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广东揭阳市普宁市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方丽梅,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在她租住的屋里,被普宁市公安局国保警察伙同西园居委、普宁城西派出所绑架。她已被非法关押在普宁看守所。
方丽梅老太太,租住在普宁流沙镇西园区,她是一个勤劳、善良朴实的农村妇女。因家庭变故,她独自一人抚养孙女近二十年。现孙女在读大学,为了孙女的学业,她瘦小的身子每天早出晚归,给人家做家政(打扫卫生),用微薄的收入支撑着孙女的学业,还要租房子,已过了花甲之年的她,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中午,普宁流沙镇西园居委三个女人骗方丽梅开门,随后一伙人窜入她家。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他们抢走法轮功书籍,并绑架她。他们没有开具抢走的方丽梅的私人财产的物品清单。据说,普宁市国保警察怀疑方丽梅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当时家里只有方丽梅一个人。
现在方丽梅被非法关押,孙女将面临失学的困境。请善良人士帮助她早日回家。
国保五中队队长 杨海松13376513558
国保大队队长 陈伦盛 13380559888
普宁市公安局 0663-2211128、0663-2211131
局长 郭创龙
副局长 陈泓铎 13509044833
副局长 杨镇湖
政法委:0663-2252001 传真:2239000
普宁市政法委 书记 江照明 13502686699
政法委副书记 马春明
综治办:0663-2255100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