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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龙江省海林市市委书记李伟林遭恶报被判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原黑龙江省海林市市委书记李伟林二零一八年一月被开除公职,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一审认定李伟林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称,李伟林为了晋升为市委书记,曾经前后四次送给牡丹江市委原书记张晶川人民币3万元、美元5万元及价值62.25万元的犀牛角一对。二零一七年,原牡丹江市市委书记张晶川被查、二零一八年三月遭审判。二零一九年,牡丹江公安局局长阎子忠、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程鹏被抓。

李伟林,男,汉族,一九六二年四月出生,黑龙江尚志人,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任中共海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任海林市委书记;期间,他积极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根据明慧网统计,在其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2人;被非法判刑4人;被非法劳教5人;被绑架和骚扰的24人;被勒索钱财合计人民币五万六千五百元。

一、 迫害中离世的法轮功学员

1.金总善,男,海林市人,修炼法轮大法后,金总善胃病、肩周炎都痊愈了。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晚二十二点,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丁玉华(队长)、关景伟、金海珠及第四派出所警察合谋入室绑架了金总善、闫凤梅、孟宪国。闫凤梅、孟宪国被劫持到看守所;金总善从公安局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年仅46岁。

2.孟宪国(金总善连襟),男,海林市烟厂职工,患脑梗在家卧床,修炼法轮大法好痊愈。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孟宪国被海林市国保绑架到看守所后,被酷刑折磨六天六宿,血压升高,被放回家;海林市烟厂多次骚扰孟宪国,孟宪国出现脑出血,经医治无效离世。

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1.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周惠芳在自家开的“健身馆”里给两个高中生讲法轮功真相,第二天被构陷,被骗到海林第一派出所。第一派出所的恶警出了两辆车到她家抄家,抢走了家里的电脑、打印机等很多个人财物,因在她的电脑里没查出所谓的“证据”,又把儿子的电脑拿走检查(后被要回)。周惠芳老伴几次到第一派出所、公安局国保科要人,都被恶警们强行撵走。八个月后,周惠芳被海林法院秘密判刑5年,他们没有通知她的家人。周惠芳曾两次上诉,后又提出申诉,都没有任何结果。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她被绑架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2. 贺淑玲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仅一个多月,她身体所患的颈椎病、胃病、偏头痛等疾病就都无影无踪了。从此以后贺淑玲享受着无病一身轻的幸福。她努力按照大法要求的“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也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义就是要返本归真。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日,贺淑玲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到农村发传单,遭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海林市国保大队警察金海珠、王威、关景伟将贺淑玲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海林看守所,并且到贺淑玲家非法抄家。接下来的提审中,贺淑玲什么都不说,国保大队的队长丁玉华就威胁贺淑玲说:“你儿子怎么当的兵?我们都知道,我们有权利把你的儿子工作拿下来,你信不信?”贺淑玲看到了他们的卑鄙手段,仍然什么都不说。接下来的几天提审都没有结果,王威气急败坏说非要整的贺淑玲家破人亡,并每次提审就用水瓶灌满水,从贺淑玲的头往下浇水,王威叫嚣要到单位折腾贺淑玲的儿子,他们把贺淑玲的儿子带到了贺淑玲面前,孩子说:“我爸爸要是被判刑我就跳楼。”后来贺淑玲才知道,警察竟然把贺淑玲的丈夫抓起来,说她丈夫犯有包庇罪,威胁要判2年。后来贺淑玲的丈夫被家人要回。

半年后,贺淑玲被非法判刑4年,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狱警为了逼迫贺淑玲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七八个人整天看着贺淑玲,不让睡觉,坐小板凳,码军姿,当时贺淑玲身体流血,很虚弱,不能走路,钻心的疼痛。就这样,贺淑玲在监狱里被迫害了4年。在贺淑玲被关押期间,她的公公悲哀离世。

3. 曲丽华,女,家住海林农场。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幸得大法。得法前,患有多种疾病缠身,尤其心脏病最重,什么活儿都干不了,中医号脉说她心脏是六、七十岁老人的心脏,其实那时她才三十出头。修炼大法后,曲丽华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有疾病一扫而光,而且身体特别有劲,什么活儿都能干。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曲丽华被海林市国保大队丁玉华、王威、金海珠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在牡丹江政法委、海林政法委、“六一零”的参与下秘密开庭,曲丽华被非法判刑5年。

4. 法轮功学员张晓燕因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

三、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1. 二零零七年十月,法轮功学员周桂荣正在家里收白菜,农场恶警张延辉领着海林市国保大队的恶警关景伟、金海珠,突然来抄家,师父法像被抄走。当晚被关到海林林业看守所,十多天后转到海林市看守所。每天被奴役干活,剥松子皮十多个小时,后被劳教1年,监外执行。

2.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早晨,法轮功学员李忠华、王凤英被海林市国保警察绑架到看守所,李忠华被非法劳教2年;王风英被判1年零6月,劫持到黑龙江女子劳教所。

