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2024年07月25日,周三(7月24日),美国司法部指控一名佛州华裔男子李平(Ping Li,音译)充当中共代理人,但未在美国司法部注册。如果罪名成立,李平将面临最高15年监禁。
联邦特工于上周六逮捕了李平,罪名是密谋充当未注册的外国代理人。这份起诉书于周三公开,指控李平与湖北武汉一名中共情报官员有过多次接触。
起诉书表示,自2012年以来,李平一直按照中共情报部门的指示工作,提供在美境内的中国异见人士和民主倡导者、信仰团体成员以及美国组织的信息。
周一,59岁的李平首次出庭并被释放。
佛州当地媒体Tampa Bay Times报导说,他的律师丹尼尔‧费尔南德斯(Daniel Fernandez)拒绝讨论此案,并透露说,李平已表示不认罪。
李平是中国移民,随后入籍美国。费尔南德斯说,李平在美生活了30年,之前在Verizon工作了20多年,最近为印度信息技术公司InfoSys工作。
李平被控从2012年听从中共情报部门的指示,提供在美境内的中国异见人士和民主倡导者、宗教信仰团体成员以及美国组织的信息,包括美国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
李平的个人LinkIn账号信息显示,从1998年开始他在Verizon Bussiness担任软件工程师,从2018年开始在Infosys Ltd担任软件工程师。
他是南佛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专业双硕士。
向中共国安提供美国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
根据法庭文件,中共国家安全部(MSS)负责民事情报收集,经常利用海外所谓“合作联系人”获取情报信息,包括获取有关外国公司或工业产业、外国政客或情报官员的信息,以及有关居住在这些国家的中国异见人士的信息。
法庭文件显示,这些“合作联系人”以多种方式协助中共国安部,包括协助研究中共感兴趣的内容,以进一步推进中共国安部的事宜。
李平被控参与了这些行动。
起诉书将跟李平联系的中共联系人称为“国安部官员1”。据悉,李平创建了多个电子邮件账户,其中包含虚假的用户信息,以便与该名中共官员进行通信。
此外,他向中共官员提供的信息还包括美国政客及其两位雇主内部运作的详细信息。他还被指控提供了美国法轮功学员的信息。
起诉书说:“由于法轮功倡导的理念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PRC)政府视为颠覆性思想,中国(中共)政府对国内外的法轮功修炼者特别感兴趣。”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李洪志先生1992年5月在中国传出的一门佛家修炼法门,至今已洪传至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以“真、善、忍”原则指导人们修炼,并传授五套简单易学的功法,深受各族裔民众的喜爱。但自1999年以来,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中共迫害。
起诉书描述了李平与该名中共官员交换的大量信息,以及他多次前往中国的记录。
2012年7月1日,李平从佛州飞往芝加哥,再飞往中国,与中共官员会面。
同年8月12日,中共官员发邮件给李平,要求他收集在美国法轮功学员和亲民主人士的信息。
同年8月18日,李平就回复邮件给中共官员,内含一名居住在佛州圣彼得堡的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
2013年4月8日,李平先飞到纽约,再飞回中国,与中共官员会面。
同年4月27日,中共官员发邮件要求他找两名以色列作者的信息,这两名以色列作者有写一本关于法轮功的书籍。
同年4月29日,李平发回邮件,内含两位以色列作者的信息。
李平和中共国安官员概述
2015年,他给出了自己雇主的信息,将雇主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的信息提供给了中共。
2017年3月,中共国安局官员向李平索要培训指导计划。同年4月,李某回复称,他已将材料上传到他与国安局官员共享的在线账户,并要求国安局官员在阅读后删除这些材料。
2021年,中共官员向李平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要求提供有关针对美国公司的“黑客事件”信息,其中包括一起“中国(中共)政府对一家大型美国公司”的高调黑客攻击。据称,李某四天内就提供了美国政府对黑客攻击反应的信息。
2022年3月,李平向该官员发送了有关李某新雇主——“一家国际信息技术公司”的信息,包括网络安全培训材料。
同年6月,中共官员要求提供有关一名逃到美国的中国公民的信息。随后,李平向该官员发送了该人居住地的详细信息。
美国国家安全司助理检察长马修‧奥尔森(Matthew G. Olsen)、联邦调查局国家安全部门执行助理局长罗伯特‧威尔斯(Robert Wells)和佛罗里达中区美国检察官罗杰‧汉德伯格(Roger B. Handberg)宣布了起诉消息。
联邦调查局正在调查此案。
佛罗里达中区美国助理检察官丹尼尔‧马塞特(Daniel J. Marcet)和卡里娜‧瓦尔德斯(Karyna Valdes)以及国家安全司反情报和出口管制科的审判律师斯科特‧克拉菲(Scott Claffee)正在起诉此案。
文章来源: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7/24/n142978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