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据中国大陆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月消息,又有二名中共省市级官员近期被查遭恶报,他们分别是云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梁志敏和湖北省荆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志红。他们均在当地担任主要职务,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原云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梁志敏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云南消息,云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梁志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梁志敏,一九五八年八月出生。二零零六年九月,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委常委、纪委书记;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二月,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后来任云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期间,梁志敏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梁志敏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石建伟、肖竹夫妇,是宾川县一中的教师。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石建伟、肖竹因依法控告江泽民,被宾川县国保大队绑架,在其家中抄出宾川县大概二十来人的诉江回执单。九月九日以后,这些人就被照单骚扰,涉及到的地方有:彩凤、后坝田、牛井、平川镇等,全部非法抄家,一些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还被非法传唤:审问、恐吓、填表、抽血、量身高、滚手印等。传唤单上只有公安落款,没有人的签名。石建伟、肖竹分别非法关押在宾川县看守所和大理州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石建伟、肖竹在祥云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八月五日,律师收到了祥云法院对石建伟、肖竹夫妻二人的非法判决书,石建伟被非法判刑六年半,肖竹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石建伟被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致肝癌离世,遗体被非法强制火化。
◎二零一五年,大理州被绑架和骚扰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有九人,他们是:李加玉、周绍芳、左四光、胡开兰、苏会芝、程玉梅、石建伟、肖竹、石珈。另外还有二十人被骚扰。
◎李慧敏,大理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被绑架,同年八月一日,被大理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李慧敏上诉到大理市中级法院,十二月终审裁定非法维持原判。
二、湖北省荆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志红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九日湖北省息,湖北省荆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志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周志红,女,一九七一年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主要履历:曾任湖北省京山县县委书记、仙桃市市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任荆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周志红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周志红任荆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荆州市荆州区法轮功学员仇运凤、王美卿、刘新安、邓咏梅,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晚上,开着汽车在马山(荆州与当阳、枝江交界处)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当阳市(属湖北省宜昌市管辖)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被当阳市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达了非法判决书:仇运凤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王美卿被非法判刑两年二个月,被勒索罚金六千元;刘新安被非法判刑一年九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邓咏梅被非法判刑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二千元。
◎荆州松滋市法轮功学员刘玉娥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绑架,被强制洗脑迫害,后被劫持到荆州市公安县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被非法开庭。二零二二年二月,得知刘玉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六千元。
◎荆州市荆州区白龙村法轮功学员王美卿,因去外地讲法轮功真相,被当阳市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王美卿被当阳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零二个月,被勒索罚金六千元。二零二二年五月中旬,王美卿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当阳市法院将王美卿家里一张农业银行卡里2321元全部扣了,将另一张农信银行卡里面仅有的157元扣了,并将一张邮政银行卡里全部的2390元(是放在当阳市看守所供王美卿先生买生活用品的)扣了,还冻结了此卡。法院人员还恐吓、逼迫家属将剩余的1132元罚款补齐。二零二二年六月三日,家属收到当阳法院专递,当阳市法院称已将王美卿定为失信人员,拉入黑名单,公开向社会公布:不准旅游、坐船、乘飞机、扩建房屋、高级装修房屋、子女就读高档私立学校等等
◎二零二三年五月,荆州市荆州区法轮功学员柳万珍、熊元珍被荆州区东城派出所非法起诉到荆州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上旬,荆州市公安县法轮功学员谢圣英被公安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法院企图将她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迫害,因谢圣英体检时出现高血压症状,被警察送入荆州市某医院住院十三天,之后被非法关押在荆州市看守所。
结语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归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炼人的罪业,既逃不过人间的法律,也逃不过天谴。被查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