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曾遭劳教、诬判 辽宁阜新耿丽娟又被非法刑拘
曾遭劳教、诬判 辽宁阜新耿丽娟又被非法刑拘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耿丽娟,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因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阜蒙县东梁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阜新市城南看守所,并被非法刑事拘留。

耿丽娟女士今年六十一岁,家住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耿丽娟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很快所患的失眠、风湿、鼻炎、湿疹、乳腺增生等顽疾不药而愈。然而在中共一九九九年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大法后,耿丽娟多次遭到中共人员的骚扰、抄家、绑架、关押,她曾两次被非法劳教,还曾遭非法判刑。

以下是耿丽娟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阜新市海州区政保科警察就因为耿丽娟修炼法轮功,强行把她从家中绑架到阜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勒索罚款一万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耿丽娟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讨公道,被警察绑架到北京怀柔看守所关押十多天,被当地警察押回,劫持到阜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之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耿丽娟遭到强行“转化”的精神迫害及长时间罚蹲、罚站,长时间不让睡觉、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等肉体折磨。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耿丽娟在法轮功学员王亮家做客时被阜蒙县国保大队及和平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阜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再次被非法关押三年。单位让耿丽娟下岗(失业),丈夫跟耿丽娟离婚,本来幸福家庭被拆散。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大年初七的中午,耿丽娟被阜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海州分局国保大队、新兴派出所、西阜新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非法关押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同年五月二十一日,耿丽娟被构陷到阜新市细河区法院,约于八月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午,耿丽娟在阜新市阜蒙县东梁镇向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她被阜蒙县东梁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非法刑事拘留。耿丽娟现被非法关押在阜新市城南看守所。

阜蒙县东梁派出所:
电话:0418-8150110
所长:陈海滨15841810700

消息来源:明慧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