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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两年冤狱 河北唐山市钱淑娟申诉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尚古庄51岁的法轮功学员钱淑娟,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早上四五点钟被丰润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七树庄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二零二一年七月遭遵化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遭受肉体、精神与灵魂的摧残。钱淑娟向最高法院等部门提起申诉,要求最高法院撤销对她的审判结果,恢复人身名誉,赔偿物质、精神等一切相关损失,还大法清白。

下面是钱淑娟女士的申诉状(节选):

我在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被丰润区公安局,七树庄派出所等人绑架到七树庄派出所,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被遵化市法院开庭,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我两年,罚款一万元。对此审判我不认同,我不服。我要求最高法院撤销对我的审判结果,恢复我的人身名誉,赔偿我物质、精神等一切相关损失。最主要的是还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

一、法轮大法是正法,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

早在二零零五年,公安部颁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该文件认定14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14种邪教组织,也没有法轮功。“邪教”之说出自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随后《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然而,个人讲话与媒体报道均不是法律。

中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民政部,公安部,两高等)及个人均无立法权。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等自由。可见,即使按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轮功学员的修炼(祛病健身与提升道德),讲真相散发资料等行为都是合法的。

江泽民出于妒嫉,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的全国大面积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镇压迫害,动用全中国的四分之一的财力,抓捕,关押,拘留,判刑,罚款,抄家,更甚者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一系列的惨无人道的邪恶手段,丧心病狂的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中国合法的公民,享有和其他公民的一样的权利,只是江泽民因为我们修心向善做好人的人数太多就无视国法,一意孤行迫害修炼法轮大法的善良人!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强身健体,一心为他人着想,做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对谁都有益,对家人朋友国家社会都是多多益善,是不言而喻的!在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之前,一九九八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乔石委员长就全面考察了法轮功,调查的结论是: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我炼法轮功受益匪浅,我从小体弱多病,由于家中贫穷、没有钱,有大病也不能去大医院治疗,觉得活着的希望都没有。自从接触了法轮功,慈悲伟大的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打开我的思维,明白了人生的终极目的,知道了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沐浴着法轮佛法的光芒,我永远感恩师父。法轮大法是亘古以来伟大的佛法,真善忍是天地间永恒不变的法则。真善忍不应当受到打压,修炼真善忍的人更不应当受到迫害。中国的法律没有一条规定说真善忍好犯法。即使在遥远的古代,真善忍依然是人生的指南。谁要把真善忍踩在脚下,他就是恶,就是魔鬼。

江泽民说共产党三个月消灭法轮功,不遗余力的不允许善良淳朴的修炼人存在,是践踏宪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就是从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轮功在中国也完全是合法的。

中国国家《宪法》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36条:公民有信仰自由;37条: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38条: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9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我修炼大法是受法律保护的人,不是在法律以外,而是在中国法律之内。

再有,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务院公报》28期刊登国家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50号令,废除了161项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项,第100项两个关于法轮功书籍和法轮功资料的出版禁令取缔废止。国家明文规定出版法轮功书籍合法,法轮功资讯发行合法。我修炼法轮功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册子,电脑,打印机等等所有东西都是我们合法的私人财产,不是我们违法乱纪的证据,不是判刑迫害的借口。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罪。

法官应该是人间正义法律和良知道德的守护者,拥有神圣的使命,当主持正义,还人间正道,公正审查立案,撤销对我的枉法判决。

二、当地国保警察对我及家人迫害犯罪事实

国保警察制造灾难,迫害大法修炼者,给我和家人带来无尽痛苦。

我们当地警察、国保、610等政府的公务员执法犯法,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刑事逼供罪,敲诈勒索罪,侵占他人财产罪,徇私枉法罪等等,他们从我们家先后抄走4套大法书籍,1台笔记本电脑,2部手机,5-6个播放器,1台录放机和1套录像带,1台VCD机,订书器等物件还很多;还有大锅安装锅片,架子,机顶盒,寻星仪等多套货品全部拿走,那是我丈夫拿来挣钱购买的货。

二零零二年,当时丰润610、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合力绑架我丈夫邱瑞旺到丰润电视台附近的转化学校强制转化他,为此又强迫勒令我交了2000多块钱,在那里逼迫他看书和视频,桌子上的书摞的比他的头还要高,全是诬陷和诽谤我师父和大法的邪恶鬼话,天天逼迫写四书与神与好人决裂、与魔鬼为伍。因为冤枉,且无奈到处求爷爷告奶奶花钱找关系才把他营救回家。

