明从家中绑架了青云庆(女,四十多岁),非法抄家,抢走了她工作用的两台电脑、大法书籍和大量私人财物,后青云庆被罚交三千元后取保候审。后又被逮捕关押。目前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不清。

4、曾遭三年冤狱 昆明姜允楠又被非法庭审

姜允楠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生,家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他原在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昆明办事处从事社会保险代理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业务工作。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姜允楠遭恶人诬告,被吴井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一月二十五日被非法逮捕,被关押在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姜允楠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日,姜允楠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三年冤狱迫害,导致姜允楠双眼视力严重受损,一只甚至失明,完全失去劳动能力。

5、曲靖法轮功学员梁云再次遭绑架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晚上六点多,曲靖市国保大队等六人到梁云所在曲靖的小区,将梁云从家里绑架到派出所,抄走了六七本大法书,两个U盘和一些真相币。参与抄家的有多次抓捕大法弟子的国保警察龚元江。梁云被非法关押进曲靖市看守所。梁云曾经两次被绑架判刑十四年。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左右,二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在南城门外交流修炼体会。麒麟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文宁带领手下的一帮警察,配合曲靖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黄喜兰、梁云夫妇、苏淑珍、王应聪等,并参与非法提审,后黄喜兰、梁云被分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当地中共公检法人员又以梁云给二十四小时监视她的协警董明通讲真相、送真相U盘给曲靖市麒麟区“六一零”主任为由将她绑架,后对她非法判刑四年。

四、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被公安、司法所监管的法轮功学员不同程度遭到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等不法人员上门以“慰问”等形式,或电话骚扰,根据明慧网报道有十三人遭中共警察、街道社区人员骚扰。主要在昆明市和嵩明县、曲靖市,见表3。

表3.二零二四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十三人遭骚扰情况简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地区 被骚扰时间 骚扰单位 备注
杨安志 不清 昆明市东川区 2024.1.29 东川区达贝派出所 上门骚扰
赵光仙 不清 昆明市东川区 2024.1.29 东川区达贝派出所 上门骚扰
毕金梅 不清 昆明市 2024.9.102024.9.11 昆明文林派出所 登记常住人口为由
刘翠花 不清 曲靖市 2024.8.22 曲靖市沿江派出所、沿江村委会 建房审批为由
刘淑娥 不清 昆明市 2024.9.13 昆明金家河派出所 上门
冯宝定 60多 昆明昆钢 2024.9.20 住宅小区物管 对家门安装监控器
许凤仙 不清 昆明市嵩明县 2024.7.1 辖区派出所警察 上门骚扰
吴桂仙 不清 昆明市嵩明县 2024.7.1 辖区派出所警察 上门骚扰
姚慧仙 不清 昆明市嵩明县 2024.7.1 辖区派出所警察 电话骚扰
李秀 不清 昆明市嵩明县 2024.7.1 辖区派出所警察 电话骚扰
邓美芬 不清 昆明市嵩明县 2024.7.1 辖区派出所警察 电话骚扰
王菊珍 不清 昆明市嵩明县 2024.3.28 嵩阳司法所所长 上门骚扰
王正礼 59 昆明市嵩明县 2024.3.28 嵩阳司法所所长 上门骚扰家人

被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实例

1、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法轮功学员杨安志、赵光仙被骚扰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达贝派出所和公安国保大队的四男一女全是便装,到石羊村法轮功学员杨安志家。

一个警察进门就问:“赵光仙,你衣袋里装着什么东西?”赵光仙说:“装纸,你要干什么,你们经常到我家来骚扰我们?”警察强迫她把衣袋翻过来给他看,看完就去翻她家的沙发靠垫。强迫赵光仙把她家的背篓拿出来,赵光仙拿给他们,他们看看说:“不是,是竹子的。”杨安志问他们:“你们是哪的人?”他们说:“我们是法院和达贝派出所的。”杨安志说:“我们又不犯罪、犯法,你们老是来骚扰我们,要过年了,你们都不让人安心。这个社会是我们在乱、还是你们在乱?你们要我家背篓干什么?”杨安志从房间里拿一个给他们,他们又看了后说“不是”就走了。

2、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各辖区派出所及社区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前后几天,嵩明县各辖区派出所警察和社区治保对所在区法轮功学员大面积骚扰迫害,嵩阳所警察李玉科伙同两名协警和社区治保(居委会调解员)杨帆让两村民带路,上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家骚扰,杨桥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人员同样到法轮功学员许凤仙家上门骚扰,到法轮功学员吴桂仙开的门店骚扰,还有姚慧仙、李秀、邓美芬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电话骚扰。不法人员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也给周围的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3、昆明市嵩明县对法轮功学员毕金梅的多次骚扰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毕金梅结束七年半的冤狱迫害。出狱时受到嵩明县六一零和嵩阳派出所的骚扰迫害,要求回嵩明办所谓手续,家人不得已和派出所姓魏警察协商,留下电话第二天上午去派出所,被强迫按手印、签字。威胁家人看好毕金梅,不得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联系。