3.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一天,法轮功学员闫凤华、闫凤梅姐妹俩的家都被海林市公安局给抄了,闫凤华的丈夫被抓了(后来保外就医释放)。闫凤梅被非法劳教,送进了省戒毒中心,警察们还抢走了她们两家的电脑。

4.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八点多的时候,海林市子荣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徐英在家中被丁玉华、王威、金海珠等绑架到海林看守所,家中被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很多个人财物。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由看守所人员将徐英非法送到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迫害。后来由于劳教所迫于国际压力而解体,徐英才得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七日获得自由回到家中。

四、被绑架和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海林市农场法轮功学员李忠华、王凤英、于淑芹、高芙蓉被绑架,被劫持到海林市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上午,法轮功学员魏丽萍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科大队长宋玉敏、恶警金海珠伙同第二派出所恶警绑架,恶警并非法抄查魏丽萍租来用以维生的小卖店,抄走大法资料若干。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刘素花(老毛太太)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在海林市名都酒店前蹲坑的新合派出所恶警绑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日下午,火道南的法轮功学员贺淑玲、杜福芹在永安遭邪恶之徒绑架。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早三点四十分,海林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威、指导员关景伟,还有一女的叫洪雨(音)闯入法轮功学员李晓明家,把李晓明家翻了个遍,并把李晓明绑架到海林市公安局,关到公安局四楼小黑屋(刑具室)用手铐锁到铁椅子上。,并威胁李晓明若不配合就把她打瘫。医生给李晓明检查身体,诊断出心脏病症非常严重,恶警把李晓明绑架到海林市看守所,看守所看李晓明病症很严重,怕出现危险担责任,不收,王威硬要把李晓明关入看守所,说就今天一宿,并说法轮功学员有事也和你们没关系。李晓明一只手一只脚残疾,没过两天就不能行走,非法审讯都由刑事犯背,李晓明既不签字也不回答恶警的任何问题。国保科把李晓明移交到林业公安局(因李晓明户口属林业管辖)。因李晓明出现瘫痪状态,林业公安局怕承担责任,按取保候审处理,李晓明的儿子在李晓明被绑架二十八天后把李晓明背回家。

二零一一年五月,海林法轮功学员陈公秋、耿玉芝被海林市兴安镇政法委唐凤国、曾峰等绑架到牡丹江洗脑班迫害。唐凤国绑架东和村李学花未遂,李学花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海林市第三派出所绑架海林市闫凤华。当天,闫凤华到第三派出所办理其丈夫(已被迫害致死孟宪国)的死亡证明,被无理扣留, 随后第三派出所勾结海林市工委把闫凤华送至牡丹江市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海林新安镇东和村大法弟子李学花在当地市场卖菜时,使用“小宝”(讲真相的收音机)给人讲真相时,被新安派出所所长胡贵全、杜春海等4-5人伙同海林国保绑架,送往海林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审讯,家属随后赶到要人,国保和“六一零”相互推诿,又迅速将李学花送往牡丹江,说是送洗脑班,要进行迫害。

二零一五年,海林市法轮功学员初秀玲、袁淑荣发年历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警察李东贤等人绑架到海林市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

五、被勒索钱财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十月,被海林市公安警察绑架的于淑芹和孙佑珍各被勒索人民币七千七百五十元(包括海林市林业看守所伙食费),共计一万五千五百元。

二零零七年十月,周桂荣被农场恶警张延辉领着海林市国保大队的恶警关景伟、金海珠绑架,家人多次去要人,被勒索五千元,劳教一年,监外执行。二零零八年春,周桂荣在长汀镇市场买菜时,给世人讲真相,被恶人诬告,被海林林业派出所非法劫持,手机被扣,勒索近二千元,当晚放回。周桂荣累计被勒索人民币七千元。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海林市第四派出所恶警丁爱民伙同国保科恶警金海珠、关景伟,副大队长王威绑架了陈明英,最后勒索陈明英一万元人民币。

二零一零年,王淑坤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科丁华等人在上班的路上绑架,后被非法抄家。王淑坤被非法劳教后,因身体不合格,劳教所不收,被海林市国保科伙同法制科恶警勒索一万元后放回。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早七点多钟,海林市国保科恶警金海珠、第三派出所片警张清全绑架李亚芳,向家人勒索一万元后,才让家人把人接回家。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海林市长汀镇退休女工张晓燕,在太平沟林场,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大海林林业局公安局国保科恶警李野霞、安茂田、李臣等人拿着钥匙到张晓燕家抢劫,抢走大量个人财物。张晓燕女士曾三次被恶警绑架,被恶人勒索抢走四千多元钱。

李伟林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实则因在任期间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给自己招致的恶报。这个报应只是一个警示,警示那些为了升官发财,不听善意的劝告,仍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报应是早晚的事。

'李伟林'
李伟林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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