二零零三年高丽铺派出所强迫我交了不到300块钱,他们说替我丈夫给丰润看守所交的饭费。我丈夫羽绒服口袋里有不到200块钱被他们派出所里的人翻走没收了。去丰润看守所接我丈夫时那里的人又要我交了好几百块钱的饭费。

我是二零零二年底在七树庄派出所强制我交了3000块钱罚款写了保证书按了手印放出来的,我弟媳妇也是交了5000块钱写了保证书按了手印回的家。我和我弟媳妇交的钱三年后聘请了律师才要回来。我大伯哥也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被劳教迫害一年,我大伯嫂流离失所半年多以后被关进丰润转化学校转化一个月,是被迫放弃修炼才回到家。

想一想多么惨烈,几乎家破人亡。前后两次非法抄家,犄角旮旯仔仔细细都搜遍了,把他们认为值钱的东西,都带走,两次连清单都没有,我看都没看到过,他们全都搜查去,至今一件东西没退还给我家。

还有,在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我们夫妻同时被绑架,我丈夫邱瑞旺在2020年11月19日取保回家,因为受这次迫害,影响了我丈夫的工作,没有领取在工厂的失业金、工厂倒闭的补偿款,以及在工厂近一年的工资都没有给我丈夫。这个损失全是“执法者”造成的。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到现在,粗粗估计,我家损失至少二十万元,给我家带来数不尽的灾难,无尽的伤痛,象一根刺一样深深的扎在我们全家人的心中,永远也不能抚平的伤痛啊。

我们太冤了,天大的冤枉。江泽民及执政者们针对法轮功修炼者制定的迫害政策: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这是无视国法践踏人权泯灭人性的魔鬼行经。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的25年中,我们被无数次的抄家,监视,经历过关押,罚款,拘留,转化洗脑等迫害。一次次血与泪的痛苦,时时的窒息着我的家人无法抹去,尤其是我的儿子,从小就和我们一起经历这么多次魔难与痛苦,每次都是对孩子心理的伤害,孩子整天为我们担惊受怕,哭哭啼啼,精神紧张,弄坏了身体。本来这次要专接本上大学的,只因为我们夫妻俩人被迫害,由于求告无门,孩子孤苦无依靠,不得不放弃学业。多年的精神打击,使孩子身体瘦弱,心脏不好,病病怏怏,让人心疼的不得了。我回家后照顾儿子吃了很多中药,现在才有了好转。我婆婆瘫痪在炕,不能自理,本应当我们尽孝的时候,可因为这一次我们夫妻都被绑架,不能在她身边伺候,在思念亲人的痛苦之中,婆婆含恨离世。

我的公公也是如此的悲惨,那是在二零零二年底的迫害中,我们夫妻和大伯哥嫂及弟媳5人身陷囹圄,因儿女不在老人身边,老人心中郁闷悲愤无处诉说,在思念亲人中失去了生命。我们的家啊,这样的波折,谁造成的?难道不是这些知法犯法的执法者吗?不是江泽民吗?现在不是有诉必立、有案必查吗?办案人员要一案终身负责。我要求给我立案,调查我的案子,还我清白,赔偿损失,追查办案人员责任。

三、从基层派出所,到唐山市看守所,再到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残忍手段步步升级。

1、丰润区公安局七树庄派出所违法超期拘役,没有人性的威逼诱供。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早晨4点多钟,丰润区公安、国保、特警等四五十人翻墙进入我家院子,正在睡觉的我被他们抓捕,搜查我家抄走东西,绑架我到七树庄派出所,在派出所3-4天中,整天一刻不停地给我戴手铐,上厕所也只放开一面,还得有人看着,厕所门敞着。那几天连洗脸漱口都不让,连人的基本生活卫生都成了奢望,不尊重人的尊严。第一天在铁椅子上铐了我一天,要我交代问题。我什么都没做,就逼我承认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不承认,他们就一遍一遍的诱导逼供。他们早就提前暗地里象特务一样监控我,把我日常过往当成犯罪证据记录在案作为调查,抓捕,审判的理由。还没到夜晚,我的双脚脚踝及小腿部份都水肿的很厉害,一按一个大深坑。夜里把我铐在一尺宽的板凳子上,坐也坐不下,躺也躺不下,还派两个人监视我,开很冷的空调,我是坐卧不安,苦不堪言,没有办法,只好托着胳膊坐在水泥地上。夜里睡不了,白天他们审我,我不说,邢正宏就要用牙签支我的眼皮,要他们想要的结果,强迫我滚手印,验血,录声膜,录虹膜。做两次核酸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仍然戴着手铐,旁边还有两个警察押解着,目的是用此羞辱大法弟子,达到名誉上搞臭大法弟子。他们为了把我送进看守所、监狱,不惜一切力量准备着。