因留下妹妹家的联系电话,妹妹家经常受到嵩阳司法所和派出所的骚扰,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两次打电话骚扰家人,让毕金梅和他们见面。二零二四年,嵩阳司法所突然到毕金梅妹妹家进行所谓家访,后来公安局又去了一次。二零二四年八月,嵩明县公安局突然找到毕金梅和妈妈单独住的地方,进行所谓看看。紧接着嵩阳派出所又打电话落实毕金梅现在的住址。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昆明文林派出所的辅警李嘉和和关景文以登记常住人口为由到毕金梅家骚扰。九月十一日,文林派出所警察袁海清、辅警李嘉和又以安慰看望老人为由骚扰毕金梅。多次的骚扰迫害给毕金梅及其家中亲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对其及家人构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4、嵩明县嵩阳司法所王丽等三人对法轮功学员王菊珍等人骚扰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嵩阳司法所所长王丽带领毕燕奎、赵芬两名工作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王菊珍,王菊珍要求她们出示相关文件要求,她们说没带,并说是机密文件。王菊珍当即指出按照现在的国家公务员工作要求,无论执法还是工作都必须是公开透明的,不能公开的必定是违法的。考虑到她们很年轻,想告诉她们真相,所以让她们签上姓名和电话后让她们进了门。

同一天,她们还骚扰了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家人,具体还有哪些法轮功学员受到骚扰迫害不清楚。

5、云南省昆钢法轮功学员冯宝定家附近被安装监控器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下午三时左右,有人来到昆钢法轮功学员冯宝定的住处,上房顶安装监控器,当时安装好的监控器是对向路面,没有对向住户,安装好人就开车走了。过了一会儿,安装监控器的人又开着车来了,上房顶把先安装好的监控器撤了,又重新安装在冯宝定的门顶处的位置,监控器还对向住户。

他安装好正想走人,冯宝定就令安装人不允许监控住户,安装人说:是他们的头叫装的,你跟我们的头说去。冯宝定告诉他们:我不管你们什么头,你们绝对不能监控住户,这是违法的,侵犯人权,侵犯住户隐私权。他们的头也在楼下,他自己就跟他们头说了。他们头说:社区叫装的。冯宝定告诉他们:我不找社区,是你们装的,我只找你们。冯宝定给他们讲道理,说:就是不允许你监控我。你自己的法律都要破坏,你还说得过去?对峙了一阵子,他们才重新安装,对向别处。

五、云南法轮功学员揭露的控诉迫害的事例

1、昆明法轮功学员龙华鲜遭非法劳教、判刑 含冤离世

据二零二四年报道的事实,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龙华鲜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到云南省委信访处,想讲述一下自己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情况,被绑架关押四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龙华鲜的女儿周晋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在自营杂货店绑架,当晚被送到官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龙华鲜不得不流离失所,有家不得回。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龙华鲜遭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冯军绑架。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龙华鲜非法判刑三年。她与女儿周晋同时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从监狱回家之后,龙华鲜长期受到当地派出所、社区的骚扰,多次被非法抄家,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一岁。

2、赵晨宇申诉无罪 云南省高院受理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赵晨宇女士,将满六十岁,原是昆明市第三十中学教师,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五年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也因此被学校非法开除。二零一八年八月,她再次获冤刑四年。她在监狱中和出狱后,一直坚持无罪申诉。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赵晨宇向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寄送了申诉状等材料,之后又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省、市、州法院、检察院及其它部门的监察处投递了申诉。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赵晨宇亲自到向云南省高级法院申诉处理窗口递交了刑事申诉状等材料,云南省高级法院受理。

二零二四年二月至三月间,赵晨宇分别收到12309中国检察网的短信,称因不属于受理范围,赵晨宇寄送至最高检察院的申诉材料已转至云南省检察院。而云南省检察院又将申诉转至西双版纳州检察院。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受理了赵晨宇女士的申诉。

同时,赵晨宇在申诉中也详细地揭露了此案中公、检、法各部门严重违法、渎职,最终制造了这起冤假错案,申诉的目的就是还原真相,让真正的违法者受到法律的严惩,让好人沉冤昭雪。同时申诉中赵晨宇女士也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亲身受益的经历以及在云南女二监被迫害的真实情况。

六、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官员

◎原云南省曲靖市市委书记李石松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获悉,云南省常务副省长李石松因严重违法被查。

李石松,男,一九六九年二月出生,云南云龙县人。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曲靖市市长;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任云南省常委,后来任曲靖市市委书记;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任云南省常委、常务副省长。期间,李石松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秦瑞英、杨玉芬、展树英、赵群美、代玉珍、朱恩华女士与母亲杨树珍、杨兰英,其中云南美术教师徐燕晶遭冤狱迫害失明。

◎云南曲靖市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队长杨枝梁遭恶报被查

据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云南消息,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杨枝梁因违法被立案审查,并开除公职。

