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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胡玲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八月四日】

湖北十堰市法轮功学员胡玲(女、59岁)、郭迪兵(女、73岁,教师)、罗起华(男、66岁)和刘保玲(女、79岁)四人,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被构陷到十堰市张湾区法院(鄂十张检刑诉【2024】171号)。

郭迪兵被非法抄家的个人物品未经本人现场确认签字,起诉书中出现大量莫须有的物品作为所谓“证据”凑数。对刘保玲的起诉书中也出现与个人签字确认清单上不相符、不属实的物品作为所谓“证据”凑数。

胡玲、郭迪兵二零二三年因向人告知如何躲疫避灾保平安的秘诀,被十堰公安东岳分局跟踪、监控,三月八日被非法抄家、绑架,被劫持到张湾北区派出所逼供两天。郭迪兵、刘保玲于三月九日被东岳国保取保候审。胡玲于三月九日被送十堰市牛头山洗脑班继续关押一个多月(未通知家属),身体出现血压过高、长期失眠、一度精神混乱,于四月十四日被东岳分局国保取保候审。

罗起华于四月十一日被东岳国保非法抄家,四月十二日监视居住,七月三日被张湾区检察院批捕,他身体出现血压过高、血糖过高,八月十一日被检察院取保候审。

罗起华是一位诚实善良的城市居民,修炼法轮大法后一身痼疾不翼而飞。因他坚守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曾于二零零三年九月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二零零九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夫妻俩遭到数不清次数的绑架、骚扰,有时一天被抄家三次;长时间的铐刑令他们手腕露骨、昏死过去;在劳教所常被抽血化验;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十堰市张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并非法处罚金三千元。

郭迪兵是竹山县实验小学退休教师,她以前体弱多病,严重的大脑萎缩、贫血、低血糖、头痛头晕,经常晕倒在课堂中、路边上,身体温烧长达五年之久;发烧后又出冷汗,收汗后接着又烧,每次出汗时浑身发抖;每天吃饭很少,瘦黄无力。她到过很多医院,也查不出病根,中医西医都不见效。有名的老中医说她身体太虚,要用甲鱼、乌龟配中药喝半年,花了很多钱也没见效。一九九六年七月在竹山一中放法轮功师父讲法录像,很多人都去看,都说功法好,教人修炼真善忍做善良人。郭迪兵看完后就请了一本《转法轮》,看书炼功三天所有的病都好了,也能吃饭了,全身有劲,她象变了个人似的,脸红润了,人也精神了。她说:现在才知道无病一身轻的快乐,是炼法轮功好的,是大法师父救了我的命,给了我新生。她身体的变化,左邻右舍及周围的人都见证了。

郭迪兵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修心向善,从内向、小心眼变成了喜笑颜开心胸宽阔的人。她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学生耐心细致的辅导,得到学生家长们的高度赞誉。职称晋升时她把名额让给别人,化解了他人与领导的矛盾。校领导对她有很高的评价,说如果教师们都能做到真善忍就好了。

二零零二年元月十四日下午学生考试完毕,郭迪兵去家访给了路边他人一张真善忍的资料,被人举报。当时来了七个人,国保和派出所的七人一跃而上,扭着她双臂,铐着她的双手,揪住她的头发,“架飞机”式地把她胁持到派出所,她当时就晕倒在派出所。国保队长说:“装死啊!对法轮功打死算自杀,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死了我们也不怕。”他们刑讯逼供,晚上十点警察们非法搜身:强行把她衣、裤、鞋、袜都脱下来,只剩内衣内裤,冻得她全身发抖。国保队长把她裤腰带扔掉,她行走还得用手提裤子。晚上十一点。国保队长带一名警察去非法抄家,晚上十二点又把她送到国保办公室两人看守。第二天又进行审讯逼供。队长要她坐师父的像片和骂师父。她说:“我从小到大都不骂人,我更不能骂救命的师父。”队长说了很多侮辱人格的话和谩骂大法的话。下午六点又非法关进看守所。她被他们折磨三十多个小时,没喝一滴水,没吃一粒粮,更不让睡觉,她被迫害晕倒多天。非法关押不到十天,郭迪兵的头发已白了,人已变像了,被非法提审时由犯人左右扶着晕倒多次。家人被勒索一万元交给队长(他没写字据),直到正月十六学校已经开学了,他们迫于学生家长们和学校及社会群众的要求才放她回家。回家后他们天天打电话威胁,不定时骚扰,对她进行跟踪、监视、蹲坑。

二零零二年七月郭迪兵写了一封信,写了队长勒索钱财和他们知法犯法的犯罪事实,引来了变本加厉的迫害。国保一行人七月十八日上午在学校又绑架她,又到她家非法搜查,气急败坏地把她铐了五天五夜,炎热的夏天无吃无喝,不让睡觉,不能上厕所,把她铐在办公桌的腿下,不能站,不能坐,时间太长了,她要求上厕所。当时七月十九日上午,队长利用上班时间三人在打牌赌钱,不给她开手铐。队长说:“就在办公室尿,然后再下去喝,我们打牌,不准你在外面乱说。你要不炼法轮功,一辈子都不会进监狱。法轮功是江主席直接管。一个电话直线通知,从中央610到地方各个610、国保直接下达,对你们杀无赦,打死算自杀。我可以任意处罚……”第六天下午六点又一次把她关进看守所一个月,又把她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两个月。竹山洗脑班又向学校勒索六千元,七月二十日队长又向家属勒索三千元。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国保大队长:宋祥(办公电话07198221143) 王晶晶
办案人员:黄有为
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浙云
助理:王恩琪
张湾区法院法官:张勋
书记员:腾英
十堰市张湾区牛头山洗脑班具体负责人(政法委610:冯某)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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