我是一个修炼人,更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公民,是受法律保护的人。丰润区公安局局长刘金良,在他的阴谋策划下,丰润区公安局动用大批警力执法犯法,对我们实施入室绑架,抄家罚款,判刑入狱,一系列的卑鄙迫害手段,就是梦想为自己升官发财捞政治资本。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善恶到头终有报,现在他涉嫌严重的违纪违法已经被查处。当时在他的指挥下非法抓捕了丰润区几十名大法弟子,当日就有一名老年女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执法者行恶必遭报应。

2、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号,在他们威逼利诱和恐吓下,我被拉到唐山第一看守所关押迫害。

在那里真是牢笼啊,一层层铁门,一道道关,看了就叫人害怕,我是度日如年,一分一秒的挨着。每个监室都有一个头,称为大班,由刑事犯人当,看着我,不许法轮功修炼者之间随便说话,必须听从他们指令,叫干啥干啥,上厕所管制,言论不自由,信件不自由,全程不许亲属接见。

由于长期心理压抑难受,在第2-3个月中饭都吃不进去,看见饭就想吐,腿发軟浑身无力。做卫生、晚上站岗有时候偷偷蹲一下,怕自己摔倒,要么扶一下墙借一会力,还怕大班发现报告又受到迫害。夜里睡不好,头昏脑胀,持续了好几天。这种情况被一个好心大姐发现,就偷偷的给了我一些她的糕点和鸡蛋,慢慢的我才好转一点。

当时那会儿我以为我会死在那里,永远的出不来了。嘴里吃不进东西,肚子里的拉不出去,一次我蹲在厕所里两三个小时,痛的我死去活来的,身上一阵阵的出虚汗,别人看见我脸色苍白,浑身湿透。经历过几次这种情况,痛苦极了,没有办法,最后用卫生纸垫着自己往外抠,那种经历谁懂啊,说起来都是心痛,想起来我就掉泪儿。辛酸的往事一幕幕,这些都是这些所谓的办案人员的罪恶。

在那里,吃的饭是常发不起的死馒头,老鼠屎在大米粥中常见,浑澄澄的菜汤没一点油,看着就恶心,跟喂猪的猪食有一拼,经常烂冬瓜皮,冬瓜籽在里面,草根子也有,菜虫子水上漂,烂菜帮子烂菜叶子的,菜汤如刷锅水带着白沫子,想吃就得撒手合眼行不行就得往嘴里送。这里一点人权和尊严都没有,定期的查铺,脱衣服检查身体,生活用品贵的离谱,超过外面市价几倍,收钱项目张嘴就来。有一次听说上级领导要到看守所来视察,生活用品暂时不敢涨价了,就用多收水费来补,一个月的水费就收我三百七十多元,以后就是一百零几、七十多、五十多,这样的往下减少。平常家里给送的钱,他们给弄张卡存里,买东西卡里的钱他们随便就给划走了,在那里,我的卡就被轻轻松松的划走了五百多元。

在那里经常受到大班打压,及其他犯人恶意欺负。狱警强迫签字,大班阻挠我写上诉状。在早期入监期间我的牙老晃动掉渣块,半边脸肿的老高,吃饭喝水都小心翼翼的,疼的撕心裂肺的有苦不能言。

在那两年中,我的身体瘦的特别快,体重从160多斤回到家瘦到130斤。那两年中我所受的种种冤屈不能尽表。

3、石家庄市第一女子监狱地狱般的日子在那里好好活着都是奢求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我们大法弟子一行5人被劫持到石家庄市第一女子监狱,相比在监狱四个月里受到的摧残更是令人发指,不死也得脱层皮。监狱好比就是地狱,他们不仅消灭人的身体,还要消灭人的灵魂,让人被迫着屈服,不服就消灭你。不背监规或背不下来就罚站,吃饭的时候就少菜少饭的惩罚你。我所在的监室里有位七十多岁的老阿姨就被这样虐待。对待修炼法轮功的人这只是“小意思”。在第二个月练军姿队列的时候,说我练的不准确,我们屋的组长总罚我站立,别人午休、我站着;别人坐着、罚我练,不停的做动作,不时的借故打我。

