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法院电话通知白银市平川区法轮功学员陈方华家属,告知陈方华被判刑一年两个月。
疾病缠身的陈方华修炼后无病一身轻
陈方华,男,汉族,现年六十二岁,甘肃省白银市靖远煤业集团退休职工,家住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靖远煤业集团生活总公司南二区。
熟悉陈方华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举止文雅,说话平和,开朗大方的好人。他妻子常年身体不好,他每天都要悉心照料,从不厌烦。
陈方华以前有心脏病、肩周炎、咽喉炎、颈椎病、风湿性关节炎、肺瘤等多种疾病,整日痛苦不堪,是医院的常客,经中西医各种治疗不见好转。一九九六年他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各种疾病不翼而飞,尤其神奇的是他居然咳出肺瘤,有杏子大小。此后他感到身轻体健,经过不断修炼,陈方华不好的脾气改变了,知道为他人着想,乐于付出,与人为善,他每天乐呵呵的,家庭更加和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陈方华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一伙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陈方华遭到所在的靖远煤业集团生活公司党委书记和保卫科长的不断骚扰,逼迫陈方华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停止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一日,单位以陈方华两次进京为由将他绑架,并对他进行非法审讯,罚款二百元。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晚上八点半左右,白银市平川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孙杰带领许多警察突然闯进陈方华家,还扛着摄像机到处录像,不分青红皂白,乱翻一通,把陈方华的家翻了个底朝天,砸烂了许多家具,把翻出的现金4600元(寇红拿走的,后来陈方华索要两次,都推说给了孙杰)、戒指、耳环、收音机、衣服、棕垫和大法书籍、炼功录音带等私人物品悉数抢走,并把陈方华绑架到平川公安局,用手铐铐在值班室的暖气管上。
酷刑演示:铐在暖气管上
晚上,政保科科长带领五个警察开始刑讯逼供,先对陈方华大打出手,还声称:“给你扒层皮!”,打掉了陈方华的一颗牙,用脚猛踢他的腰部,使腰部受伤严重,然后给他砸背铐,称之“背大刀”,还不让睡觉。这样连续折磨了三天三夜后,又把陈方华送进了平川看守所。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陈方华在平川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五天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平川公安局又预谋把陈方华送进甘肃省第一劳教所进一步迫害。甘肃省第一劳教所看到陈方华伤情严重,拒绝接收。无奈,警察只好把陈方华送回家。陈方华在家期间,孙杰等警察每周都要到家骚扰;他所在的公司书记、保卫科长长期对他进行骚扰、监视。在此时还停发了陈方华的工资(一年三个月),使陈方华失去了生活来源。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晚上六点钟,白银市平川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刘俊瑞带领五、六个警察突然闯进陈方华家,将陈方华绑架,并把陈方华家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新手机、两部MP3,成箱的打印纸和一箱子照片纸。陈方华被非法关进了平川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平川检察院勾结平川法院对陈方华进行了非法审判,非法判刑三年。陈方华不服上诉到白银中级人民法院,被维持原判。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平川看守所把陈方华抬到警车上,劫持到兰州监狱。在兰州监狱十一监区陈方华受到残酷的迫害。
陈方华控告江泽民遭报复
二零一五年六月,国家出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政策,陈方华依法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控告到“两高”。
此后陈方华就“家无宁日”,无端遭到当地公检法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陈方华在家看书。早上八点三十分,白银市平川分局国保大队主任刘永清等人强行把陈方华绑架到车上拉走,到平川分局以询问诉江为由,欲强行拘留。在陈方华妻子强烈要求下,最后取保候审,当日中午十一点十分回家。
当时,陈方华被绑架后给警察讲真相。警察说,白银市当局下文件,凡向两高诉江就当扰乱公检法进行拘留。
第一次流离失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平川分局国保大队刘永清、王铎等将陈方华构陷到平川区检察院。陈方华被迫流离失所。
九月,平川国保大队警察及周家地社区人员多次到子陈方华家骚扰,追问陈方华的去处。
十一月,在外流浪的陈方华回家。十一月十四日,朋友老人过世,叫陈方华去帮忙搭灵棚。突然,陈方华遭到平川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当日回家。
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川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再次因为控告江泽民又把陈方华绑架,当日回家。
第二次流离失所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平川区法院通知: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至三日,将对陈方华非法开庭。陈方华被迫离家出走,再一次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平川区公安局、平川区法院人员到陈方华家,威胁家属把字签上,称:如果你不签,就把你丈夫判重刑,你签上可以轻判。家属在恐吓下因害怕而签字。
三月二十二日平川分局国保大队张姓警察及平川法院一行三人再次到陈方华家中骚扰,强迫本人签字未果。
陈方华被非法判刑
六月十五日早上九点多,陈方华在自家楼下被平川区长征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于明、王朝彪伙同居委会人员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平川区看守所。
近日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法院电话通知陈方华家属,告知陈方华被非法判处一年两个月。
相关责任人或单位
白银市平川分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长曾广贵:13639301978
刘永清 王肃江 张金明
国保大队办公室:0943-6712080、0943-8284018
平川分局电话:0943-5909330
长征分局国保大队长:于明 王朝彪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
党一琼 赵德云0943-6628417 张晓萍
公诉科科长张小平13884241588
公诉科苏燕13830064759
公诉科冯英15293045692
反渎局局长魏孔恩13830038664
侦监科科长张延文13659338896
侦监科林小玉18219761315
检察员万跃13884241389
办公室主任雷天军13893051469
副检察长杜延安13830001078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法院:
刑庭办公室0943-6627729
黄文丽18993591702
万鹏138300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