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四月四日】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是迫害梅州市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二五年二月,梅县区法院至少枉判了39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八旬老人一位,七旬老人两位,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遭法院不断恐吓、骚扰而离世。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与公安、检察院合伙构陷法轮功学员,对他们枉法判重刑,并高额勒索性罚款。至少17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五年以上;至少18位被勒索罚款三万元以上,最多高达十五万元,其中李卓忠、廖苑琼夫妻同时被枉判十年,被勒索罚款共三十万元;曾海平、曾繁杰父子分别被枉判八年和五年,被勒索罚款八万元和五千元;谢汉柱、谢汉奎兄弟分别被枉判五年和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五万元和三万元。梅县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勒索性罚款至少已达到127.6万元。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法官主要是魏东华、吴文龙、张巧玲和张威。他们在法院内都因迫害法轮功“有功”得到官职升迁。其中,魏东华至少枉判了11位法轮功学员,被任命为刑庭庭长;张巧玲至少枉判了18名法轮功学员,多次被评为梅县区“先进工作者”、“人大代表”、“十佳女法官”、“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她从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书记员,一路提升为审判员、刑庭副庭长;吴文龙至少从二零零五年开始非法庭审、枉判法轮功学员,被任命为刑庭副庭长;张威至少枉判了10名法轮功学员,被任命为刑庭副庭长。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书记员主要是张旭辉、凌悦。
梅县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检察员至少包括杨金珠、罗惠梅、彭世强、李冰、彭秋红和郭秀霞。
由于迫害还在继续,以及中共的高压掩盖等原因,目前只掌握到部份被梅县区法院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信息。请知情人士持续补充,曝光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一、黄小珍被构陷在法院阶段遭恐吓、骚扰离世
黄小珍,女,梅州城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绑架,十二月七日被非法逮捕,十二月二十一日,因身体原因 “取保候审”。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梅县区法院给黄小珍发出传票和梅县区检察院一月十八日签发的所谓起诉书,欲于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时在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黄小珍。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张巧玲打电话以撤销传票后又撤销开庭,企图诱骗家属带黄小珍去签名,黄小珍未去。其后数月,梅县区法院人员、检察院经常用电话或闯到黄小珍家来骚扰、恐吓。高压下,黄小珍身体出现严重的病态,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在家含冤离世。
二、39位法轮功学员被梅州梅县区法院枉法判刑及高额勒索
1、八十多岁叶秀芳被非法判三年半 勒索罚金三万五千元
叶秀芳,女,身份证显示一九四二年出生,实际年龄已过八十岁,家住梅县华侨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叶秀芳被梅江区分局国保警察闯到家中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并被勒索罚金三万五千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吴文龙,审判员张巧玲,陪审员唐雯,书记员凌悦,公诉人杨金珠。
2、79岁钟苑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勒索罚金三万元
钟苑英,女,一九四六年出生,家住梅江区三角镇坜明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被程江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一月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勒索罚金三万元。
3、时年75岁黄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 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黄淑珍,女,一九四九年出生。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被程江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二月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法官助理叶舒,书记员凌悦,公诉人李冰。
4、李卓忠被非法判刑十年 勒索罚金十五万元
李卓忠,男,一九七四年前后出生,今年五十多岁,原兴宁市中学教师。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上午,李卓忠被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合水派出所警察闯到家中绑架。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李卓忠被构陷到梅县区检察院。十月十八日、十一月十二日,李卓忠两次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同年十二月二十日,李卓忠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十五万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书记员张旭辉,公诉人彭秋红、罗惠梅。
5、廖苑琼被非法判刑十年 勒索罚金十五万元
廖苑琼,女,法轮功学员李卓忠的妻子,幼儿教师。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廖苑琼被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合水派出所警察闯到家中绑架。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廖苑琼被构陷到梅县区检察院。十月十八日、十一月十二日,廖苑琼两次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同年十二月二十日廖苑琼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十五万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书记员张旭辉,公诉人彭秋红、罗惠梅。
6、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 勒索罚金八万元
曾繁杰,男,一九八四年出生,家住梅县区程江镇长滩村。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曾繁杰被梅县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和九月二十三日下午,曾繁杰两次被梅县区法院两次非法庭审。后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并勒索八万元罚金。不法人员为:审判长吴文龙,审判员张巧玲,陪审员钟小玉,书记员张旭辉,公诉人郭秀霞、彭世强。
7、朱贤生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年六个月
朱贤生,男,梅县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五月遭绑架,后被梅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再次被梅县区公安局程江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在梅县区法院被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被诬判五年,上诉后,梅州市中级法院七月十五日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8、郭雅芬被非法判六年半 勒索罚金八千元
郭雅芬,女,一九六九年四月出生,原梅县医药公司职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郭雅芬遭绑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郭雅芬被梅县区法院两次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郭雅芬被非法判六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八千元。
9、何清香被非法判刑六年 勒索罚金六万元
何清香,女,一九五八年出生,梅县城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何清香被梅江区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和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何清香两次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何清香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并勒索六万元罚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吴文龙,审判员张巧玲,书记员张旭辉,公诉人郭秀霞、彭世强。
