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上午,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王晓燕再次遭赤峰市巴林左旗东城区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上门骚扰。王晓燕没有给开门。
王晓燕是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人,她原是巴林左旗邮政局职工,于一九九六年有缘修炼法轮功,炼功才一周,一身的多种疾病就全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大法后,王晓燕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绑架、关押。
王晓燕曾遭非法劳教、判刑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王晓燕在家中遭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到左旗看守所长达数月后,于二零零二年端午节前被劫持到呼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期间她遭洗脑、奴役迫害,身体虚弱,劳教所在勒索她家人五千元后,于二零零二年九月放她回家。
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王晓燕又被左旗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她再次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迫害,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走出劳教所。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王晓燕被左旗公安局林东镇城郊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她遭巴林左旗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刑,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迫害。
王晓燕近年遭警察骚扰事实
近年来,王晓燕多次遭警察及社区人员骚扰、跟踪、拍照、录像等。以下是明慧网的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一年轻女人带着九岁的孩子上门骚扰王晓燕,她自称是社区普查户口的。王晓燕问:前几天刚刚普查完,怎么又普查?她说:我负责监控几个人,其中有你,你签字吧,我给你定位。王晓燕问:你为什么给我定位,我怎么了你要给我定位?她改口说:我是说我手机定位,证明我来下户了,你签字吧。王晓燕说:我告诉你,前几天已经普查过人口了,这次是抽查我可以完全不配合。女人说:那行了。就走了。
二零二四年四月,东城区派出所警察赵某、双喜及一女警开着警车找法轮功学员的住处,闯民宅骚扰王晓燕等法轮功学员,并强行拍照。
二零二四年七月中旬,东城区派出所所长赵海军、警察双喜及一女警(没穿警服)又闯到王晓燕家的院中,被王晓燕截在里屋门口。王晓燕质问他们是什么人?干啥的?赵海军说自己姓赵。王晓燕问:是赵所长吗?赵海军赶紧说:我不是所长,我不是所长。并谎称警察双喜是社区的。那个女警进院就用手机给王晓燕照像,根本不听王晓燕的制止。赵海军说:你炼法炼功我们知道,这几年找不见你,你老躲着我们干啥?我们又不是说你犯法要把你带走。王晓燕说自己没犯法,请他们出去谈。他们不肯出去。赵海军不怀好意地往屋里看,问:谁在屋里?王晓燕说:这你管不着。这时王晓燕的二姐二姐夫两人出屋,赵海军审讯似地问:你们什么关系?王晓燕二姐说:我们是姐俩。赵海军问王晓燕知道李玉梅在哪?实则是在拖延时间叫那个女警照像。王晓燕说自己这几天去赤峰镶牙,不在家,不知道。赵海军立刻追问:咋去赤峰的。几乎是非法审讯。王晓燕的二姐出来说:这话真有意思,坐车去呀,还能飞着去!赵海军还盘问王晓燕的二姐:你们是啥姐妹?王晓燕二姐说:我们是一个娘生的,你说啥姐妹。王晓燕二姐回家后赶紧吃了几粒速效救心丸。(王晓燕几度被迫害,邪党的无理迫害给她二姐造成了恐怖的阴影)。
又过了几天,王晓燕出门买凉席,刚出门,对面遇到了双喜,双喜问王晓燕干啥去?王晓燕走到他跟前说:你是双喜吧?双喜说:你咋知道我叫双喜?王晓燕说:你前几天上我家撒谎说是社区的,不敢说自己是警察?双喜辩解说:我是社区片警。王晓燕说:赵警察不敢承认自己是所长?双喜辩解说:他是副所长。双喜迅速掏出手机,一边说话,一边对着王晓燕拍照。王晓燕说:你照像呢?都说我们不愿意跟你们说话,见面就录音、照像。双喜赶紧把手机放兜里说:没照、没照。双喜问王晓燕的家人在哪工作。王晓燕说:打听个人信息违法。他说:不问。王晓燕说:你们那天到我家是私闯民宅,还问李玉梅的私人信息,都是违法的。过去警察到我家我都给他们沏茶,你们实话也不敢说,进门就照像。双喜说:以后看着我这张脸给我开门、沏茶说说话。王晓燕说:不欢迎。有啥话现在说吧,现在天灾人祸这么多,你可别做傻事了,那对你不好。双喜说:你有你的信仰,我有我的任务。王晓燕说:你可别挖坑埋自己。双喜走了。王晓燕遂往相反方向去买凉席。王晓燕买了凉席一回头,看到警察双喜站在卖凉席店的门后。看到王晓燕已经看到他,警察双喜不好意思地忙装看手机。王晓燕问他:双喜,你是在跟踪我吗?双喜辩解说:我看胡同口那两个小姐呢。王晓燕问:看啥呢?双喜说:这是我的工作。王晓燕说:你胡说呢吧?那你咋不上胡同口去看?我告诉你,人在做,天在看,三尺头上有神灵,你可别挖坑埋自己,会殃及子孙的。双喜走了。
几年来,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人员,几次骚扰王晓燕,问电话号码,让签字,还叫上社区约谈,逼迫打疫苗。前两年王晓燕不在家时,东城区片警和社区人员想从王晓燕的邻居家的小房跳到王晓燕的院子里,邻居大娘怕把她家的小房踩坏,坚决拒绝他们的违法行为,不道德行为。
巴林左旗王晓燕近期遭警察骚扰事实
巴林左旗警察及街道、社区人员常年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各种骚扰行为如下:
1、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或街道上门登记居住人员信息行为,以及上门要求法轮功学员签订保证书之类文件的行为;
2、派出所警察随便要求法轮功学员去派出所一趟,或打电话要求去派出所按指纹、采血、做笔录等行为;
3、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或街道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的行为;
4、派出所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搬迁的行为;
5、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或街道打电话或上门要求法轮功学员参加洗脑班的行为;
6、二零一七年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敲门行动”;
7、到法轮功学员单位约谈法轮功学员的行为;
8、敏感日或每年不定期的对法轮功学员打电话或上门所谓的“关照”行为,等等。
以上是常见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行为,但不限于上述行为,凡是有别于普通公民,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特别行为,都是对法轮功学员歧视、迫害的违法行为。做出上述违法行为的,通常有政法委人员、“610”人员、综治办人员、街道(办事处)人员、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最常见的是警察和社区人员。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凡是参与的人员,不管是幕后还是前台,他们的一切骚扰行为都没有法律依据,都是对法轮功学员基本权利的侵犯,因此,凡是参与人员都构成共同违法或共同犯罪,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可以对其提起刑事控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同时可以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曝光。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