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江苏南通市七旬法轮功学员何卫老太太,被非法判刑两年,被非法关押在江苏省女子监狱,监狱方面不准她与家人写信、见面。
南通市77岁法轮功学员单汉如,因信仰遭中共迫害,入冤狱七年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出狱回家,地方行政部门继续违法扣除单汉如的退休金和医保待遇。单汉如用法律与有关部门交涉,被中共邪党人员以此为由绑架并非法判二年。
一、71岁老太太何卫被绑架、非法判刑
何卫,一九五三年五月生,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多年的各种慢性病全消,从此再没有得病。修炼法轮大法后能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孝敬老人,宽容善待别人,处处为别人着想。
何卫只是想做一个好人,想有一个好身体,同时也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大法好。只因有这样的想法,只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却遭到中共当局的迫害,她曾被劫持到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专门用于关押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二零一二年被非法抄家,被绑架到“610国保大队专案组”四天四夜坐铁椅,每晚手铐铁椅睡觉,长时间吊铐,致使右手长期麻木不能拿东西;被关进看守所又送去劳教。在劳教所遭受精神、肉体折磨:强迫脱光衣裤做30次蹲起;长期罚站每次16小时以上;不准与人说话;不让吃饱饭;剥夺人身自由。不但她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迫害给她的女儿和亲朋也带来了极大的痛苦。由于她被抓被关,家也没了。
酷刑演示:吊铐在铁窗上
何卫在讲真相时被受谎言毒害的人构陷,被绑架,二零二四年被非法判刑两年,她现在在江苏省女子监狱,监狱方面不准何卫与家人写信、见面。
二、77岁单汉如再次被非法判刑
南通市法轮功学员单汉如(男),因信仰遭中共迫害,入冤狱七年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出狱回家。地方行政部门继续违法扣除单汉如的退休金和医保待遇。单汉如原在国有企业,有四十多年的工龄,养老金应该在五千元左右,却只给他两千一百多元。单汉如用法律与有关部门交涉,被中共邪党人员以此为由绑架并非法判二年。
个人的养老金是应当归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宪法和法律都没有规定“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与宪法及法律抵触的下位法律文件均无效。社保部门不应该扣发、停发或者要求返还。另外养老金不仅仅是个人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剥夺一方的养老金,也是对其配偶方财产的侵犯。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南通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警察翻墙入宅,没有任何手续,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各种真相资料、真相光碟、刻录机、打印机、电脑、真相币等。将单汉如绑架至南通洗脑班,日夜铐手铐,不许睡觉,并且遭到殴打。
二零一三年,亲人从北京衡道律师事务所请来律师,两次出庭为单汉如做无罪辩护。但法院还是对单汉如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同时被枉判的还有五名法轮功学员黄汉林、王蕾、张菊芬、季建、蔡明芳分别为七年、七年、四年、三年零三个月、三年。
单汉如被劫入监狱后,单汉如由贩毒犯和杀人犯、无期徒刑犯包夹看管。他们随意打骂、侮辱单汉如。不许小便,吃饭只能吃一、二口。白天被逼迫坐小板凳,单汉如的臀部都坐烂了。二零一九年五月,单汉如在无锡监狱冤狱七年届满,狱方却以单汉如没有“转化”,超期非法关押不放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单汉如出狱回到家中。地方行政部门继续违法扣除单汉如的退休金、医保社会待遇。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