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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利津县二中女教师高振秀被诬判三年半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二中教师、法轮功学员高振秀女士,日前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望知情者曝光迫害高振秀的责任人的信息。

高振秀约五十多岁,她是利津县二中老师,一九九九年之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高振秀工作兢兢业业,处处为别人着想,与人为善。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学校因高振秀修炼法轮功,将她调离教学岗位,改做后勤工作。高振秀曾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关押,被非法劳教、判刑。

二零一九年四月,高振秀出于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给学生讲述法轮大法真相,被学生家长恶告到校长李新民那里。李新民把高老师绑架到利津县公安局,后经国保大队副队长盖聪聪等人构陷,二零二零年一月,法院对高振秀诬判一年,把她非法关押到山东省女子监狱。无端的迫害也给她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高振秀的家属找到校长,校长李新民也后悔了,曾去要人,可警察说:“送好送,(要放人)你说了可不算”。

出狱后的高振秀被学校非法开除,失去了工作和收入,她只能靠打工维持生活。

二零二四年六月份左右,高振秀在公交车上讲真相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回家。不久她被通知开庭,高振秀抱着救度世人的善心给公检法人员写劝善信,不久高振秀在自己打工的饭店被公安局警察绑架到法院,后来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高振秀在东营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六个月后,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至今。

利津县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36号,邮编257400
电话:0546-5183735、0546-5183723、0546-5183700、0546-8926085
局长:杜海峰
国保大队副队长盖聪聪 15963876177

利津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11号,邮编257400
电话:0546-5183881
所长:赵顺刚

陈庄镇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盛苑路69号,邮编257451
电话:0546-5183650、0546-5183574、0546-5651002
所长:胡明武

利津县第二中学: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滨港路45号,邮编257499
电话:0546-5653039
校长李新民13954697688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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