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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酷刑致残 黑龙江赵军又被枉判四年入狱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赵军,被爱民区公、检、法人员历经三年多司法构陷,二零二四年四月,他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他上诉后,又被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冤判。二零二四年十月上旬得知,赵军已被劫入齐齐哈尔市泰来监狱关押迫害。

赵军今年六十多岁,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他曾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陷冤狱七年,身体被迫害致残。

历时三年被爱民区公检法构陷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四日(大年初三)中午,曾被警察酷刑迫害致残的赵军在牡丹江文化广场养鸽处,给一年轻男子讲大法真相,被两个警察绑架到牡丹江市东安分局新安派出所。

值班所长王鑫对赵军非法审理后,通过人脸识别,查到他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期间,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判刑七年。随后,警察闯到赵军家非法抄家。当晚,所长王鑫非法拘留赵军十五天,因疫情期间,看守所不收。

一年零十个月后,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初,新安派出所警察图谋非法刑事拘留赵军。赵军被强制体检后,因血压过高,看守所拒收。赵军在家被“监视居住”。期间,新安派出所警察一直在罗织材料,企图进一步构陷赵军。

不久,新安派出所警察强迫赵军去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赵军到检察院后,检察官问他:是否认罪、认罚?赵军说:我没有罪,也没有钱。之后,他就回家了。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赵军给检察官张念辉发了一封没有署真名的真相信。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两个办案警察把赵军非法押到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张念辉拿出那封信,问赵军:是你发的吗?为什么发?赵军说:是我发的,因为想让你知道真相。张念辉说:你的案子还在公安,没在我这。之后,两个办案警察又拉赵军到医院做体检。因赵军血压过高,看守所又拒收。后来,赵军被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赵军被非法起诉到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赵军被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非法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赵军的话不断被法官打断,很多话不允许他说。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办案警察和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姜冰冰(审判长)、吴潇到赵军家送达判决书:赵军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元。姜冰冰让赵军在判决书上签名字和按手印,赵军拒绝。姜冰冰问赵军上诉吗?赵军表示要上诉。姜冰冰说:“十日内拿判决书上法院提起上诉,”并且告诉赵军:因为你有严重的疾病(曾被迫害致残),不收押你。

赵军上诉后,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又枉裁决:维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赵军被劫持到公安医院所谓“治疗”,待身体达到入监标准时,再将他关押到监狱迫害。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赵军被劫持到牡丹江市(尖山子)监狱集训队,监狱方称一个半月后再转到其它监狱,但并未告知家属将转入什么监狱。

二零二四年十月上旬,赵军的家属到牡丹江市监狱看望赵军时,得知赵军已经被秘密劫持到齐齐哈尔市泰来监狱,而没有任何人通知过家属。

接着,赵军的家属又风尘仆仆赶到齐齐哈尔市泰来监狱,监狱方根本不让家属接见。

二零零一年赵军被酷刑致残、仍遭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牡丹江南山派出所所长谢春生、副所长苗强到赵军(时年四十多岁)家,让赵军到门口来说两句话。赵军穿着拖鞋走到门口,就被连打带拖抓上警车,拉至南山派出所。当晚赵军被连上三次“绳”(一种酷刑),昏死三次。警察就用硬币刮他的肋条骨、往手指尖里扎竹签的残忍手段将他弄醒。

'酷刑演示:上绳'
酷刑演示:上绳

当晚赵军的右臂腋下部位正中神经和挠神经严重损伤致残(有诊断书为证),两臂肿得吓人,但警察酷刑逼供没有得逞。警察们又生毒计,将赵军的儿子赵丹(未修炼法轮功)从学校抓来,铐在暖气管上,残酷折磨,不让上厕所,逼他诬陷自己的父亲赵军,否则判处他三年徒刑。赵丹被迫成了父亲的所谓案件的关键证人。

赵军的姐姐赵桂玲,也被苗强等人惨无人道地迫害,面朝地、上四“绳”、灌芥末油等酷刑连续折磨了十几天,被屈打成招。非法庭审时,已事过十多个月,赵桂玲的胳膊及肩部留下的疤痕依在……

赵军被折磨致残后,被非法秘密判刑七年,不许上诉。

赵军当时遭受的迫害被记录在案。据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消息,联合国“酷刑折磨”监察专员年度报告中,列举了赵军被酷刑致残的事实。

相关信息:

审判长:姜冰冰,18645777036,13945325888,0453-8909486
审判员:仇爽,18645777173,0453-8909481
审判员:李双,18645777311,0453-8909469
书记员:程诗淼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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