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2025年04月22日,美国商务部周一(4月21日)公布,将对自东南亚进口的太阳能电池与模组课征高额关税,税率最高可达3,521%。这项措施旨在防堵中国企业透过东南亚“洗产地”,规避针对中国制太阳能产品的关税,这是美国政府打击不公平贸易行为的重要行动。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告(链接),这些产品虽产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与越南,但实际上多数产品都是由中国企业拥有和营运的工厂生产,这种利用“轻度加工”更换出口地点,以规避应有税负的行为,即业界所称的“洗产地”。
此案最早由韩国Hanwha Q Cells、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First Solar)等业者发起。这些公司于2024年4月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诉,指控中资企业在东南亚设厂后,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美国市场,并接受来自中国及当地政府的补贴,对美国本土太阳能制造产业造成重大损害。
美国厂商指出,即便有《通膨削减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提供补贴,许多美国本土太阳能模组装配厂仍难以与东南亚低价商品竞争,产能利用率的低落,反映出实质受损的情况。
商务部经过一年调查后,决定对涉案产品课征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此项措施仍需待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5月下旬做出最终“产业损害裁定”后方可生效。根据官方说法,ITC已在初步阶段认定美国产业确有受害,因此最终裁决通过的概率很高。
据统计,2024年美国自这四国进口太阳能产品总额已超过100亿美元,几乎涵盖全美市场的主要供应。此次关税公告也详列多家企业的最终税率,大多高于去年底公布的初步数据。
以下为重点税率整理:
柬埔寨:由于多数企业未配合调查,税率极高。包括昊能光电(Hounen Solar)、Solar Long、金边光能科技(Jintek Photovoltaic)在内,多家中资企业综合税率达3,521.14%。其余业者普遍约为651.85%。
马来西亚:税率落差明显。申诉主体之一的Hanwha Q Cells仅被课征14.64%;而中国企业晶科能源(JinkoSolar)税率为40.30%,宝嘉新能源科技(Baojia New Energy)则高达250.04%。
泰国:天合光能(Trina Solar)被课税375.19%;另有如泰华新能源(Taihua New Energy)等公司,税率高达972.23%。
越南:大多数企业综合税率介于120%至300%。其中,绿能电力科技(GEP New Energy)、海泰新能科技(HT Solar)等企业因倾销与补贴幅度大,税率达813.92%。
此外,美国商务部也明确指出,太阳能电池与模组将视为“同类产品”,适用相同关税。这表示即便是尚未组装的电池片,也无法藉由产品分类方式逃避课税。
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联盟委员会(American Alliance for Solar Manufacturing Trade Committee)代表律师布莱特比尔(Timothy Brightbill)表示:“我们有信心,这些关税将有效遏止这四个国家的中国企业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而这些行为已对美国太阳能制造业造成长期损害。”
他补充说:“这证实了我们长期以来的观察——总部设在中国的企业一直在钻制度漏洞,削价竞争,让美国工人失去工作与生计。”
不过,包括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与美国清洁能源协会(ACP)等业界团体则提出反对意见,担心关税将推高进口电池与模组成本,进而影响美国国内的模组装配产能与太阳能推广计划。
文章来源: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5/4/22/n144889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