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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日】

二零二四年七月,辽宁省锦州市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二零二四年七月上旬,张雅明以及在锦州市打工的盘锦市的孙健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许冰;七月下旬,孟春英、刘玉荣、王桂令、刘景菊、王舟山等五人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程成(女)。

七位法轮功学员都在二零二四年四月被绑架:

四月十三日,孙健在锦州打工的住处被警察绑架,被劫持到锦州南山看守所。

四月十四日早晨,刘景菊(70岁左右)在家中被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

四月十四日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舟山被警察绑架。

张雅明、孟春英、王桂令(王贵令)、刘玉荣分别在四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被警察绑架。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张雅明、孙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获知,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国保大队涉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涉案检察官李峰。

目前,七位法轮功学员均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

据明慧网信息,自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起,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及下属分局、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截至四月三十日,至少有十九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据悉,对此次群体绑架事件,锦州市“610”、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蓄谋已久的,他们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法轮功学员的住宅附近安装摄像头、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等手段,进行构陷、绑架。

目前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和所谓的“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紫荆、松山、锦华、天安等多个派出所。

凌海市法院:
刑庭庭长许冰18941603995(曾多次诬判法轮功学员)
法官程成(女)办0416-8152034

凌海市检察院:
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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