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
近期获知,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赵秀芳、高春平在二零二三年遭宁河区公检法构陷,分别被非法判一年、一年零三个月。高春平现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
(一)赵秀芳遭受的迫害
赵秀芳,女,67岁,在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她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关押在宁河区看守所,遭宁河区公检法构陷、枉判一年。
由于中共邪党大搞株连迫害,赵秀芳的丈夫、儿子多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赵秀芳从监狱回家时不让她进家门,还恶语相加。赵秀芳痛苦万分,无奈她一直住在外边。
赵秀芳自修炼大法后,遵循真、善、忍做好人,摆脱了疾病的煎熬,身心受益,她吃苦耐劳,操持家务带孙子,谁都知道她是一个大好人。可是被中共邪党迫害的有家不能归,真是让人痛心啊。
早在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赵秀芳在拨打语音电话时被警察绑架,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同时被非法判刑的还有裴淑红、杨桂荣、李孟顺。
(二)高春平遭受的迫害
高春平,60岁。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她被芦台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宁河区看守所。之前,高春平因讲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她被迫流离失所。
当地警察告诉她家里人让她去派出所签个字见个面,这事就了结了。家人信以为真就将高春平接了回来。结果她到了派出所就被非法扣押,劫持到看守所。遭宁河区公检法构陷被冤判一年零三个月。
早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高春平到一同修家串门,被一群闯进屋的公安人员非法审问,她走脱,流离失所数月才回到家中。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高春平与同修王秀文、李春娟、董会月在发真相资料时被警察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遭宁河区公检法构陷,高春平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还有王秀文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李春娟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董会月判三年缓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高春平去集市买菜,被后面上来三个警察绑架,因她书包里有法轮功真相资料,警察将她关押在看守所一天,勒索现金三千元。
高春平是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之前,她身患多种疾病,多方医治无效,再加上家庭矛盾,她一度想轻生。后来机缘巧合修炼了法轮功,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她以前的疾病全好了,就象变了一个人,不再痛苦忧伤,按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得到了升华,把名利看淡,做事为别人着想。高春平现在的家庭是重组的,她对现任丈夫的一双儿女视如己出,抚养长大并且把孙子也带大上学,她从无怨言,家庭和睦。亲朋好友都知道她的不易,也都知道是修炼了法轮大法她才会如此的好。
(三)劝善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可是,中共邪党及江魔头一伙相互勾结为一己之私,动用了全部国家机器进行了长达二十五年的疯狂、血腥的打压,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颠倒是非善恶,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非法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捏造罪名构陷,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参与迫害法轮佛法的人正在遭报,目前被查落马的中共各类高官,大都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的人,有的被判刑、有的跳楼自杀、有的投案自首、有的殃及家人。远的不说,就说天津宁河区已有三位曾任政法委书记已遭恶报毙命,还有一位边均兴,59岁,在任被双开,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0万人民币。再次奉劝公检法司等各级官员:停止迫害,善待大法弟子,为自己和家人留一条生路。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天宁河区政法委书记:高志”
宁河区政法委副书记:董玉琢
宁河区政法委副书记:崔军
办69577588 13820784559
宁河区公安分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宁河公安分局局长:刘振清
宁河公安分局政委:苗立勇 69462777 13001388555
宁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晓东 69596328 13516115999
宁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志新 69462508 13902099994
宁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松伟 69590938 18622888887
宁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春章 69366987 15802228088
宁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胡宝红 69591252 18920143895
宁河公安政治处主任 于贺飞 69591332 18920143756
宁河公安国保队长 杨志强 69591243 13821082033 18920145001
宁河公安国保政委 张增宝 69591243 13902013187
宁河公安国保政委 刘宝刚 69591243 13602033911
芦台派出所电话:69591457
镇北派出所电话:69188175
芦台派出所所长 杨术俊 69591457 18920143688
芦台派出所政委 董鑫 15900291111
芦台镇北派出所政委 邱福刚 69188175 15332099926
芦台镇南派出所政委 单宁 69572593 13821620139
潘庄派出所所长 赵玉喜 69529110 13920753398
潘庄派出所政委 王志生 13821626688
造甲城派出所所长 任顺波 69519071 13821711312
造甲城派出所政委 于太 18622718255
天津宁河区法院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7号 邮政编码:301500
诉讼服务电话:12368
联系电话:022—69591337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法院副院长 李贺永 02269561350 18522678088 13821532888
法院副院长 蔡骏清 69119868 18522678058
法院政治处主任 靳国霞 69561310 18522677919
法院副院长 马会丽 69110060 18920801551
纪检组组长 张立国 69116222 18522677920
办公室主任 张学秋 69561336 18522677933
审判长 汪卫军 69561332 18920799998
李洪文 69561329 13820810822
曹铁办 69561327 手机18920297187 13002213376
李长喜 69222988 宅 69569383手机15922278661
靳加伏 69561332 18920473120
二庭庭长 齐君锁
三庭庭长 张东兴
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玉存
宁河区检察院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1号电话:(022)69591258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检察长 王建军 69591258
副检察长 张振英 69116092 13212087216
副检察长 甄玉光 69110598 13820322158
纪检组组长 王蓬 69573360 13821626132
政治部主任 朱德增 69116897 13920856876
副检察长 李卫平 69116137 18522678033
刘志刚 69116102 13821009269
李爱军 69116118 1307223608
公诉科科长 李晓媛 13820852207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