10、曾秀琼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 勒索罚款九万元
曾秀琼,女,一九六五年出生,家住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曾秀琼被程江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二月,曾秀琼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九万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法官助理叶舒,书记员凌悦,公诉人李冰。
11、李美萍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李美萍,女,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出生,原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刑庭法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李美萍在梅县区扶大铁炉桥附近被绑架。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李美萍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李美萍被冤判五年六个月。
12、谢育军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罚金七万元
谢育军,男,一九六八年出生,梅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谢育军被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被构陷梅县区检察院。十月十八日、十一月十二日,谢育军两次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同年十二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七万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书记员张旭辉,公诉人彭秋红、罗惠梅。
13、廖娟娜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罚金七万元
廖娟娜,女,梅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廖娟娜被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被构陷梅县区检察院。十月十八日、十一月十二日,廖娟娜两次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同年十二月二十日,廖娟娜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七万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书记员张旭辉,公诉人彭秋红、罗惠梅。
14、袁玉梅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罚金五万元
袁玉梅,女,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出生,家住梅州兴宁市龙田镇。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五日,袁玉梅被兴宁公安局警察绑架,八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底,袁玉梅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元。上诉后,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梅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15、曾小莉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罚金五万元
曾小莉,女,一九六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出生,梅州市蕉岭县人。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曾小莉在家中被绑架。同年八月十日被非法逮捕,后被梅县区法院非法枉判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上诉后,二零二一年三月,梅州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
16、谢汉柱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罚金五万元
谢汉柱,男,一九六二年生,原梅县农业局农村能源股副股长。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谢汉柱被梅江分局城西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谢汉柱被梅县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元。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谢汉柱被劫入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
17、曾海平被非法判五年 勒索罚金五千元
曾海平,男,法轮功学员曾繁杰的父亲,一九五六年四月出生,家住梅县程江镇长滩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曾海平遭绑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曾海平被梅县区法院两次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曾海平被非法判五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18、曾华英被非法判五年 勒索罚金五千元
曾华英,女,一九七零年五月出生,家住梅县大坪镇,在梅县华侨城开理发店。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曾华英遭绑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梅县区法院两次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曾华英被非法判五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19、卜伟泉被非法判刑五年
卜伟泉,男,时年五十岁左右,梅州市鸿艺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卜伟泉在梅州兴宁市被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卜伟泉被梅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卜伟泉被非法判刑五年。不法人员为:审判长张巧玲、公诉人杨美宏。
20、叶广辉被非法判刑五年
叶广辉,家住梅县区城东镇玉水村,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上午,叶广辉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九月底被非法判刑五年。
21、谢国芬被非法判四年半 勒索罚款七万元
谢国芬,女,一九六二年出生,梅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谢国芬被程江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二月,谢国芬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七万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法官助理叶舒,书记员凌悦,公诉人李冰。
22、李利珍被非法判刑四年 勒索罚款六万元
李利珍,女,一九六零年出生。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李利珍被程江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二月,李利珍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六万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法官助理叶舒,书记员凌悦,公诉人李冰。
23、曾桓涛被非法判刑四年
曾桓涛,男,时年五十岁左右,梅州市南龙公司职工。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曾桓涛在梅州兴宁市被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曾桓涛被梅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曾桓涛被非法判刑四年。不法人员为:审判长张巧玲、公诉人杨美宏。
24、张小云被非法判刑四年
张小云,女,家住梅县扶大镇三葵村。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中午,张小云被扶大派出所警察绑架, 四月底被非法逮捕。六月十八日上午,张小云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同年七月下旬被非法判刑四年。
25、李玲莲被非法判三年六个月 被勒索罚金三万五千元