杨枝梁,男,汉族,一九六八年六月生,历任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东山派出所所长、白石江警署署长,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局长;沾益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三年十月任宣威市副市长,宣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曲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宣威市副市长,宣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八年十月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曲靖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杨枝梁任职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高泽猛、赵菲琼女士的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副主席黄毅遭恶报被判刑十三年

二零二四年七月云南消息,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黄毅受贿案一审宣判,黄毅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黄毅,一九五八年八月出生,景颇族,云南瑞丽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任云南省保山市委书记。二零零五年六月,任云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云南省政府秘书长。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云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副主席。期间,黄毅追随中共迫害,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黄毅任云南省政府秘书长期间,就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的被判刑迫害。

◎云南省曲靖市委副书记陈世贵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云南省媒体报道,云南省曲靖市委副书记陈世贵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陈世贵,一九四九年十月出生,云南省宣威市人。主要履历:曾任宣威市委副书记、市长、宣威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一九九七年十月,陈世贵出任曲靖市副市长、党组成员。二零零二年二月,任曲靖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曲靖市委副书记。期间,陈世贵追随中共迫害,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陈世贵的儿子陈锐(云南省保山市市长)也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死亡。

◎云南省保山市市长陈锐遭恶报死亡

二零二四年六月云南省媒体报道,云南省保山市市长陈锐突然死亡。

陈锐,一九七二年六月,云南宣威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任曲靖市陆良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曲靖市陆良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曲靖市陆良县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任怒江州常委、统战部长、泸水市市长。楚雄州常委、常委副州长。二零二三年三月,任保山市市长。期间,陈锐追随中共迫害,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副主任毕尚鹏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云南省媒体报道,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副主任毕尚鹏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毕尚鹏,一九六三年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任沾益县县长,后任沾益县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任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曲靖市人大副主任。期间,毕尚鹏追随中共迫害,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光平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五月云南省媒体报道,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光平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刘光平,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云南华坪人。曾任华坪县公安局局长,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古城分局局长。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任丽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后任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云南丽江警察绑架了四位到古城区讲真相的攀枝花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王慧云与周玲训两人被非法关押。三十五岁的王慧云家中有一个残疾的女儿。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廖建甫、付文德、宋南瑜和华坪县法轮功学员周富明在丽江市华坪县被绑架判刑。

七、云南检察院主要责任人的恶行

◎云南省检察院殷灵、昆明市检察院欧灵军的恶行

二零一七年曾任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的殷灵及其后任检察长欧灵军,都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其任职期间,是西山区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时期。二零二四年七月,四十四国法轮功学员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法对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甚至冻结资产;殷灵、欧灵军也在此名单之中。

殷灵,男,现任云南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副主任;二零一七年二月~二零二零年二月任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欧灵军,男,现任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副检察长;二零二零年二月~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任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二零一四年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作为中共司法部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实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入额必办案”,为此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由中级法院被下放至初级法院。从此西山区检察院几任检察长都积极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知法违法,利用法轮功学员私人拥有的法轮功书籍、资料,甚至电脑、手机等私人物品作为所谓的犯罪证据,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提起公诉。检察院同时作为一个司法监督机关,本应该依法执法,对公安机关和法院违法办案行为应以及时纠正,但是,西山区检察院却伙同公安机关和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

特别是二零一七年任检察长的殷灵(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及二零二零年任检察长的欧灵军(二零二零年二月起至二零二三年一月),都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其任职期间,是西山区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时期,最少有三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浦、起诉,并被判刑。殷灵、欧灵军应对其任职期间所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及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迫害法轮功事实

二零一九年一月,王光辉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后,在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情况下,仍指使、命令下属检察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诉、庭审公诉,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致死、致残、家破人亡。

王光辉,男,汉族,一九六七年十一月生,安徽岳西人,现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光辉曾任最高检察院办公厅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厅副主任、监所检察厅副厅长、监所检察厅副厅长兼最高检察院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等。二零一八年八月,任最高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九年一月,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今,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云南省检察院系统作为执法机构,违背宪法,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非法逮捕、构陷、起诉、庭审、判刑,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二零一九年一月,王光辉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后,在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情况下,仍要求云南省检察院机构“深化……反邪教斗争”,指使、命令下属检察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诉、庭审公诉,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致死、致残、家破人亡。

根据明慧网报道,从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三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判刑至少一百二十三人,其中:二零一九年非法起诉、判刑三十六人,非法庭审十八场,非法庭审人数二十六人,非法批捕三十人。二零二零年非法起诉、判刑三十五人、非法庭审二十场、庭审二十五人。二零二一年非法起诉、判刑十人。二零二二年被非法判刑二十六人。二零二三年非法起诉、判刑十六人。

被云南省检察院系统非法起诉、被法院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里面有博士、教授、工程师、教师、高管等社会精英;其中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有三十五人,占被判刑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一;最大年龄瞿月仙八十八岁。被关押进监狱的有八十二岁的高琼仙。是全国对老年法轮功学员判刑最多的省份之一。

法轮功学员丁桂英、彭云奎、韩俊毅三人因非法起诉、判刑被迫害致死。王光辉对其任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发生的非法批捕、起诉当地法轮功学员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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