军姿训练结束之后,对我进行转化,让两个犯人包夹我,看攻击师父的视频,诬陷师父,逼着看诬陷大法的书,我不愿意看,它们就让已经被它们高压欺骗洗脑转化的姓陈的不时的掐我,打我的头,遭人训斥是常事。有一次她不满意我的作法,对我拳打脚踢的,我用手挡了一下,我的手指连同手背关节随后就肿了,导致我的手一点力气都没有,每天去大食堂那儿打饭做卫生,手都痛的扎心。她是丢失了人性凶狠的打我,还让我管她叫“老师”,逼迫我每天看那些歪理邪说,不停的从早到晚播放视频,连中午也不叫停止,不顺心就给我一顿连敲带打。大法师父教我们人心向善、做更好的人。而监狱把人转化成魔鬼。

由于我不转化,我上厕所、吃饭也受限制。吃饭时,中午不给菜,早上要是有鸡蛋也不给;上厕所组长让去才能去,不让去就不可以去,每天都憋得特别难受,连夜里上厕所也管着,声音大了不行,时间长了不行,在长期高压管控下,精神崩溃中,总是便秘,拉不出那种滋味太难受了,想拉拉不出,又总想去拉,肚子里硬硬的,一致后来我都不敢吃饭了,惟愿痛快的拉出去。在那里好好活着都是奢求。

在看守所、在监狱里,我被折磨出了一种病,夜里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白天脑袋昏昏胀胀的,眼睛总是睁不开似的,想合眼她们不让,还逼迫我看颠覆真理的邪说,写丧尽天良的骂师父骂大法的话语,怎么恶毒怎么来,不顺从就挨打。每天浑身难受,头痛欲裂。有一次想冲出去找警官说明情况,被年轻的包夹拽回来,十多个监室的组长冲入我们屋内把我按倒在厕所,开始打我,按胳膊按腿的,打哪的都有,我怕抠我的眼睛,就紧闭着眼睛没有睁开,本来我的眼睛在这两年时间里都坏了不少,眼睛总疼。暴徒们还往我身上泼凉水,大冬天的棉裤棉袄湿了一大片,棉裤扣子都给打掉了,她们疯狂的打我的脸,用鞋底子抽我的嘴、头,不管哪里都打。我估摸着有半个小时,她们打够了就走了,没有任何的责任,我的脸都被打肿了,没有镜子看不到自己被打后的狼狈样子,当时是多么的惨。她们不光打我年轻的,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也照打不误。她们都是中共的打手,警官手里打人的工具。

有一次我那个屋的组长在教训我的时候对我说:“打你们你以为警官不知道吗,其实都是在警官们的授意下做的,我们没有警官的命令也不敢随便打人的。”在那里不长的时间就换一次监室,不同的监室不同的组长,但是组长们对待大法的态度都是一致的,敌视大法。指导员更狠,没有人能逃的过她的手掌心,她说石家庄女子监狱百分之百转化炼法轮功的,无论啥人,我听说有好几个炼法轮功的老太太都在监狱里被折磨死了。往后的日子我总戴着口罩,手背肿了几个月,回到家之后还是肿的疼的。在监狱时疼的做不了活,还叫组长给开了风湿膏贴贴。

监狱里中共的警官一心把我们从好人改变成无恶不作的坏人。让我们骂人、打人、决裂人……忘记自己的善良 、人性、品格,写保证书、决裂书、揭批书、悔过书等,还用录像强制每个人录制攻击诬陷自己的师父的视频,连续不断的写,天天写。中共监狱就是人间地狱,分分钟不叫人喘气,时刻窒息人的精神、灵魂、肉体……

我在经历魔难、九死一生中回家,回到家中仍然遭到丰润县政府、司法所、高丽铺派出所不断的监视、骚扰,强制签名放弃修炼,现在仍然不时的被他们所谓的调查、走访、监控,依然对我实行着迫害。我所经历的冤屈,以及我家人经历的冤屈苦难,一滴滴的血泪啊,流啊流,哪是我一个人的呀,那是全中国一个个数不清的修炼人及家人的冤屈。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头终有报。自古以来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令人神共愤的迫害终究会得到天理的审判。

没看见隔三差五这出现灾、那出现难吗?那不是老天爷震怒了吗?杀人、杀修佛之人,不是犯了天大的罪吗?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能明辨是非的人怎能容忍这种罪恶再继续发生?希望法官伸张正义,为一方百姓维护道义良知,还人间正道,撤销对我的枉法判决,恢复我的名誉。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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