李玲莲,女,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家住梅江区江南团结路。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李玲莲被三角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和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李玲莲两次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被勒索三万五千元。上诉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梅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李玲莲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不法人员为:审判长吴文龙、公诉人彭秋红。
26、李春兴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春兴,梅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李春兴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27、许秋珍被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 勒索罚金二万五千元
许秋珍,女,梅州市蕉岭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许秋珍在家被蕉岭县公安国保警察等十多人绑架,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两年八个月,被勒索罚金二万五千元。
28、谢汉奎被非法判两年半 勒索罚金三万元
谢汉奎,男,法轮功学员谢汉柱的弟弟,原梅州市房产管理局职工。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谢汉奎被绑架。七月十三日,谢汉奎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三万。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谢汉奎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29、陈治坤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勒索罚金三万元
陈治坤,男,一九八二年四月出生,重庆籍法轮功学员,大学毕业,原梁平中学教师。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陈治坤被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陈治坤被五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三万元。
30、陈标宏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二万五千元
陈标宏,男,一九六五年六月出生,梅州五华县人。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被五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陈标宏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二万五千元。
31、罗春泉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三千元
罗春泉,兴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罗春泉被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上午,罗春泉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32、杨励军被非法判刑两年三个月 罚款金额待查
杨励军,女,大埔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上午被大埔县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二四年十月十日上午,杨励军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一月,杨励军被非法判刑两年三个月,罚款金额待查,估计在三万元以上。不法人员是审判长魏东华。
33、李依秀被非法判刑两年三个月 勒索罚金两万元
李依秀,女,一九四八年出生,家住梅县区程江镇。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李依秀被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李依秀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李依秀被非法判刑两年三个月,勒索罚两万元。
34、张桃凤被非法判两年 勒索罚款三万元
张桃凤,女,一九七七年出生。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张桃凤被程江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张桃凤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二月,张桃凤被非法判两年,被勒索罚款三万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法官助理叶舒,书记员凌悦,公诉人李冰。
35、李群招被非法判刑两年 罚款金额待查
李群招,女,家住梅县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李群招被梅县区程江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李群招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李群招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数量待核实,估计为三万元。
36、杨莉霞被非法判刑两年
杨莉霞,女,法轮功学员卜伟泉的妻子。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杨莉霞在梅州兴宁市被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杨莉霞被梅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杨莉霞被非法判刑两年。不法人员为:审判长张巧玲、公诉人杨美宏。
37、黄银英被非法判刑两年
黄银英,女,时年近六十岁,梅州市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职工。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黄银英在梅州兴宁市被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黄银英被梅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黄银英被非法判刑两年。不法人员为:审判长张巧玲、公诉人杨美宏。
38、廖小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廖小平,女,一九五七年出生,梅江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廖小平被五洲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39、时年43岁刘梅芬被非法判一年 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
刘梅芬,女,一九八一年出生。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刘梅芬被程江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二月,刘梅芬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魏东华,审判员张巧玲、张威,法官助理叶舒,书记员凌悦,公诉人李冰。
相关信息:
梅县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
邮编:514787
电话:0753-2589115
院长毛嘉鹏, 男,1965年5月生,13502375511
副院长杨晓东,1969年8月31日出生,13823899959
副院长肖锋,1977年1月13日出生,13500120808
副院长刘伟梅,1986年8月30日出生,13670811638
政治部主任曾志谦,1974年10月20日出生,13825980739
刑庭庭长魏东华,1973年10月1日出生,0753-2589586、13923017695
刑庭副庭长张威,1979年3月15日出生,13823869381
原刑庭副庭长张巧玲,1974年6月28日出生,13502523608,2024年9月被免去副庭长职务
张巧玲
原刑庭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宅)0753-2593656, 2022年8月被免刑庭副庭长,2025年2月,免去审判员职务
书记员张旭辉19128170632
书记员凌悦
梅县区检察院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6号
邮编:514787
检察长李培军,男,1973年1月2日出生,13826624567
副检察长熊伟光,男,1973年10月22日出生,13923013082
副检察长胡伟君,男,1973年10月13日出生,13823812502
副检察长康新标,男,1978年10月30日出生,13823890956
政治部主任陈心珍,女,1983年8月17日出生,13823898747
检委会专职委员丘志英,女,1968年10月16日出生,13823803669
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梅玉,男,1968年11月7日出生,13549103433
第一检察部主任蓝胜,男,1985年5月11日出生,13723693157
检察员杨金珠,1977年7月26日出生,13543214716
检察员罗惠梅,1981年4月24日出生,13823858638
检察员彭世强,1965年11月20日出生,13502336991
检察员李冰,1991年10月17日出生, 15016269929
检察员彭秋红,1979年11月11日出生,13823890648
检察员郭秀霞,女,1981年2月25日出生,0753-2589695、13549150938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