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陕西省咸阳市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强小侠女士,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被绑架、关押迫害致瘫痪,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六月五日遭枉判三年、勒索2000元。她被威胁不得上诉,否则罚款。
强小侠是宝鸡市扶风县南阳镇南阳村人,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她因照顾婆婆现居住在陕西咸阳秦都区南上召一民房内。强小侠一九九八年开始炼法轮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一度中断修炼;身体出现状况,二零零零年八月本来要到医院手术治疗,因为付不起医药费放弃治疗回家。在当年中秋节后她恢复炼法轮功,身体很快得到康复。
强小侠二零一六年来到咸阳市后,因为和同修在咸阳彩虹小区集体学法而被咸阳彩虹公安分局绑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当时因疫情原因,行政拘留未执行。
二零二二年十月前后,强小侠在咸阳市双照镇北上照村照顾婆婆时,因在邻近村向世人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曾被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双照镇派出所绑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强小侠将一封讲明法轮功真相的劝善信件交给双照派出所所长。同日下午,双照镇派出所称有人举报近期发现有大量法轮功真相资料,怀疑是强小侠所为,出动四名警察、为首的叫王辉(电话:17309108517),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强小霞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资料,把她绑架到咸阳彩虹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日。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强小侠被非法刑事拘留在咸阳市秦都看守所,期间身体左半身失去知觉,生活不能自理,后被彩虹公安分局送215公安医院并要求家人陪护。其丈夫对公安人员义正词严的说:“我妻子在家照顾年迈老人,身体好好的,现在被你们折磨成这样,还要我家里来照顾,你们还讲理吗?”
当时强小侠家里年迈的老人无人照料,时间不长就去世了。后因公安强行要家里接人,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强小侠被非法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区法院对强小侠非法开庭。公诉人是秦都区检察院的黄媛,法官是秦都区法院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常保民。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法院下达了对强小侠诬判三年、罚款2000元的判决书,同时威胁家人不得上诉,如果上诉就罚款2000元。
秦都区检察院法官常保民电话:13309103012
消息来源:明慧网