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萧钧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在当今的中国,很多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告诉世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劝人们退出中共邪党,摆脱邪恶控制,选择美好未来,因此而遭到中共的残酷迫害,被非法抓捕,判刑,酷刑折磨乃至虐杀。
具体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被中共长期洗脑,习惯于执行命令,以权代法,按照中共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的指示办案,置法律与道义于不顾,枉法判决,铸成无数冤案。
邪不压正,苍天有公道,人间现正气。尽管中共当局极力掩盖,但其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还是引起越来越多的世人的关注,有许多律师,不惧中共当局的打压,冲破重重阻力,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十余年来,上千场的辩护,让很多人(包括出庭的公检法人员)明白了真相。
在某地某次庭审过程中,法官听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的无罪辩护后,从法律的角度认可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但心中对法轮功学员的修炼及所为还是有些不解,于是在庭审之后就有了下面的一段对话。
法官:既然政府不让炼,他们(指法轮功学员)为什么非要炼?干嘛非要和政府对着干?!
律师:当然是他们觉得好了,修炼大法让他们身心受益,为什么不能炼?
法官:可是“政府”认为会危害社会。
律师:你出国去看看,全世界到处都有炼法轮功的,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认为法轮功会危害社会,包括同是中国人的台湾和香港,都支持法轮功,唯有中共政权镇压,这种对比难道不说明问题吗?
法官:觉得好就自己在家炼,干嘛非要出来说?
律师:自己觉得好,就想告诉别人,与大家分享,让大家都受益,这是很自然的。
法官:那为什么还要劝人退党呢?
律师: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从法律角度看,中共是执政党,法轮功学员作为国家公民,谈论执政党存在的问题,就入党、退党发表个人的意见,是公民的权利,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从我个人角度看,我本人不炼法轮功,但我相信神佛存在,相信善恶报应。中共宣扬无神论,摧毁人们对神佛的信仰,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社会道德、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对人民实行暴政,不讲人权,不讲法律,没有民主,没有自由,肆意欺压百姓,其做法与黑社会无异,法轮功学员劝人退党,就如同让人脱离黑帮,真是件大好事!
法官:……
律师:在当今的中国,法轮功问题就是一块试金石。中共迫害法轮功,孰正孰邪,孰善孰恶,稍有头脑的人,只要了解事实真相,都会看得清楚,只是在现实利益和道德良知之间如何选择而已。
法官:你这样做,难道你就不担心会影响你和家人的幸福生活?
律师:我这样做恰恰是为了我和家人能够拥有更好的生存环境。面对暴行,如果每个人都选择沉默和退缩,那只能使恶人越来也猖獗,好人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不为正义发声,就是对好人犯罪,就是对自己和后代不负责任,我们总不会希望中国也变成北朝鲜吧。我为法轮功做辩护,是因为我佩服这群人,面对暴虐,他们坚守信仰不放弃,捍卫权利不退却;他们所考虑的,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得失,更多的是世人的道德良知和未来;他们善良平和,没有暴力,如果面对这样一群善良的人还不能够唤醒一个人的良知,那这个人真是不可救药了。
法官:(略显尴尬,开始有些自我解嘲)唉,话说起来容易,共产党那么强大,就凭他们这些人(指法轮功学员)就能改变过来?再说了,我们吃这碗饭也不容易,只能按上面的意思办,这个你还不明白吗?
律师:以我的感觉,似乎法轮功学员并不是非要与共产党对着干,他们劝人退党,是为退党的人好,而不是要把共产党如何,他们这样做是发自于他们内心的善良,就像人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那样自然,然而,这种源于内心的善的力量却是无比强大的,他能唤醒更多人的良知,一旦世人都开始觉醒了,那中共的极权统治也就岌岌可危了,你回顾一下历史,看看前苏联和东欧的共产政权,哪个不是这样解体的?你再看看当今世界潮流,是向极权独裁方向发展,还是向民主自由方向发展?其实对这一点,中共高层是非常清楚的,要不然为什么把家人和财产都转移到海外去了,其实他们早就把后路安排好了,哄着不明就里的基层人员为他们卖命,他们自己呆一天捞一天,不行就走。至于你该怎么办,关键还是看你自己想怎么选择,你们自己不是常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吗?在以权谋私的时候你们有那么多的聪明才智,怎么到了该伸张正义的时候却没有智慧和勇气了呢?不好意思,话说重了,我无恶意,只想劝你别给中共当替罪羊。
此时法官若有所思,不再言语。
相信看过上面对话之后,也会为你进一步了解法轮功真相打开一扇窗户,正如律师所言,在当今的中国,法轮功问题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在事实真相面前,做出良心的选择,为正义发声,就是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